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有差谬,举手可指,相应责成。以后凡放鸟铳、快铳,队总即随铳手监看,若仍前垂手放鸟铳,不贴腮面对照者,及鸟、快等铳,或不点放,或■火门火线,朝天放,向地放者,许队长平时或摘牌,或取药筒,或取帽,务获随军轻便什物一件为证,随操毕送处。如遇真操临阵,或割耳或割须发,即送本营,斩首示众。该队长免其连坐。如互相容隐,阅操查出,定将队长一体连坐。临阵,队长与军同斩。
  一、快枪,一、佛狼机,一、虎蹲炮,以上火器弓矢,俱在大比较条内,不拘大小,比俱同。今不重开。
  一、火箭车。先数火箭,看堪否,抽放三枝。次看车是否坚固,有无损坏,箭架药槽联线,逐一合式。然后一架一架,面看装入,将各把凑成五丈阔,如贼拥众之势,于六十步立定举放。
  一、大将军。先看子母合口,次看铁门坚壮,榔头送子,查堪木马。试合平口药线放一条,要迅速长短合格,药袋斤数相同,子药什物不欠,先看装置如法,照火箭把打。
  以上火箭车,大将军车,大小比较,俱下调集,每防间试比较一次足矣。
  一、放火箭。先看火箭如法,以安置火箭于钯上,执拿正直准放。虽放出高下,势不由我,只不回头,不摇手。知以前手主定,以后手高下之,即合式也。
  一、藤木牌。二人一排,先自跳舞,能遮身严密活利者为合式。舞过,即用长枪手对戳。枪到,不慌忙,不先动。枪一戳即随枪而进,枪头缩后则又止。进时步步防枪,不必防人,牌向枪遮,刀向人砍。只至枪手之身为上等,舞生而对熟者为中等,舞熟而对生者为下等。枪到先动慌忙者,胆小之故,其人不可用。牌刀乱使,不知防枪者,为下下等。
  一、E钯。共用二人一排平使,至柄颤者乃有力也,舞熟而紧疾者为上等。虽毕即以长枪对之,大都短不接长,枪十戳九入。第枪诱不动,执钯有势,进枪时步步以钯头照管枪头,一击一戳而入者,为上等。枪来手动身摇,进枪不知提防,骑枪而入者为下等。其舞敌生熟等第,一照藤牌拟之。
  一、倭刀。共二人一排,舞路既多,疾速为上等。次以木刀对砍,举落即速,不使人乘隙得犯,为上等。其等第,一照藤牌拟之。
  一、长枪。共二人一班,舞过柄颤手熟者为上等。二人相对,分枪即进者为上等。若枪分不知进,歇枪等他入者为下等。生熟例一照藤牌拟之。
  一、大棒。二人对打,打下声重有力,不做等候相待之套,打合拍位,打下压着他棍而入者,又路多者,为上等。打无力而熟者,与有力而生者,为中等。力怯打迟,缓举待敌者,为下下等。



  第十七。练心力 
  凡人之血气,用则坚,怠则脆。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大人且然,况兵乎?不宜过于太甚。是谓练心之力也。



  第十八。练手力 
  凡平时各兵所用器械。轻重分两,当重于交锋时所用之器。盖重者既熟,则临阵用轻者自然手捷,不为器所欺矣。是谓练手之力也。



  第十九。练足力 
  凡平时各兵须学趋跑,一气跑得一里,不气喘才好。如古人足囊以沙,渐渐加之。临敌去沙自然轻便。是谓练足之力也。



  第二十。练身力 
  凡平时习战,人必重甲。荷以重物,勉强加之,庶临阵身轻,进退自速,是谓练身之力也。



  第一。操马兵 
  以一营为例,一营者,一将官所统也。凡入场,自禀放升帐炮以后,至禀堂号下营止,照《练耳目》条内举行。此只从举变令炮起,掌\一通,各起身披执,又吹\一通,上马。本营看大、中军旗立起是何色,便是何营听候。向何方点,该营亦向本方点。乃点鼓,本营下兵马依营旗所向,架梁马先报前途险隘。一路行营,左部当先,为前路,中军继之,中部为中路,右部为后路。每旗三队。六马平行作一路,围绕教场,行至原起处转角,举变令炮一声,俱立定。打锣,各坐息。中军禀称兵已过险,前途平旷,变三路行营。中军竖旗三杆,举变令炮一声。大众闻炮响,即举首看蓝、白、黄旗三面树起,吹\一通,俱立起。再次,俱上马。举变令炮一声,听吹摆队伍喇叭,即变三路。左部立定,候中部趋至中路,右部趋至右路,中路与左右二路相去,空各三十步,点鼓前行。又行周一遍,约至教场中,塘马执小黄旗旋马。
  中军举变令炮一声,吹摆队伍喇叭,则左右二部即为外围。中部左右二总前后各收进,中间分开,即为子营,标下人员,两行列于中军。再吹单摆开喇叭,每一小队连人脚中分,横去各一丈。营定,鸣金边,发旗立表。表有内外不同,临时口定旗行,打锣,俱下马。外围兵将马退入队后,仍照鸳鸯阵,二马一列,联络拴绊如式。务要队伍分明,兵俱趋出马前,立成鸳鸯阵势,鸣锣坐定。一面将拒马列如式,虎蹲炮安各旗空前,去人一丈。俟贼在一百步外,举炮一声,吹\起身,子围马军上马。再吹\,贼至一百步内,掌天鹅声喇叭一遍,外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