国比言是法本于王国而非臣下之
 所私在族师则谓之邦比言是法行于邦中而非
 特一族之所专 贾氏曰四闾之吏者族师管四
 闾二十比吏则闾胥比长 王昭禹曰校其数而
 登其籍于乡大夫 项氏曰夫以田言家以居言
 如家七人为众家五人为寡贵贱老幼废疾则不
 任可任六尺以上七尺以上者六畜牛马羊豕犬
 鸡车驾辇挽皆辨之
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
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
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



黄氏曰比闾党州皆以五而登惟闾四族变其
 中者所以为联法也故五家为比有联则闾合四
 闾为族有联则党合如是则比闾族党无不合者
 居则五家为比十家为联行则五人为伍十人为
 联五伍也十什也故士师曰掌乡合州党族闾比
 之联与其人民之什伍是也乡合非野法也四闾
 为族八闾为联八闾二百家军法虽四而调一要
 必以是而起郑康成注稍人曰以人数调之使劳
 逸递焉是也大司马有车有徒故十人为联则伍
 合二伍二百人为联则卒合二卒以二百人计之
 七十五人共车三伍百二十五人为徒兵五伍皆
 伍也合则皆什也晋荀吴毁车为行而曰以伍共
 车为先又曰困诸厄又克盖当险野利用徒尽合
 车人而用之故谓之以什共车
若作民而师田行役则合其卒伍简其兵器以鼓铎
旗物帅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罚岁终则会政致事



郑锷曰一族之众居则有比闾之联而卒伍犹
 未之合有耒耜之用而兵器或未之精至于作之
 而师田行役族师遂为一卒之长欲其师行之有
 统则必合为卒伍欲其攻战之必胜则必简其兵
 器合则使之联而不散简则使之精而无敝又用
 鼓铎旗物率之至于师田行役之所犹恐其在军
 之不肃复掌其治令戒禁刑罚既已防之于其前
 又有以驱之于其后孰敢不率哉至岁终会一岁
 所行之政而致其事于乡大夫则一族之政举矣
闾胥每闾中士一人



王昭禹曰闾二十五家而同其门中有胥以统
 之
各掌其闾之征令



史氏曰闾胥于民尤近掌其征令而已异于师
 也征令者下之所言皆是也
以岁时各数其闾之众寡辨其施舍



郑锷曰说者谓一闾之中不过二十五家其众
 寡何难知之有必以岁时各数之盖一闾之民有
 可任者亦有可施舍者彼其或老或幼苟不知其
 可舍而一切任之岂恤民之道哉闾胥之数惟先
 有以辨之则乡大夫得以岁时入其书
凡春秋之祭祀役政丧纪之数聚众庶既比则读法
书其敬敏任恤者



郑康成曰祭祀谓州社党H族T也役田役也
 政若州射党饮酒也丧纪大丧之事也四者及比
 皆会聚众民因以读法以□戒之
凡事掌其比□挞罚之事



贾氏曰言凡事则是乡饮酒及乡射饮酒有失
 礼者皆须罚之掌其比者人聚则有校比之法皆
 掌之
比长五家下士一人



礼库曰比长闾胥之属
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奇□则相及



王昭禹曰大司徒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
 闾使之相受比长言相受不言相保者盖分而言
 之则比相保闾相受合而言之则皆相保受相和
 则不乖相亲则不□如此则恺悌和乐之风形而
 乖争陵犯之变无由而作矣先王禁民为非于其
 微而致察故始于五家之比
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
而行之



贾氏曰当乡之内迁徙直须伍长送付彼吏若
 徙于他是出向外乡则当为旌节乃行之
若无授无节则唯圜土内之



史氏曰无授无节非有过则必其无土著者彼
 之得之宁不呵问内之圜土者既防其奸伪又冀
 其回心而止于无过此先王之仁政也
  后汉
光武帝建武  年复置并州从事史十二人假佐
二十五人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建武中复
置并领一州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
举百官犯法者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
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众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
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其余部郡国从事
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
故通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录阁下
事省文书门亭长主州正门功曹书佐主选用孝经
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
簿曹书佐主簿书其余都官书佐及每郡国各有典
郡书佐一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