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修身养性之法,复命根归之业,始益备。
2、学问之道专一
且学问之道,必晓然明见万有之元始。日后之究竟,乃可绝岐路而定一尊。
3、书中之意融通
此在儒书多未显融,独天学详之。
三、天教有助于理解儒学
况今人读书,往往浑帐过去。一领天教,而后知我《六经》、《四书》中,句句皆有着落、句句皆有把柄,浅儒诚未得其解也。
第十四节 儒学与天学的生死观
问:事天之旨,合辙吾儒。但儒者惟谋现在,所事不出子、臣、弟、友。故曰:“素其位而行。”曰:“未知生,焉知死。”今天学谆谆以死后之赏罚为诲,疑与孔子若不相似然?
一、人注重生死
曰:人所惧,莫过于死;则所重,亦莫过于死。岂有极重之事,而可置不讲者?
二、两种生死观
孔子教人即生以知死
孔子教人,即生以知死,正是深于言死也。
天学教人善生以善死
且天学亦岂于善生之外,别有一善死法乎?生前之七克、十诫,即死后之万福无疆。
三、两种生死观的影响
孔子使人不明其报
特孔子使人繇之而不明其报。
天学使人念死善生
天学俾人念死,而愈思善厥生耳。
第十五节 生死与赏罚
问:儒者之论人死四十九日而魂散,安见死后之长存不灭,而有赏罚可加乎?
曰:此后儒呓语,孔子曷有此论。
一、人与万物的生死不同
物死魂存
夫草木有生长,而无知觉运动;鸟兽有知觉运动,而无灵明理义。此特资形气以扶存,形断气散,而魂随殄灭。
人死魂存
人魂不然,一点灵性得于上帝赋与。其来也不特聚,其去也不能散,但合则身生,离则身死耳。
人为万物尊灵
世称人为万物之尊且灵,苟死而魂灭,则与草木、禽兽无异,亦乌见其能灵?乌在其尊於万物哉?
二、人死魂亡不合理
善恶同归一尽
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使死而魂即消亡,则圣、贤、庸、愚,同归一尽,亦何见其可也。
有失公平之义
且盗跖之寿、孔、颜之厄,所在都有。则奸雄愈可纵恣,忠良罔所控诉。君子忧、勤、惕、励,徒自苦厥生;而小人狎、侮、放、逸,诚为得计。岂造物主至公、至平之义?
三、人与万物的死后赏罚
万物死后无赏罚
是故不灵之物,无自遂之权。如天恒运、地恒静、水恒润、火恒燥、马恒走、犬恒吠,皆率其性之自然,而一定不易。故无功罪、无赏罚可加。
2、人死后有赏罚
人则付以自主之明,善恶邪正,任其择决,其受命而生也。如人臣奉令而任职也,及其死而归也。如三载考绩也,于是乃从而黜陟之。其无负赋畀之初旨,则蒙上赏。犹人臣承令无怠,锡之蕃庶;不然反是。
3、死后赏罚为真赏罚
彼上帝无所不知能,岂不克俾世上尽正者显荣、邪者迸弃。顾或不悉然者,正以示身后别有真赏、真罚,一时之寿、夭、穷、通,不尽足为定据耳。
第十六节 赏罚与为善
问:天主吾人之大父母,自当敬事;天命之性本善,自当为善,岂缘后来祸福之报乎?
一、赏罚的原则
国家的赏罚
曰:人臣廉平、正直,亦分固应尔,讵徒为赏陟计。然心纵不为是,苟能如此,则国家之迁奖必及焉;不然,则国家之谴责必及焉。
天主的赏罚
君子固不希报,但心纵不为是,苟能修善,则天主之永赏必及焉;不然,则天主之永罚必及焉。
二、赏罚的功用
士因赏罚而用命
况缘是祗警,实进修之一助。整励三军,重赏啖于前,严诛悬于后,士斯用命。
人以赏罚而进修
吾人处世,如居战场。嗜、欲、诱、感,八面攻我。性情大多脆恋,非刻持永赏之利以自啖,操永罚之严以自惕,未有不随俗牵引,与波上下者矣。故克己之勇,难于克敌也。
3、为善有赖于赏罚
况以此为训,犹多有狎大人、侮圣言者。若云无所为而为善,曾见有几人乎?
第十七节 永祸永福
问:希福而为善,畏祸而不敢为不善者,中材也。贤者虽使为善蒙祸、积恶受福,犹不肯以彼易此。故自昔名儒,有未尝闻赏罚之说,而懋勉无菊摺
一、君子与祸福
1、君子漠视世间祸福
曰:君子所不希、不畏,谓世福、世祸也。世上祸福,倏时以去。且公道陵夷,君子或冒刑戮,小人反膺轩冕,志士遂不以此为荣辱。
2、君子重视永远祸福
若真祸、真福,出自上主,纤毫不背,永定不移。冒世祸而为善,诚达士之心也,冒永祸而为善不大愚乎?
3、为善关乎永远祸福
为善冒世祸而解之曰:“有永福在后,必欣为之。”若云:“我欲为善,虽永祸不顾。”世岂复有为善者乎?
二、不言永远祸福的流弊
世间罕遇圣贤
夫率行儒门之训,必能使人人为贤圣无已。顾道学真传,间世罕遇。
伪儒无所畏忌
正缘衣冠伪儒,不达性命之理、不论身后之事,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