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未尝不视朝诸王百官但有微疾
便不治事自今宜戒之
章宗明昌二年二月壬辰□亲王及三品官之家毋
许僧尼道士出入冬十月甲午□司狱毋得与府州
司县官筵宴还往违者罪之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明昌四年令随路京府州县揭诸职官被罪获升姓
名以示劝惩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四年十一月丙戌诏诸职官
以赃污不职被罪以廉能获升者令随路京府州县
列其姓名揭之公署以示劝惩
明昌五年春正月丁酉初定长吏劝课能否赏罚格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承安二年集官吏于尚书省戒谕之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二年五月丙子集官吏于尚
书省诏谕之曰今纪纲不立官吏弛慢迁延苟简习
以成弊职官多以吉善求名计得自安国家何赖焉
至于徇情卖法省部令史尤甚尚书省其戒谕之
承安四年冬十月壬午初定百官休假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泰和三年二月甲子定诸职官省亲拜墓给假例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泰和八年诏戒谕尚书省肃纪纲以正百官
按金史章宗本纪泰和八年十一月癸卯诏戒谕尚
书省曰国家之治在于纪纲纪纲所先赏罚必信今
乃上自省部之重下逮司县之间律度弗循私怀自
便迁延旷岁苟且成风习此为恒从何致理朝廷者
百官之本京师者诸夏之仪其勖自今各惩已往遵
绳奉法竭力赴功无枉挠以徇情无依违而避势一
归于正用范乃民
哀宗正大元年秋七月己亥诏谕百官各勤乃职
按金史哀宗本纪云云

 官常总部汇考二
  元
元详设职官禁令
按元史刑法志诸官府印章长官掌收次官封之差
故即以牒发次官次其下者第封之不得付其私人
诸有司凡荐举刑名出纳等文字非有故并须圆署
行之诸职官到任距上司百里之内公参百里之外
者免上司辄非理征会稽失公务者禁之诸内外百
司呈署文字并须由下而上论定而后行之诸省府
以下百司凡行公务置朱销簿按治官以时考之诸
职官公坐同职者以先到任居上辄越次而坐者正
之诸有司公事各官连衔申禀其上司者并自书其
名有故从对读首领官代书之具述其故于名下曹
吏辄代书其名者罪之诸职官受代听除之处从所
便具载解由私赴都者禁之诸职官承上司他委所
治阙官者许回申不得擅令首领官吏摄事诸官吏
在任与亲戚故旧及礼应追往之人追往者听余并
禁之诸职官频入茶酒肆及倡优之家者断罪罢
职诸内外官吏疾病满百日者作阙期年后仕诸行
省以下大小司存长官非理折辱其首领官者禁之
首领官有过失听申上司不得擅问长官处决不公
首领官执覆不从许直申上司诸随朝官无故不公
聚者坐罪选待诸受命职官阙期已及或有辨证勾
稽丧葬疾病公私诸务妨阻不能之任者许具始末
诣本处有司自陈保勘给据再叙并任元注地方有
司保勘不实者并坐之诸受除官员阙次未及辄先
往任所居住守代者从本管上司究之诸外任官员
谒告应有假故具曹状报所属仍置籍以记之有托
故者风宪官纠而罪之诸内外百司公移尊卑有序
各守定制惟执政出典外郡申部公文书姓不书名
诸人臣口传圣旨行事者禁之诸郡县版籍所司谨
庋置之正官相沿掌之诸职官得代及休致凡有追
会并同见任其婚姻田债诸事止令子孙弟侄陈诉
有司辄相侵陵者究之诸职官告吏民毁骂非亲闻
者勿问违者罪之诸职官私用民力者笞二十七记
过追顾直给其民诸在任官敛属吏俸赠去官者笞
四十七还职诸职官于所部非亲故及理应往复之
家辄行庆吊之礼者禁之违者罪之诸出使官员所
至辄受官吏筵宴及官吏辄相邀请并从风宪纠察
诸使臣所过州县无故不得入城有故入城者止于
公馆安宿辄宿于官民之家者从风宪纠之诸使臣
所至之处有亲戚故旧礼应追往者听诸官吏公差
辄受人赆行礼物者随事论罪官还职吏发邻道贴
补诸职官同僚相言者并解职别叙记过诸内外应
佩符职官辄以符付其叽优宸者禁之诸官员朝
会服其朝服私致敬于人臣者罚诸职官居见任虽
有善政不许立碑已立而犯赃污者毁之无治状以
虚誉立碑者毁之
世祖中统二年夏四月乙卯命宣抚司官职官污滥
者量轻重议罚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中统三年春讲定中外官条格冬诏总管兼万户者
止理民事又诏军民官各从所管不相统摄
按元史世祖本纪中统三年春二月辛卯始定中外
官俸命大司农姚枢讲定条格冬十二月癸亥诏各
路总管兼万户者止理民事军政勿预其州县官兼
千户百户者仍其旧戊寅诏诸路管民官理民事管
军官掌兵戎各有所司不相统摄
中统四年春二月甲子车驾幸开平三月壬寅关东
蒙古汉军官未经训敕者令各乘传赴开平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