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亦不及闻之,无以统一夫道学之宗。(刘凝等:《原本论》,《觉斯录》,《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西儒之学术不明,则孔孟之微旨不彰。)必以畛域之见,分别于其间是知有地而不知有天也;必以声臭之泯,锢蔽于其间,是知有降衷之天,而不知有降生之天也。天无所不在,或中或外,岂疆界所得而殊?天无所不能,有象无象,非意见所得而定。古人于高高在上,犹曰“日监在兹”。今天与人偕,乃又曰,必无象而后谓之天。犹之孩抱于父母,知识未开,瞻依不能暂离;及至成人,谙温清之仪,习定省之节,反逊于孺慕,岂必知识未开而后可邪?盖赋秉皆善,久而人心渐□;告戒虽坐,又久而习闻则玩。於是上帝无限仁慈,躬示教诲。在天则霄壤悬隔,在世则呼吸可通;在天则默运难窥,在世则实迹可仰;在天则无阶而升,在世则有路可入。此天与人亲,而人顾欲远之,亦辜负莫大之恩矣。(刘凝等:《原本论》,《觉斯录》,《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夫源既浊,而流亦不清;本既剥,而枝亦未有不损也。故虽当时之人,受原祖之庭训,而真道犹存。迨原祖没世,道益为之渐降矣。
盖自原祖坏世之后,人心一若私府也。即欲为善,非勉然不能。然勉而又勉,君子且难,况庸人乎?故不若舍善而纵欲。然纵欲而并觉有一至公、至严之主,赫然恒临於心目。而内之难安,莫逾於此。
故又不若矫而去之,以为无主。然阳谓无主,而阴实歉虚。欲避不能,自欺不可。故不得已而妄设虚然、顽然之主,一以塞奉事之责,一以便在己之私。此世道不一,而志有岐趋,所由来矣。后代古道日晦,世俗日下,又立先代人像,以为有灵,能擅祸福,且以事神之礼事之。
而邪神遂窥其隐,秉机而入,附泥像,显怪异,愈播其颓风。
斯时也,设有圣贤,欲仔肩正道,挽回人心,然而难矣。无论愚夫、愚妇,渐濡日深。即聪明学人,神驰荒诞,心累俗尘。圣贤视此,亦惟有太息痛恨而已矣。其遵道而行者,几人哉?(沙守信:《真道自证》,《汇编》第二卷,第二十册,第―页)
用吁曰:“然则天堂之乐,亦有分乎?”
司铎曰:“然。”
曰:“生前善功之大小,足为天堂受赏之券乎?”
司铎曰:“未足也。天堂之赏,各因其生前所受额辣济亚(译言天主圣宠也)之多少。若徒有微功,而无额辣济亚,不得受天堂之赏也。”
曰:“额辣济亚何由而得?”
司铎曰:“初赐时不由善功而得。既赐之后,观人仰应之何如。赐而能应,则吾主将加赐焉。故以此定额辣济亚之多少,以为天堂受赏之券者也。”
用吁曰:“仰应天主,必在善功。乃谓徒有善功,而无额辣济亚。何也?”
司铎曰:“人虽为善,又要观其为善之意,意果真乎?抑别有所为乎?若别有所为而为善,则为善之念不真,纵有善,亦不得谓之真善也,即不可以得额辣济亚也。故天主之赏人善也,不赏其所为,而赏其所为。”(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所谓义人者,信爱天主,被服其教,时省时悔,时解时补,不使罪积于躬者也。
此等之人,兢兢自持,大过恒鲜。然偶陷落,则一念之疵,一言之失,一行之尤,时或有之。而人遂非之曰,此亦有罪人也。罪若当罚,彼且蒙罚也;罪若获 赦,我亦获赦也。是乌知其不可同日语哉。彼人有愆不悔省,而义人者有愆即悔,力求去之。
譬如镜然,虽同受尘障,然一者时时刮垢而磨莹之,一者任其昏而不顾。受蔽虽同,而后之明暗,必有判矣。今夫器之贮油者,积垢四面,投之于火则旋焉光洁。义人爱主热心,若火炽烈,虽有小疵,如微尘入炽鼎,有不消灭者哉?衣或垢秽,濯之以江汉,无染不去。告解之功,亦涤罪之澄渊也。故经曰:时雨自天降地,以乐农心;罪人之泪,自地戾天,以乐主心。彼朝夕叹息,涕泣于主前以祈宥者,固吾心之时雨也。
世乃有言奉教之士,或恃有告解一路,随犯随解,而复随犯,且奈何?此亦不思之甚也。夫告解去罪,犹药去疾也。有疾,虽可药愈,而无疾不尤益乎。然人身万不能以无疾,故为剂治之方;人心万不能以无过故,故立告解之礼。若曰告解为易陷之招,岂方药为得疾之媒哉?一罪在身,已经痛告,主虽免其永罚,亦恐入炼罪之狱,以锻其渣滓。此处之刑,与永火之惨毒无异,所异者有尽耳。过大与多者,其炼久;过小与寡者,其炼速。总之上主报人,纤忽必究,怙终则永罚,悔改则暂刑,惟无过纯善之人,乃能直升天域。不然,则劳绩美功,亦可补偿炼苦,补之不足,则入炼耳。故告解一条,乃于既落之后,为斡旋之法;非于未陷之前,先开苟且之门。
且不徒为善恶相浑者启其便,并为百密一疏者补其隙。以仲尼之圣,五十学易,仅敢言无大过,则下此者,小过时时不免也。小过不除,终为上达之累,必解而去之,方能诞登天国,固无疑者。
然则元恶巨憝,即悔亦可以得赦乎?数犯数悔,而亦可数赦乎?夫罪既大,一悔即宥,决无此理,非天主一定之律也。况恶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