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径入内廷,搜取珍宝器皿等。自五代祖宗以来所蓄,并收江南、浙、蜀所有,上皇二十余年所积珠玉,一旦取去,牛车担负,襁属不绝。国人嗟忿,不忍正视。」

  ▲二十三日,虏焚封邱、陈桥门,再纳金七万五千八百余两、银一百十四万五千余两、表缎四万八千四百疋。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金人焚封邱、陈桥等门,令拜表请张邦昌,三日内再纳金七万五千八百余两、银一百一十四万五千余两,表段四万八千四百疋。」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三引宣和录,记此事在二十四日。

  ▲二十八日,虏焚保康门,沿及延宁宫。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保康门里火,沿烧延宁宫,顷刻而尽。时元佑皇后居宫中,急就天汉桥南,遇仙店门垂帘幕以避,移居观音院,回私第。」

  ▲二十九日,虏索朱壹沂榛及架库油衣什物、生药、玳瑁。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虏遣使入普羲拢取朱壹沂榛,取油衣库什物,废太医局,并生药玳瑁等送军前。」

  ▲三月初七日,虏册张邦昌为帝。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三月「丁酉,金人立张邦昌为楚帝。」按是月辛卯朔,丁酉为初七日。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五年「三月丁酉,立宋太宰张邦昌为大楚皇帝。」
  大金吊伐录卷四册大楚皇帝文:「维天会五年岁次丁未,二月辛酉朔,二十一日辛巳,皇帝若曰,先皇帝肇造区夏,务安元元。肆朕纂承,不敢荒怠,夙夜兢兢,思与万国同格于治。粤惟有宋,实乃通邻,贡岁币以交欢,驰星轺而讲好,期于万世,永保无穷。盖我有大造于宋也。不图变誓渝盟,以怨报德;称端构乱,反义为仇;谲诈成俗,贪婪不已。加以肆行淫虐,不恤黎元,号令滋张,纪纲弛紊。况所退者非其罪,所进者非其功。贿赂公行,豺狼塞路。天厌其德,民不聊生。尚又姑务责人,罔知省己。父既无道于前,子复无断于后。以故征师命将,伐罪吊民。幸赖天高听卑,神幽烛细,旌旄一举,都邑立摧。且眷命攸属,谓之大宝;苟历数改卜,未获偷安。故用黜废,以昭聪鉴。今者国既乏主,民宜混同,然念厥初,本非贪土,遂命帅府,与众推贤。佥曰太宰张邦昌,天毓疏通,神姿睿哲,处位着忠良之誉,居家闻孝友之名;实天命之有归,乃人情之所系。择其贤者,非子而谁?是用遣使特进、尚书左仆射、同知枢密院事、监修国史、上柱国、南阳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二百户韩资政,副使荣禄大夫、行尚书礼部侍郎、提点大理寺护军、谯县开国侯、食邑一千户、食实封一百户曹说,持节备礼,以玺绂册命尔为皇帝,以理斯民,国号大楚,都于金陵。自黄河已外,除西夏新界,疆场仍旧,世辅王室,永作藩臣。贡礼时修,尔勿疲于述职,问音岁致,我无缓于披诚。于戏!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立君以临之。君不能独理,故树官以教之。乃知民非后不治,后非贤不守。其于有位,可不慎乎?予懋乃德,嘉乃丕绩,日慎一日,虽休勿休。往钦哉,其听朕命。天会五年三月七日。(下略)
  靖康纪闻:「初七日辰时,张邦昌即皇帝位……」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四:「七日丁酉,金人立张邦昌僭位。」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所载略同。

  ▲初八日,虏焚天汉桥屋。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八日,「是日,天汉桥火,焚百余家。金人放汴水,人情少安。至晚,又人语喧沸,众大恐。顷之,都R火,三更方息。」

  ▲十二日,虏掠景灵宫陈设神御服物。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十二日,虏遣使径入景灵宫,取陈设神御等服物。」

  ▲十三日,虏掠宗庙什物。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十三日,「虏取宗庙等什物去。」

  ▲十四日,虏掠内藏库。

  △靖康要录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十四日,金人入内藏库。」

  ▲二十七日,虏胁太上皇帝及宗属北去。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三月「丁巳,金人胁上皇北行。」按是月辛卯朔,丁巳为二十七日。
  靖康要录卷一六:「二十七日,邦昌率百官诣南熏门五岳观内,望军前遥辞太上皇帝、靖康皇帝……是日,太上皇帝及宗属随二太子军由滑州路去。」
  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七记张邦昌遥辞二帝在二十八日,而北行在二十九日。考宋俘记云:「四起昏德公(按即徽宗)……天会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夜,自斋宫及青城国相寨移至刘家寺皇子寨,二十九日起程,五月十三日抵燕山,居延寿寺。」则会编所记当得其实。

  ▲二十八日,虏兵下城。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七: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金人兵下城。」按靖康要录卷一六是日亦云:「金人渐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