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亦落,俱要随他。
  一、凡叉起,他逆对,须顺他势,或左或右落。凡下叉起亦然,须知步步进脚。
  一、凡被他刀入角,即便坐退,后脚称起。
  一、凡我伏回,他只中拦立,不来,我就偷后脚进去,深扇入有哄。
  一、他高拦打下,我就大门揭起,不用阴阳手,只直揭起,则我在上而彼在下矣。他若将棍如打下而不打下,当我揭起则彼下,则我输矣,总不外棍深入在上者取赢。若我棍打沈了,他打来,我用别步,皆不及只直硬起妙。
  一、把棍坚把住,用身势慢慢侵入。他大门来,我大门接一下,只离一寸;他小门来,我小门接一下,只离一寸。待他何门死,我尽身入。
  一、铁牛入石,我打去,他揭起,我将棍尾勿坠,就将棍尾倒抹上一下,即大剪他手,或即打他手。他打来,我揭起,即入杀他小门,极妙极妙。
  一、凡接他大剪、鸡啄,妙皆如此。
  一、直磕一声就杀去,不用拔剃,亦甚紧矣,惜无困死人棍之法,大抵用拔剃为是。
  一、凡左右门打来,俱用手前一尺改他棍尾。凡左右门杀来,俱用棍尾改他手前一尺。盖他打来势重,必须吾手前一尺方接揭得他住;他杀来手轻,又要过枝,必须用吾棍尾改他手前一尺。
  一、学到上下、高低、硬软、直破打、上下接,俱是一手法方,是有得,但直破顺势打是一套去,接是做二节去,初学未易语之。后手初曲后直,硬处须悟得;前手厄,须悟得。
  一、我单鞭上,他过小门,若深入,即用直符送书杀;若他入浅,则不可,恐他揭起,只用赶上直打。凡杀来大小门,皆如此例。
  一、凡过小门杀来,我就行过小门,就他棍尾对手直打下。若变过大门杀来,我就行过大门,就他棍尾对手直打下。妙妙!总有三节。接高拦,一厄磕,一拔,后手一尺剃,一只杀。接低打来亦然。
  一、直破对打,厄磕带抽后手剃相连,后进杀。
  一、入中拦,只用一厄磕,带略拔,剃五寸一进杀。若未侵入,他棍未死,亦用拔,用手一尺剃下进杀。
  一、踏过他小门进入,如前法,但自棍横势送进,上中拦皆然。
  
  此当字如曲中之拍位,妙不可言,故赞之曰:我厄他旁,前手直当,后直加拔,有神在中。学到此,一贯乎万矣!千千万万步,俱有拍位。
  一、转阴阳不可太早,临时一下,乃不费力。明之明之!折脚不如直入。
  右李良钦之传学,到此一贯乎万矣!
  
  右刘邦协之传,中间有拍位,不用拔剃洗落,只撒手杀,则又紧矣。但无困死人棍之法,大抵前用拔剃为是,小门亦然。
  
  右在偏头关时得之教师林琰者,其诗曰:壮士执金枪,只用九寸长。日日打一转,好将见阎王。
  三教师原来合一家。
  一、千言万语,不外乎“致人而不致於人”一句。李良钦之所以救得急者,都是前一下哄我去,然后转第二下来接救得速,故能胜也。
  一、不外乎“后人发,先人至”一句,不外乎“不打他先一下,只是打他第二一下”。
  一、俱是顺人之势,借人之力,只要快便,又要似进实退,而后进,则大胜矣。
  一、俱要习上拦大小门剃,下拦大小门剃。下拦小门剃颇难,须用功习之。
  一、两人大门对打对拍,忽然变大僻凶猛打下,甚妙甚妙!两人对鸡啄,亦如此变。
  一、二龙争珠杀,就采下不用提起棍,此全是手法,前后手俱有法,正教师童琰父所谓:尾相遇,顺滚至他手杀、他身剃。是他高打来,或高杀来,或他虽把定未动,但棍尾高有十字,我用棍尾量一尺之处,与他棍尾或棍中相遇剃下,大小门皆有滚剃,顺至他手杀他身,此滚剃之不同也。下起磕弹何以不滚剃?磕既响一声,恐他棍开或沈,无隙可乘。
  一、先侵二三尺一打,坐身沈棍头,他必进杀,我就下起磕一响,大进步打剪,或丁字回打剪,然后扁身杀他。乔教师曰:弹枪则在下面横捧,亦起磕之法。但在下面横,则无不响之理矣。童教师曰:一声响处直千金,彼失提防我便赢是也。依乔教师之说,乃知伏回之枪俱是哄我杀去,他即起弹杀我也。记之记之。
  一、剪打急起磕,起磕复急剪打,剪打复急起,临时取之力也。我厄他旁,亦是临时取之力,须要误他临时取力口诀。
  一、但凡打敲采洗,俱用后手功夫,故棍不用提起高。今之欲用力打人者,惟恐棍提起不高、打不重,盖只是有前手之力,无后手之功故耳!
  一、伏回之枪俱是哄我杀去,他即起弹杀我也。记之记之!
  一、全书总要,只是乘他旧力略过,新力未发八字耳。至妙至妙!此又是我厄他旁之秘旨。语到此,则不能复加一言矣。
  一、凡此意味,体认得真,亦有七日不食、弹琴咏歌之趣也。
  一、滚剃后,须早赶上,当剪死他棍,然后杀。记之记之,大小门皆然。是他低平直杀来,我棍在高,遂坐下,量离了手前一尺与他棍磕,相连而进,彼从何处杀将来?微乎神哉,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