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老子有些怕看见他,你们快些与我收拾了,不可叫他再来见咱老子。”凡流贼谓杀人为打发,如尽杀其众,则谓之收拾也。诸臣承命,即刻使将张大受绑去杀之,并传令将大受全家外,所赐美女家丁,尽数斩戮,不留一人。(《张献忠乱蜀始末》)

  ◎殉寇诸贤杀运毒流,固曰人事,实天哉。然其间轰轰烈烈,死而湮没者,何可胜数?姑就绥寇剩本,列其大概。碧血青磷,已不禁铜马之感矣。

  梅村氏曰:“记死节者,不以日月为断,先北都以殉主也。”《春秋传》曰:“君为社稷,死则死之。”国亡与亡,臣轨之大者也。次豫豫台使者,衔命博访,幸以其人传焉,思宗其知之矣,故重之也。自秦晋以下无录;非无录也,曰时迫矣,不及于录也。然则记死节者,必以其录乎?曰有则核而详,无则存而略,有录焉而不必核者矣。君子之于前朝也,残编旧翰,绎而出之,敢谓弗核乎?无录而存焉者寡矣。吾惧今日存之,而后日失之;其或今日失之,而后日又存之,则继而出者,吾庶几望之也。北都以礼臣表忠之疏为鹄,而绪闻佐之,表忠之正祀诸臣者尚矣。附祀武臣,则尽以遇害死者,附祀文臣无一二臣遇害者乎?舍一二臣无遇害而不祀者乎?若是者宜改,曰不忍改也。内臣亦可以正祀乎?曰《春秋》之法,善善长长,何可以阍?故略而不书。舍死事北都,无可书者乎?《春秋》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缘人之喜怒以为传书,其疑太甚,且俳而不经,故略之也。豫以御史苏京优恤之疏为鹄,而绪闻佐之,自一命以上,建祠致祭,且加恩于其家,呜呼!劝忠之道备矣。北都破而群臣何可以不死?则犹恨乎死之少也。御史之所列也,将累数以征于书;今在录者四十一人,尽于此乎?曰阙文也,其书半轶而不存,以视乎秦晋楚蜀,其犹为半也已。秦之书少保,其可风乎?将军死绥,真宁之一战也,又终之以榆林。秦事武臣为烈,孙尚书死渭南矣。或曰陕县之溃可乎?谋人之军师国邑,败则死之,成败利钝天也,可不谓之忠与?夫晋京师之蔽也,于太原则书之,于宁武于宣,大书矣,不再书死乎?晋弗系乎晋者,尊京师也。纪江北者,为国难乎?曰前此矣,前此曷为乎书?曰追书也。楚之于武昌也,以故相则书其官于承天也,以献陵则书其地于永州也。以全三王,则书其事,死同书不同也。若蜀则麋烂矣,何可以书?何可以书者,不胜书也。嗟乎!北都之表忠也,豫之优恤也,以蜀视之,可胜叹哉!然天下之不胜书者,又不独乎蜀也。

  ◎北都△正祀文臣东阁大学士工部尚书,赠太傅,范文贞公景文(宇质公,吴桥人,癸丑进士,殁龙泉巷古姜,妾亦自缢)。

  户礼两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赠太保,倪文正公元璐(字鸿宝,上虞人,壬戌进士。遗语家人曰:“必大行殓方收吾尸。”古文正从未有以赠死节者,倪公之弟请曰:“曾子云得正而毙,孟子云顺受其正,何必不谥死节者?”于是并刘詹事之讥亦定)。

  左都御史,赠太保,吏部尚书,李忠文公邦华(字懋明,吉水人,甲辰进士,缢于文信国祸中)。

  兵部侍郎,赠太子少保,王忠端公家彦(字遵五,蒲州人,壬戌进士。守德胜门时,闻陷,自投城下,不死,自缢)。

  刑部侍郎,赠尚书,孟忠贞公兆祥(字肖形,交河人,壬戌进士。守正阳门,死于门下,妻刘氏亦死)。

  左副都御史,赠左都御史,施忠介公邦耀(字四明,余姚人,己未进士,饮药死)。

  大理寺卿,赠刑部尚书,凌忠清公义渠(字茗柯,乌程人,乙丑进士,尽焚其生平著述,绝吭死)。

  太常寺少卿,赠兵部右侍郎,吴忠节公麟徵(字磊斋,海盐人,壬戌进士。麟徵初登第,梦一人率窒虮常吟文信国“山河破碎水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之句,问之途人,云是隐士刘宗周,时尚未识宗周。当城陷时,有祝孝廉渊者,以奏保宗周,被逮留京师,公之故人也。临命召祝至,酌酒慷慨告以前梦乃绝。其事甚奇)。

  左春坊左庶子,赠礼部左侍郎,周文节公凤翔(字巢轩,山阴人,戊辰进士。“碧血九原依旧主,白头二老哭忠魂”,公之临死,诗以遗其亲者也)。

  左春坊左谕德,赠礼部右侍郎,马文忠公世奇(字素修,无锡人,辛未进士。以司经局印授其仆,焚朝衣于庭,北向阙拜,南向遥拜其母而绝)。

  左春坊左中允,赠詹事府正詹,刘文正公理顺(字湛六,杞县人,甲戌殿试第一名,居乡有名。贼李岩,其同邑也,掌箭遣人护之,闻已死,乃拜哭去)。

  翰林院检讨,赠少詹事,汪文烈公伟(字长源,休宁人,戊辰进士。书于壁曰:“夫妇同死,节义成双。”)。

  太仆寺丞,赠少卿,申节愍公佳胤(字素园,永平人,辛未进士,投井死)。

  户科都给事中,赠太常寺卿,吴忠节公(字和受,新昌人,戊辰进士)。

  御史赠太仆寺少卿,陈恭愍公良谟(字宾日,浙江鄞县人,辛未进士,原名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