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通谒,二帅不见,礼数迥异于前。萧庆风李若水留仪卫三百……余悉令入城。」

  ▲十一日,杨天吉、王I令吴浴⒛俦语少主云:「福金帝姬是干戾人蔡京媳,理宜发遣,迟则和议不成。」少主令王宗沔入城面奏,并手诏留守开封府曰:「比者金人已登京城,按甲议和,不使我民肝脑涂地。时事至此不获已,已许帝姬和亲,立大河为界。」 【 见札记。】

  △本书三开封府状:「福金帝姬实是正月二十八日归入蔡京、王黼、童贯遗存家属内遣送。」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靖康二年正月十日庚子引宣和录曰:「是日,三省枢密院奉圣旨曰:『朕自即位以来,金人交战不已,朕累下哀痛之诏,谅尔等共悉朕意。今金人攻围京城已及一季,应援兵尚尔稽迟,使吾社稷生灵坐以待尽。比者金人已登京城,按甲议和,欲使朕与吾民肝脑涂地。金人请求靡有不从,每念屈辱之极。时事至此不获已,[已]许帝姬和亲,立大河为界……』」

  ▲为少主设供具,并令手诏城中催送金银。 【 见秘录。】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正月十二日……「有榜云,御前传到圣旨,付开封府尹:大金元帅甚怪金银、表段数少,朕再三恳告,元帅云,京城居民父老众多,必不止此。卿可告谕权贵豪富之家,为体朕意,疾速了纳,须管日下了当,仍许卿便宜行事。」

  ▲十三日,二帅令萧庆语少帝云,道宗须出质,和亲须自择,岁币须一千万□□□□□□□□□□□□□□□□□□□□不允即须力取。少帝云,礼教所拘,未便奉命,姑令王宗沔入城面奏,并催犒军金银。入暮,宗沔归,道宗不允,城中噪然。 【 见随笔。】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靖康二年正月十三日癸卯引靖康小录曰:「是日,王宗沔同番使入门,且语且泣,都人惊疑纷纷,相传上在斋宫不食三日矣,内外震扰,莫知所为。行人并散归,处处萧索可伤。」按靖康要录卷一五是日亦有相同之记载。
  本书二瓮中人语是日云:「王宗沔同虏使入城窥伺帝姬,已议和亲。」

  ▲十四日,少帝遣莫俦入城安民,令吴匝萧庆同见国相,备述太上出质,人子难忍;妃姬改嫁,臣民所耻。国相云,令太上挈带北行,臣民庶不耻乎?余无他议。 【 见秘录。】

  △参见前条。

  ▲十五日,令少帝及从臣至刘家寺观灯,真珠大王设也马、宝山大王爵保率铁骑夹护至寺。寺内设灯二万丸,露台陈教坊乐。堂上三席,堂下六席□□□□□□□□□□□□□□□□日入放灯,一时许,撤席散归。少帝屡顾二帅,欲有所陈,二帅不顾。 【 见李东贤辛斋笔记。】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靖康二年正月十五日乙巳条引赵`之遗史曰:「金人索元宵灯烛于刘家寺,至上元,请帝观灯,粘罕、斡离不张筵会,召教坊乐人大合乐,艺人悉呈百戏露台……」

  ▲司马朴云,皇子谓国相决意废立,祸恐不测。十七日,萧庆云,二帅俟金银交足,请帝击球,宴后,送驾入城,可请催括金银。 【 见屯翁日录。】

  △宋史卷二九八司马朴传:「朴字文季,少育于外祖范纯仁……靖康初,入为虞部右司员外郎。金人次汴郊,命朴使之。三酋问朴家世,具以告。喜曰:『贤者之后也。』待之加礼,乃吐腹心,谕以亟求讲解。朴复命,任事者疑不决。都城陷,钦宗思朴之言,以为兵部侍郎。二帝将北迁,又贻书请存立赵氏,金人惮之,挟以北去,且悉取其孥。」按,此处作「朴」误,因金人对其礼敬有加,故司马氏知其「腹心」。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正月「十七日,有榜云,驾前传报,为元帅留赴击球,只俟天晴宴毕便回内,仰居民安业。」按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六,是日亦有大体相同之记载,此从略。

  ▲二十二日,萧庆奉二帅命,与宋臣吴浴⒛俦等议定事目,令少帝手押为据:
  一,准免道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为质。应宋宫廷器物充贡。
  一,准免割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二千五百人、女乐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艺三千人,每岁增银绢五百万疋两贡大金。
  一,原定亲王、宰相各一人、河外守臣血属,全速遣送,准俟交割后放还。
  一,原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轮解无阙。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 【 见秘录、随笔。】

  △本书三开封府状有大金骨卢你移赉勃极烈左副元帅、皇子右副元帅府指挥一通:「契勘二庶人誓约,愿献犒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限五日内尽数津纳……右下开封府准此!大金天会五年三月十四日。」
  又同此指挥有别幅云:「契勘庶人手允事目: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