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爱人者乎?
此仁之德所以为尊,其尊非他,乃因上帝。借令天主所以成我者,由他外物,又或求得之而不能得,则尚有歉。然皆由我内关,特在一爱云耳。孰曰吾不能爱乎?天主诸善之聚,化育我,施生我,使我为人不为禽虫,且赐之以作德之性。吾爱天主,即天主亦宠答之,何适不详乎?
(…)人有爱父母不为天主者,兹乃善情非成仁之德也,虽虎之子为豹,均爱亲矣。故有志于天主之旨,则博爱于人以及天下万物,不须徒胶之为一体耳。(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故命人莫亲父母,而亲天主之大父;莫尊国君,而尊天主之大君,人宜爱而户俱祀也。爱祀天主者,虽贱不肖,必生天堂;不爱祀天主者,即君若圣,必堕地狱。(虞淳熙:《第一篇明天体以破利夷僭天罔世》,《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至于孔子太极之训、春秋之作,孟氏仁义之对、无后不孝之言,皆见指摘。但云我以天主为父,万民为子,而仁孝转大;世间君父为兄弟,何足事哉?噫!逆亦甚矣。(邹维琏:《辟邪管见录》,《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东庠居士曰:“此真道在迩而求诸远者也。父兮生我,母兮鞠我,孝惟爱吾亲已矣。惟辟作福,惟辟作威,忠惟吾君已矣。爱亲,仁也;敬长,义也,天性所自现也,岂索之幽远哉?今玛窦独尊天主为世人大父、宇宙公君,必朝夕慕恋之、钦崇之,是以亲为小而不足爱也,以君为私而不足敬也。率天下而为不忠不孝者,必此之言夫!(陈候光:《西学辨》,《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且余览玛窦诸书,语之谬者非一,姑摘其略以相正。
玛窦之言曰:‘近爱所亲,禽兽亦能之;近爱本国,庸人亦能之;独至仁君子,能施远爱。’是谓忠臣孝子与禽兽庸人无殊也,谬一。
又曰:‘仁也者乃爱天主。’则与孔子‘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之旨异,谬二。
又曰:‘人之中,虽亲若父母,比于天主犹为外焉。’是外孝而别求仁,未达一本之真性也,谬三。
又曰宇宙有三父:‘一谓天主,二谓国君,三谓家君’。‘下父不顺其上父,而私子以奉己’,‘若为子者,听其上命,虽犯其下者,不害其为孝也。’嗟乎!斯言心亦忍矣。亲虽虐,必谕之于道;君虽暴,犹勉之至仁。如拂亲抗君,皆藉口于孝天主,可乎?谬四。
又曰:‘国主于我相为君臣,家君于我相为父子,若比天主之公父乎?’以余观之,至尊者莫若君亲。今一事天主,遂以子比肩于父,臣比肩于君,则悖伦莫大焉。复云此伦之不可不明者,何伦也?谬五。
就五谬而反覆玩味,谓余言苛耶、非苛耶?吾人居尧舜之世,诵孔孟之书,乃欲举忠孝纲尝而紊之,而废之,以从于夷,恐有心者所大痛也。(陈候光:《西学辨》,《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记》曰:“孝弟之德,通于神明。”孟子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夷辈乃曰:“父母不必各父母,子孙不必各子孙。且对地之天亦不足父,而同父天主。”其于父子大亲,但目为彼男彼女,生此男、此女而已。夷属毛,乃忍捐本。且于父母之已殁,而生前未闻邪教者,即甚贤哲,必冤以炼清地狱。稍稍常流,即诬入炼罪永苦。其言以为纵有孝子,媚我天主得生天堂。然天怒最吓,万难解免。虽存孝志,无益亲灵云云。嗟乎!舜大孝,禹致孝,假使舜禹陟位,而瞽鲧不得配天,吾知舜禹之必蹙然而不南面矣。(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今夷之轻父母也,不但如前篇彼男彼女之说,遍览其书,如所谓《七克》、《实义》、《畸人》、《十二信》、《西学凡》,若经、若戒及《交友论》、《几何源本》等数十万言中,曾不错写一孝字。而乃袭三教诸子中皮毛,曰克傲、克骄,以文其陋。夫不爱吾亲而爱他人,不敬吾亲而敬他人者,未之前闻矣。(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四,第―页 )
据彼云:“国中人父母死,不设祭祀,不立宗庙,惟认天主为我等之公父。薄所生之父母,而弟兄辈视之,不然则犯天主之教诫。”将斩先王之血食,废九庙之大飨,以诏民从之耶。嗟夫!何物妖夷,敢以彼国忘亲之夷风,乱我国如生之孝源?(张广:《辟邪摘要略议》,《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今特为之说曰:“日月五星各居一天”,是举尧舜以来中国相传纲维统纪之最大者,而欲变乱之。此为奉若天道乎,抑亦妄干天道乎?以此名曰慕义而来,此为归顺王化乎,抑亦暗伤王化乎?夫使其所言天体,不异乎中国?臣犹虑其立法不同,推步未必相合。况诞妄不经若此,而可据以纷更祖宗钦定、圣贤世守之大统历法乎?
臣又闻其诳惑小民,辄曰:“祖宗不必祭祀,但尊奉天主,可以升天堂,免地狱。”
夫天堂地狱之说,释道二氏皆有之,然以之劝人孝弟,而示惩夫不孝、不弟、造恶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