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矣。
  乌乎!今中国金币之泄于异域者,不可画箸计也。议者病夫商旅之不远出,而欲致行之,顾未尝以器之良、物之盈绌为计。彼苦荼与丝者,菲园夫红女,将曷成者也?逾淮、汉,甫草之地,Q狱大数十,桑麻不殖,牛羊不下括。车陟乎桃林,甫草之地,Q狱大数十,蒲陶不成,牛羊不下括。商虽通矣,其何取以连?
  且吾所病于无农者,有湛是者也。今果窘于耕获,米一石则至万钱矣!自喘X之虫,m息之物,莫必其命。而明者始思兴农以压塞之。
  吾以为农官不设,农事不能以大举。昔者北方之沙砾,蓟丘之左,自虞集始营度之,至于今二十世。天山之水泉,若古勿导,导之自林则徐,至于今再世。而其效特局促于是也,非设农官无以为也。

禁烟草第四十一
  闽土非甚硗确,民亦不绵力薄材,而食谷必转于近省。甚哉!烟草之为害烈也。田莱一顷,三谷而七烟。市烟之利,逾谷且十倍;树烟之劳,杀谷且十倍。民以桉粒绌与而赢取。烟叶之苦泽,下毒其壤,数年不能成菜茹,虽欲反而树稼,其道无繇。殖者滋庶,食者滋众,民利而玩之,监司恬而狎之,禁不设,若天之无凶年也。
  嗟乎!天下方穰穰以思罂粟之禁,于此琐且尾者,则何暇议去?夫不审利害之原,而苟以大小权之,固也。罂粟大而烟草细也。树罂粟者使民食而死,树烟草者使民不食谷而死。死一也,何大与细之分?
  古者萍氏有酒几,今亦禁烧锅。夫酒以成宾嘉之礼,宾主百拜而后敢酬醋以道天命;其下穷民,冬非酒不燠。然而有禁者,害谷甚也。今烟草无酒之利,而有酒之害。酒害谷有澹烟草害谷无澹无禁,得乎?
  或曰:闽民赖是久矣。迮而禁之不能,而适为恐n受赇者地,是擅吏资而夺民利也。禁不如榷,榷当如洋药,十而税其三,无厚利则止矣。
  噫!葸慎怯X之臣.闻益帑则孰敢动?t者以为害谷而重困之也,瞍者以为利国而不可去也,则禁不得行,适助之增重耳。且昔之禁罂粟,其病亦足以夺民而擅吏,然忍志禁之者,爱民以政。不以小惠也。夫借君相之势,诛I草茅且不能,则何以为政?
  愚以为烟草之禁,政在守令,而司以耆老乡先生;吏无得与,与者格无禁,何资之擅?下令之岁,已栽者不芟,明年无莳。莳以番薯蓣,足以代谷;三年而腊毒尽,则壤可稼矣,何利之夺?诏之无谷之害,而动其戒心。犯禁:三亩者,伏通衢;五亩,捶;十亩,罚白金五两;二十亩,官笞之,没其地入里校室。导同畴除烟草者:三亩,一升醴;五亩,一箪羹;十亩,一丈布;二十亩,白金二两。三年以觇闽田,五年以觇闽仓之谷。

定版籍第四十二
  章炳麟谓孙文曰:“后王视生民之版,与九州地域广轮之数,而衰赋税,大臧则充。”
  “古之为差品者,山林之地,九夫为度;九度而当一井;迭为九衰,至于「衍沃」而止矣。”
  “今之大法,自池、井、海胗醒味外,露田稻最长,黍、稷、粱、麦各有品也。居宅与树艺之地次之,山及池沼次之,江干沙田次之,以是在税。”
  “观于民间而辨其物。桑田者,其利倍稻。梨、枣、蒲陶、橘、柚、桃、李、竹、R、梧、桐及杂树、松、栎足以给薪者.其利自三。山有植苦荼者,与桑田比,种竹者亦如之;杂莳粮药者为下。粘与文杏,不高冈而有,足以栏皇倚灯鳎其利倍苦荼。楠、黟、丹木者,自四。池沼大者,容鱼或数万头,不作劳而其利加于露田十倍。江干沙田,宜木绵,其衰如桑。
  “然则定赋者,以露田为质,上之而桑荼之地,果R髹薪之地,桢干之地,至于鱼池,法当数倍稼矣。独居宅为无訾。穷巷之宅,不当蹊隧者,视露田而弱;当孔道者,鱼池勿如,别为差品。以是率之,赋税所获,视今日孰若?”
  孙文曰:“兼并不塞而言定赋,则治其末已。
  “夫业主与佣耕者之利分,以分利给全赋,不任也。故取于佣耕者,率参而二。古者有言,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
  “夫贫富斗绝者,革命之媒。虽然.工商贫富之不可均,材也。g人为人黝垩,善画者图其幅帛。其为龙蛇、象马、草树、云气、山林、海潮、火、星辰、人物、舟车,变眩异态,于以缘饰墙壁,一也。然或一日所成而直百钱,或一日所成而直赢于万金。挽步辇者,与主海船者,其为人将行,一也。一以为牛马.一以为宗主,是岂可同哉?彼工商废居有巧拙,而欲均贫富者,此天下之大愚也。
  “方土者,自然者也。自然者.非材力,席六幕之余壤,而富斗绝于类丑。故法以均人。
  “后王之法:不躬耕者,无得有露田。场圃、池沼,得与厮养比而从事.人十亩而止。露田者,人二十亩而止矣。以一人擅者,圳垄沟洫,非有其壤地也。场圃之所有,s落树也。池之所有,堤与其所浚水容也。宫室之所有,垣墉栋宇也,以力成者其所有,以天作者其所无。故买鬻者,庚偿其劳力而已,非能买其壤地也。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故贡彻不设。不劳收受,而田自均。”
  章炳麟曰:“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