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号颁发礼部
敕谕用墨笔缮写香笺用
 宝其颁发在外文武大臣及蒙古王等朝鲜各国
敕谕用墨笔誊写黄纸用
 宝颁发朝觐官员
敕谕俱刷印黄纸用
 宝
  凡给功臣世袭罔替
诰命分别世次
敕书由该衙门开载功绩移送内阁交中书科缮写
  送阁用
 宝仍行该衙门给发其子孙承袭时令该衙门将
  原给
诰敕送阁中书科填写承袭人名年月仍送阁用
 宝至
 大内收贮世袭官赏册遇有改写处该衙门先期
  知会次日该衙门官同学士等诣
 保和殿内监请出赏册改写毕仍请收贮
 大内
  凡封赠
诰敕文武官员五品以上者应给
诰命六品以下者应给
敕命顺治初俱由翰林院开列翰林官职名送内阁
  具题撰拟文字十年题准自一品至九品官
诰敕限定句数一品起六句中入事实十四句结六
  句二品起六句中十二句结六句三品起六句
  中十句结六句四五品起四句中八句结四句
  六七品起四句中六句结四句八九品起二句
  中四句结二句康熙十年题准一应
诰敕于内阁侍读学士侍读内酌派一二人专司其
  事若有应给
诰敕官员该衙门将职衔开明送阁令该管官照式
  发中书科缮写送阁用
 宝仍交该衙门给发如有应另撰拟文字者仍令
  翰林院撰拟二十四年议准各按官职撰定文
  式颁给
  凡督抚提镇等官
敕书顺治初由内院撰拟给发四年题准令吏兵二
  部撰写给发八年题准仍归内院照该部移文
  撰写用
 宝后发该部给发如各官内有离任者将原
敕缴部转送内院收销又题准将军督抚提镇并一
  切
钦差官员俱给坐名
敕书布政按察守巡各官副参游等官止给传
敕不坐名其
敕书内有题定者照该衙门开明管辖地方职掌事
  宜写给如有应更改者具题更改康熙十三年
  题准援剿副将等官亦有给坐名
敕书者出自
上裁其督抚提镇等官
敕书俱交该衙门给发巡盐御史巡仓御史
敕书学士于
 午门外给发
  凡给各关监督精微批文由该科揭送内阁将
  该差职名填注文簿挂号用
 宝学士于
 午门外同该科给事中给发
  凡文
 殿试大学士学士充读卷官侍读学士侍读典籍
  中书充受卷弥封掌卷官
 殿试前一日读卷大学士学士拟策问数事奏请
钦定捧回撰合成题进
 呈后中书缮写执事官监看刊刻刷印次典籍
  捧题纸前行学士随后进
 太和殿内学士捧置黄案上俟诸进士进
 午门两傍排立学士举题纸授礼部堂官分给试
  毕读卷大学士等公同阅定于传胪前一日拣
  选上卷进呈
御前奏读
钦定一甲三名其二甲以下名次读卷大学士等奏
  请
钦定是夕批定试卷名次中书写成大小金榜三传
  折子次日典籍捧榜随不读卷学士至
 干清门以小金榜交内侍进
 呈大金榜用
 宝毕典籍恭捧前行学士及执事官随后至
 太和殿学士捧置黄案上典籍捧三传折子授鸿
  胪寺官候
上升殿不读卷大学士或学士捧金榜授礼部堂官
  传胪
详见
礼部

  凡武
 殿试事与文
 殿试同
详见
兵部

  凡
御屏顺治二年令御用监制造送至内院内院移文
  吏兵二部开送内外大小文武官员职名填写
  十三年照例移文吏兵二部造册送院十五年
  复移文吏兵二部造册送院
  凡
 宫殿等处扁额对联及
敕赐一应牌扁俱由翰林院撰拟大学士等奏请
钦定中书缮写
  凡撰写


陵寝神牌字样由工部制造牌式礼部送至内阁缮
  写仍交该部刊刻填青礼部奏请遣内阁大臣
  等行礼
  凡

庙祝版由太常寺缮写送阁学士恭填
御名授该寺官至一应祭告祝文由翰林院撰拟送
  阁奏请
钦定
  凡
山陵封号内阁撰拟奏请
钦定
  凡撰拟诸王贝勒及文武大臣谥号由宗人府
  礼部题准移文内阁撰拟奏请
钦定
  凡诸王贝勒文武大臣祭文碑文顺治间由内
  阁撰定成式填名给发康熙十七年
谕赐谥诸王大臣等祭文碑文交翰林院撰拟内阁
  奏阅
  凡大将军将军等印俱系内阁收贮如遇
命将征讨大学士等酌拟将军名号奏请
钦定如名号与存贮印文相符者取给如不相符移
  文该部另行铸给师旋之日仍缴内阁
  凡
御驾行幸大学士学士等承
旨扈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