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言也。天主经中特举其概,不详传之。然夫地狱之刑於今世之殃略近,吾可借而比焉;彼天堂之快乐,何能言乎?
地狱之苦
夫本世之患有息有终,地狱之苦无间无穷。
⑴地狱之苦有二
圣贤论地狱分其苦劳二般:或责其内中,或责其表外。
①外患
若冻热之不胜,臭秽之难当,饥渴之至极,是外患也。
②内祸
若战栗视厉鬼魔威,恨妒瞻天神福乐,愧悔无及忆己前行,乃内祸也。
⑵地狱之悔
虽然,罪人所伤痛莫深乎?所失之巨福也,故常哀哭自悔曰:“悲哉!吾生前为淫乐之微,失无穷之福而溺于此万苦之聚谷乎,今欲改过免此而已迟。欲死而毕命以脱此而不得,盖此非改过之时。”
⑶地狱之刑
天主公法所使:以刑具苦痛其人,不令毁灭其体,而以悠久受殃也。
⑷当以地狱之苦为戒
夫不欲死后落地狱,全在生时思省,思其苦,思其劳.思则戒,戒则不为陷溺之事,而地狱可免焉。
天堂之乐
设地狱之严刑不足以动尔心,天堂之福当必望之。
⑴天堂之乐不可忖度
《经》曰:“天堂之乐,天主所备以待仁人者,目所未见,耳所未闻,人心所未及忖度者也。”从是可征其处为众吉所归,诸凶之所远焉。
⑵天堂为全福之处
夫欲度天堂光景,且当纵目观兹天地万物,现在奇丽之景多有令人叹息无已者。而即复推思,此乃上帝设之以为人民鸟兽共用之具。为善与作恶同寓之所,犹且制作成就如此;若其独为善人造作全福之处,更当何如哉?必也:常为暄春,无寒暑之迭累;常见光明,无暮夜之屡更;其人常快乐,无忧怒哀哭之苦;常舒泰,无危险;韶华之容,常驻不变;岁年来往,大寿无减;常生不灭,周旋左右于上帝。
⑶天堂为满足之地
世俗之人乌能达之?乌能言释之哉?夫众福吉之溶泉,圣神所常嗜、所常食,嗜而未始乏,食而未始厌也。此其所享不等,佥由生时所为之善。功有多寡,而享福随之,无有胥憎。何者?各满其量也。譬长身者长衣,短身者短衣,长短各得其所,欲何憎之有?
⑷俯视地狱之苦更增快乐
众善为侣,和顺亲爱,俯视地狱之苦,岂不更增快乐也乎?白者比黑而弥白,光者比暗而弥光也。
不信天堂地狱的悲哀
天主正教以此颁训于世,而吾辈拘於目所恒睹,不明未见之理。比如囚妇怀胎产子暗狱,其子至长而未知日月之光,山水人物之嘉,只以大烛为日,小烛为月,以狱内人物为齐整,无以尚也,则不觉狱中之苦,殆以为乐不思出矣。若其母语之以日月之光辉、贵显之装饰、天地境界之文章广大数万里高亿万丈,而后知容光之细,桎梏之苦、囹圄之窄秽,则不肯复安为家矣。乃始昼夜图脱其手足之桎梏,而出寻朋友亲戚之乐矣。世人不信天堂地狱,或疑,或诮,岂不悲哉?
十一、结语
中士曰:悲哉!世人不为二氏所诞,则荡荡如无牧之群,以苦世为乐地天堂耳。兹语也,慈母之训也。吾已知有本家,尚愿习回家之路。
西士曰:正路茅塞,邪路反辟,故固有不知其路而妄为引者。真似伪也,伪远真也,不可错认也,向万福而卒至万苦,皋彼行路,慎之哉?

第七节 论人性本善,而述天主门士正学
第七篇 论人性本善,而述天主门士正学。
一、人性本善
中士曰:先辱示以天主为兆民尊父,则知宜慕爱。次示人类灵魂身后不灭,则知本世暂寄,不可为重。复闻且有天堂为善者升焉,居彼已定心修德以事上帝,与神人为侣;况有地狱,居彼已定心不改恶,以受刑殃致万世不可脱也。兹欲询‘事天主正道’。夫吾儒之学,以率性为修道,设使性善,则率之无错;若或非尽善,性固不足恃也,奈何?
人性的含义
西士曰:吾观儒书,尝论性情,而未见定论之诀,故一门之中恒出异说。知事而不知己本,知之亦非知也。欲知人性本善耶,先论何谓‘性’、何谓‘善恶’。
⑴性与善恶的含义
①性是各物类之本体
夫“性”也者,非他,乃各物类之本体耳。曰各物类也,则同类同性,异类异性。曰“本”也,则凡在别类理中,即非兹类本性;曰“体”也,则凡不在其物之体界内,亦非性也。但物有自立者,而性亦为自立;有依赖者,而性兼为依赖。
②善是可爱可欲
可爱、可欲谓善,
③恶是可恶可疾
可恶可疾谓恶也。
通此义者,可以论人性之善否矣。
⑵人性与理
①人性是能推理
西儒说“人”云,是乃‘生觉者’、能推论理也。曰生,以别于金石;曰觉,以异于草木;曰能推论理,以殊乎鸟兽;曰推论不直曰明达,又以分之乎鬼神。鬼神者,彻尽物理如照如视,不待推论;人也者,以其前推明其后,以其显验其隐,以其既晓及其所未晓也。故曰能推论理者立人於本类,而别其体於他物,乃所谓人性也。仁义礼智,在推理之后也。
②人性不是理
“理”也,乃依赖之品,不得为人性也。古有歧‘人性之善’否,谁有疑“理”为有弗善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