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此。制作衣相。
  增輝記。田畦貯水。生長嘉苗。以養形命。法衣之田。潤以四利之水。增其三善之苗。以養法身之慧命也。
  著袈裟衣。當願眾生。心無所染。具大仙道。
  【箋】華嚴。著僧伽者。捨離三毒○袈裟貴不正色者。謂不住於色。住色即非正色。亦云染色。表色染於法。要無所染。方曰染。然二乘之染。非真染。必心染大乘。名真染。真染。即大仙道也。為於正法。除其結使。方為究竟寂滅。披此衣者。名出家。即解脫之服。
  五條衣。
  【箋】名義。無田相者。三衣俱通縵。佛法至此一百八十年。出家未識割截。秪著縵衣。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戒。佛制不聽許披割截福田衣。令著禮懺衣。禮懺誦經。即縵衣也。在家二眾。佛令自己隨力供養三寶。不聽受他人四事。既非眾生福田。故不許著割截福田衣。縱是受出家菩薩戒。令住畜三衣。鉢。錫杖。奉供佛前。遇有出家僧尼。缼其衣具者。及年滿欲受具者。乏其衣鉢。隨乞施彼。更造奉供。自身聽著縵衣一頂。禮拜持誦。不聽城邑聚落披著往來。若入寺。方著。所以在家離衣。若恒披。則犯制。出家不聽離衣。若離衣。則犯制。
  百一羯磨。求寂之徒。縵條是服。而又輙披五條者。深為罪濫。律沙彌披五條衣。律所未許。今受沙彌戒。必令具三衣。若力不能具。即不與受戒。是妄作制法。障人受戒。罪惡之大。孰過於此 律中三衣。有名有體。有色有量。乃至造法等微細事。惟願擔荷。禪律者。詳閱。開導後學。不至斯法斷滅也。
  梵語安陀會。此云中宿衣。亦云下衣。亦云雜作衣。凡寺中執勞服役。路途出入往還。當著此衣。
  善哉解脫服。無上福田衣。我今頂戴受。世世不捨離。
  唵。悉陀耶娑婆訶
  【箋】善哉。贊美之辭。去粘曰解。去縛曰脫。言此衣為解粘去縛。無垢之服也。世間美服。多屬蠶口。惟吾釋衣。雖麤疎麻布。乃佛佛祖祖相傳。出世證道之衣。天上人間。無有勝於此衣也。福田者。大意借田說法。如世間之田。生長苗稼。以養世人形命。而此福田之衣。能與沙門。生長智慧。滋培五分法身也。頂之於首曰頂。戴之於身曰戴。奉重之義也。西域五條衣。不離於體。若置則捨。若間則離。不置不間。故曰不捨。
  七條衣 梵語鬱多羅僧。此云上著衣。亦云入眾衣。凡禮佛。修懺。誦經。坐禪。赴齋。聽講。布薩。自恣。當著此衣。
  搭衣偈 善哉解脫服。無上福田衣。我今頂戴受。世世常得披。
  唵。度波度波娑婆訶
  【箋】三句。義同上。第四句。但易常相二字者。以明披搭有時。不相混雜也。時者。謂禮佛等時也。既披置有時。當恒近左右。不使遠離。故曰常得。
  二十五條衣 梵語僧伽黎。此云合。亦云重。亦云雜碎衣。凡入王宮。升座說法。聚落乞食。當著此衣。又此衣。九品。下品。九條。十一條。十三條。中品。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上品。二十一條。二十三條。二十五條。
  【箋】石窟福田衣式。在無易之前。而預合有易之理。易曰。天數五。地數五。天數者。一三五七九也。地數者。二四六八十也。二十五者。天數之至也。謂出世之人。當會心於無極之先。故用奇。不用偶。有志之士。幸再辨之。
  搭衣偈 善哉解脫服。無相福田衣。我今頂戴受。廣度諸羣迷。
  唵。摩訶迦波波吒悉帝娑婆訶
  【箋】無相福田者。實相無相也。謂如來之意。假世間之田而作衣式。實非田也。而能滋培道種。長養靈苗也。前二偈頂戴者。秪為自利。而此頂戴。專為利他。故曰廣度。直下擔荷佛祖之慧命也。言羣迷者。自四聖已下。皆是執情蔽障。起諸煩亂。於是菩薩。隨其顛倒。破其迷雲。揭其障霧。使其直見如來慧日大光明也。
  著僧伽黎。當願眾生。入第一位。得不動法。
  【箋】疏。前已辨袈裟。故此直云。僧伽黎者。義云和合。新者二重。故者四重。要以重成。故云和合。即是三衣中第一衣故 此衣表傳法之信也。故妄與不得。妄受不得。會佛法者不得。不會佛法者不得。昔世尊以實相無相之宗。傳於迦葉。即此衣也。以修多羅藏。傳於阿難。亦此衣也。以摩訶律藏。傳於優婆離。亦此衣也。雖三宗所付是一。而法脉條貫。傳至今日。未常溷亂。信使然也。
  五燈。五祖付法能大師曰。昔達磨初至。人未至信。故傳衣以明得法。今信心已熟。衣乃爭端。止於汝身。不復傳也。且當遠隱。俟時行化。祖辭南行。至大庾嶺。僧慧明本將軍。同數百人。欲奪衣鉢。明先趁及。祖置衣鉢於石。曰。此衣表信。可力爭耶。明舉衣鉢不能動。乃曰。我為法來。不為衣來。祖曰。汝既為法來。可屏息諸緣。勿生一念。我為汝說。明良久。祖曰。不思善。不思惡。正恁麼時。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明言下大悟 頌。大庾嶺頭提不起。秪為偷心未肯死。直饒善惡不思量。渾身臥在青田裏。
  梵語鉢多羅。此云應量器。謂體色量三。俱應法故。體用鐵瓦二物。色以藥烟熏治。量則分上中下。
  【箋】名佛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