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誉。
  4.遇棘手之际,须从耐烦二字痛下工夫。
  5.我辈办事,成败听之于天,毁誉听之于人。惟在己之规模气象,则我有可以自立者,亦曰不随众人之喜惧为喜惧耳。
  6.军事棘手之际,物议指摘之时,惟有数事最宜把持得定:一曰待民不可骚扰;二曰禀报不可讳饰;三曰调度不可散乱。譬如舟行,遇大风暴发,只要把舵者心明力定,则成败虽未可知,要胜于他舟之慌乱者数倍。
  7.若从流俗毁誉上讨消息,必致站脚不牢。(以上曾语)
  8.不怕死三字,言之易,行之实难,非真有胆有良心者不可。仅以客气为之,一败即挫矣。
  9.天下事只在人力作为,到水尽山穷之时自有路走,只要切实去办。
  10.冒险二字,势不能免。小心之过,则近于葸。语不云乎:“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11.国家委用我辈,既欲稍稍补救于斯民,岂可再避嫌怨。须知祸福有定命,显晦有定时,去留有定数,避嫌怨者未必得,不避嫌怨未必失也。古人忧谗畏讥,非惟求一己之福也。盖身当其事,义无可辞,恐谗谤之飞腾,陷吾君以不明之故。故俏俏之忧心,致其忠爱之忱耳。至于一身祸福进退,何足动其毫末哉?
  12.胆量人人皆小,只须分别平日胆小、临时胆大耳。今人则平日胆大,临时胆小,可痛也已。
  13.讨寇之志,不可一眚而自挠。而灭寇之功,必须万全而自立。
  14.两军交馁,不能不有所损。固不可因一眚而挠其心,亦不可因大胜而有自骄轻敌之心。纵常打胜仗,亦只算家常便饭,并非奇事。惟心念国家艰难,生民涂炭,勉竭其愚,以求有万一之补救。成败利钝,实关天命,吾尽吾心而已。
  15.侥幸以图难成之功,不如坚忍而规远大之策。
  16.兵事无万全。求万全者,无一全。处处谨慎,处处不能谨慎。历观古今战事,如刘季、光武、唐太宗、魏武帝,均日濒于危。其济,天也。
  17.不当怕而怕,必有当怕而不怕者矣。
  18.战事之要,不战则已,战则须挟全力;不动则已,动则须操胜算。如有把握,则坚守一月、二月、三月,自有良方。今日之人,见敌即心动,不能自主,可戒也。
  19.古今战阵之事,其成事皆天也,其败事皆人也。兵事怕不得许多,算到五六分,便须放胆放手,本无万全之策也。(以上胡语)
  蔡按:勇有狭义的、广义的及急遽的、持续的之别。暴虎冯河,死而无悔,临难不苟,义无反顾,此狭义的、急遽的者也。成败利钝,非所逆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此广义的、持续的者也。前者孟子所谓小勇,后者所谓大勇、所谓浩然之气者也。右章所列,多指大勇而言,所谓勇而毅也。军人之居高位者,除能勇不算外,尤须于毅之一字痛下工夫。挟一往无前之志,具百折不回之气,毁誉、荣辱、死生皆可不必计较,惟求吾良知之所安。以吾之大勇,表率无数之小勇,则其为力也厚,为效也广。至于级居下僚(将校以至目兵),则应以勇为惟一天性,以各尽其所职。不独勇于战阵也,即平日一切职务,不宜稍示怯弱,以贻军人之羞。世所谓无名之英雄者,吾辈是也。

第六章 严明
  1.古人用兵,先明功罪赏罚。
  2.救浮华者莫如质。积玩之后,振之以猛。
  3.医者之治瘠痈,甚者必剜其腐肉,而生其新肉。今日之劣弁羸兵,盖亦当为简汰,以剜其腐肉者;痛加训练,以生其新者。不循此二道,则武备之弛,殆不知所底止。
  4.太史公所谓循吏者,法立令行,能识大体而已。后世专尚慈惠,或以煦煦为仁者当之,失循吏之义矣。为将之道,亦法立令行、整齐严肃为先,不贵煦妪也。
  5.立法不难,行法为难。凡立一法,总须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
  6.九弟临别,深言御下宜严,治事宜速。余亦深知驭军驭吏,皆莫先于严,特恐明不傍烛,则严不中礼耳。
  7.吕蒙诛取铠之人,魏绛戮乱行之仆。古人处此,岂以为名,非是无以警众耳。
  8.近年驭将失之宽厚,又与诸将相距过远,危险之际,弊端百出,然后知古人所云作事威克厥爱,虽少必济,反是乃败道耳。(以上曾语)
  9.自来带兵之将,未有不专杀立威者。如魏绛戮仆,穰苴斩庄贾,孙武致法于美人,彭越之诛后至者,皆是也。
  10.世变日移,人心日趋于伪,优容实以酿祸,姑息非以明恩。居今日而为政,非用霹雳手段不能显菩萨心肠。害马既去,伏??龙不惊,则法立知恩。吾辈任事,只尽吾义分之所能为,以求衷诸理之至。是不必故拂乎人情,而任劳任怨,究无容其瞻顾之思。
  11.号令未出,不准勇者独进;号令既出,不准怯者独止。如此则功罪明而心志一矣。
  12.兵,阴事也,以收敛固啬为主。战,勇气也,以节宣提倡为主。故治军贵执法谨严,能训能练,禁烟禁赌,戒逸乐,戒懒散。
  13.治将乱之国,用重典;治久乱之地,宜予以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