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咨该部备查题覆外案呈到部看得巡按直
隶监察御史林润奏称宗藩迩年以来逾蕃衍岁征
钱粮不足以供禄米之半将军中尉而下多不能以
自存乞要命诸大臣科道各献其猷仍谕诸王示以
势穷弊极不得不通之意令其各陈所见然后斟酌
定制垂为亿万年不易之规一节臣等为照建藩颁
爵者朝廷亲亲之重典酌时济变者圣人御世之大
权我太祖高皇帝立赋税之则以经国用定禄粮之
制以赡宗藩当是时禄给用裕法至善也仰惟皇上
族展亲同符太祖夫何迩者各边宗室往往禄粮
告乏甚至贫困失所无能慰皇上亲亲之意此其故
何也良由太祖当天潢发源之始即给以数郡之税
而有余皇上当宗支盛衍之时虽禄以全省之赋而
不足盖赋税之出于土地者有限而生齿之在宗藩
者无穷以有限之赋税供无穷之宗室即使连年大
稔正赋不亏犹且不给况加以非时水旱其何以责
诸有司以故在宗室徒拥禄粮之虚名而缓急无济
在有司每苦禄粮之诎乏而措办不前及今不虑诚
恐将来之宗藩愈繁则禄粮将愈匮而饥寒窘逼之
状愈甚此诚势所必然而观势会通以垂万世之利
在今日诚有不容已者臣等亦夙怀轸念而思以善
其图者久矣但缘事体重大未容轻议今该御史林
润论奏前因无非目击时艰欲集众思广忠益补偏
救弊为国家画宗藩善后至计相应俯采合候命下
本部备行有王府地方布政司转行各府长史教授
启王知会仍转示所属将军中尉等爵俱令审时度
势悉心体国无便近图无徇己私备查奏内事理从
长计议各行具奏前来其大臣及科道等衙门凡有
所见许随时疏闻通候各王府陈奏至日敕下廷臣
集议可否具题上请断自宸衷定为可久之规上不
失乎朝廷亲睦之意下有济于国家经费之宜斯则
藩封之制当与国永垂万世矣缘系际遇明时竭愚
忠以少图报塞及奉钦依该部看了来说事理未敢
擅便谨题请旨嘉靖四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具题
二十六日奉圣旨是钦此
嘉靖四十二年废伊王典为庶人
按明大政纪四十二年九月废伊王典为庶人初
王嗜酒僭侈所为多不法言官劾其阴蓄异志恣行
僭拟礼兵二部请正国典帝念亲亲姑夺岁禄罚之
王不悛益怨望诅&#既而讹闻严世蕃父子有篡立
意乃行白金十余万两赂世蕃受之王意严氏父子
戴己益跋扈私造军器械阴养战马图大举又为九
五当干牌置宫府中而强选民间女子十五以上者
数十百人不从则阖门搜致怨声载道有仕人陈大
壮者居与府邻王欲得其址不予王令校卒执大壮
至府鄱棰之拔其髭须殆尽大壮忿恨死世蕃败
王惜其赂遣优人三十余走分宜索所赂金世蕃不
得已还之使其党邀于吉安隘尽杀其优人劫其金
以故事颇彰闻有分守河南参议耿随卿者廉知其
状白巡按御史颜鲸上之章下礼部法司俱请置重
典帝不允乃命废为庶人禁锢之没其所有九五牌
尚存遂黜其国
嘉靖四十三年更定王妃封典亲王有罪者郡王自
行管束祀典则从尊者是年改封蜀王生母林氏为
继妃
按明会典四十三年题准亲王之妾其子已袭封亲
王而嫡妃不存者准封继妃郡王之妾其子已袭封
郡王而嫡妃不存者准封次妃俱止请敕知会不复
给与诰命冠服身后减半祭葬 是年议准凡亲王
有罪削封本府各郡王听其自行管束宗仪及奏请
一应事件若迎接诏敕与大宗庙祀则轮递从其尊

按续文献通考四十三年六月改封蜀王生母林氏
为继妃先是林氏曾封次妃至是蜀王宣圻乞恩比
例将生母林氏改封下礼部议奏云人子之心虽无
穷嫡庶之分则有别蜀王宣圻生母林氏先蒙圣恩
准封为次妃已荣矣今复援例特恩奏乞改封继妃
揆之典礼似为逾越但其情辞恳切出一念人子显
亲之心况有杜氏事例似应俯从世宗曰林氏既系
蜀王生母准杜氏例遂改封云杜氏蜀康王继妃也
嘉靖四十四年更定宗藩封典命名妃妾禄米冠服
等制
按明会典四十四年奏准册封亲王及亲王妃勋戚
大臣为正使翰林坊局六科尚宝及卿寺五品以上
官副之册封世子郡王及世子郡王妃翰林坊局六
科尚宝及卿寺五品以上官为正使部寺属官中书
行人等官副之 是年题准初封郡王及妃银大器
俱令自备不许请给世孙长子长孙及世孙夫人长
子夫人长孙夫人俱止给冠服不给诰命镇国将军
夫人及郡主以下俱给诰命 是年议准亲郡王将
军中尉所生之子俱五岁即与请名候该府奏到礼
部类题行翰林院遵照祖训钦定字样编拟名字附
簿登记于每年三九月内类行翰林院请敕颁行各
王府 又议准各王府有广置女乐淫纵宴乐或因
而私娶花生滥封今后各行裁革如遇迎接诏敕拜
进表笺朝贺宴享等项以本府吹鼓手教演充用
又议准凡王府有不经奏请滥娶妾媵及有以流移
妇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