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祖命脉。即是佛祖應身。今之為僧。不聞藏經名字。而終身無憾者。不知何以自處。

  敬大沙門第一

  【箋】梵語沙門。具云沙迦懣裏。華言勒息。亦云桑門。涅槃云善覺。謂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識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即弘宗演教。德行兼美。諸善知識也。
  大方廣寶篋經。離諸經聚。故名沙門。沙門有四。一。勝道沙門。稟佛出家。能滅貪嗔癡等煩惱。得證勝道故。二。說道沙門。已調伏貪嗔癡等煩惱。而能宣說正法。為令眾生入佛道故。三。壞道沙門。謂破諸禁戒。行諸惡法。非是梵行。妄稱梵行故。四活道沙門。能調伏貪嗔癡等。勤修正行。所有善法。堪能生長智慧命根故。第一者。梵網十重以殺戒為第一。此律儀亦以殺戒為第一。梵網四十八輕以不敬師友為第一。此威儀亦以敬大沙門為第一。故律儀日用。為菩薩戒之根本。不言自信矣。此下引證諸經。為發明敬字也。
  方廣大莊嚴經。佛法如海容納百川。四流歸之。皆同一味。據戒前後。不在貴賤。四大合故。假名為身。於中空寂。本無吾我。當思聖法。勿生憍慢。
  普耀經。難陀出家。禮家僕優波離。大地為之震動。
  梵網。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恃聰明有智。或恃高貴年宿。或恃大姓高門。大解大福。大富。饒財。七寶。以此憍慢。而不諮受先學法師經律。其法師者。或小姓年少。卑門。貧窮。下賤。諸根不具。而實有德。一切經律盡解。而新學菩薩。不得觀法師種姓。而不來諮受法師第一義諦者。犯輕垢罪。
  ◎既得戒已。生孝順心。恭敬心。見上座和尚阿闍黎。大德。同學。同見。同行者。應起承迎禮拜問訊。而菩薩反生憍心。慢心。癡心。嗔心。不起承迎禮拜。犯輕垢罪。
  四分。沙彌不應以生年為次第。若生年等者。應以出家為次第。註四姓捨家入道。同為釋子。不得復論種姓。比丘體是僧寶。專尊戒臘。豈應更計生年。故雖百歲沙彌。亦當敬初受戒比丘。如法華父少而子老。義同。
  指月。雲門問曹山。如何是沙門。山曰。喫常住苗稼者是。曰便恁麼去時如何。山曰。你還畜得麼。曰畜得。山曰。你作麼生畜。曰著衣喫飯有甚麼難。山曰。何不道披毛戴角。門便拜。
  敬大沙門偈 若見沙門(此句。重在見字。當作敬字觀)。當願眾生。調柔寂靜。畢竟第一。
  【箋】華嚴淨行品。因智首菩薩。所問一百十問。文殊答一百四十一偈之一也。其日用所行何事。即隨事以發行願也。華嚴大義要於事上見理。理事雙通。方得入事事無礙。畢竟止息。唯大涅槃。調柔寂靜者。法華靜然安不動。其心常淡薄是也。畢竟第一者。威儀寂靜。為世出世間之導師。故曰第一。
  不得喚大沙門字。
  【箋】古人不敢稱大沙門名字。以所住山頭尊稱之。如南嶽百丈等是也。今之後生。開口撤呼尊宿名字。損福良多。不可不知。
  不得盜聽大沙門說戒。
  【箋】佛制黑白月。誦戒羯磨。或作如法僧事。一切不得盜聽。盜聽者。與五逆同科。永不許受比丘戒。
  徵。眾生墮惡道。一聞佛法。便得拔苦。云何聽戒。不言生福。而曰盜者。何也。
  訓。未受戒者。如蒙童未定之天。宜深畜之。故不使與作如法僧事。如法者。有不如法者。向如法僧前宣罪悔過。還得清淨。若未受戒。聽之。如以利刀。斬其信根。即斷將來佛命。故曰與五逆同科。蓋不止判盜而已。
  不得轉行說大沙門過。
  【箋】沙門有過。自有沙門舉。沙彌不應說。
  成範。設有說者。當善遮護。永嘉云。或是或非人不識。逆行順行天莫測。固不可以小智窺其大用也。
  師法頌。常慕於師德。不應窺小過。
  善恭敬經。師實有過。尚不得說。況當無也。若有比丘。於其師邊。不恭敬者。我說別有一小地獄。名為椎撲。當墮是中。墮彼處已。一身四頭。身體俱然。皆繇往昔罵辱於師。舌根過故。恒食屎尿。捨身已。常生邊地。具足惡法。毀謗沙門者。請看是經。
  不得坐見大沙門過不起。
  【箋】尋常見尊長過。必先起作禮。謙下問訊。況見大沙門到。肆坐不起也。大沙門者。佛祖後裔。輕慢沙門。即輕慢佛祖也。
  除讀經時。病時。剃髮時。飯時。作眾事時。
  【箋】讀經時。如對佛語。坐時。如寶塔相似。故不須起。病時。應以調攝為事。不以起立為禮。剃髮時。受持偈呪。兼之利刀在手。故不須起。飯時。三匙五觀。正命受食。若起立。不成齋法。故不須起。作眾事時。若起立。妨常住事。故不須起。
  行護云。五夏以上。即闍黎位。
  【箋】五夏。即五年也。阿遮利耶。略云闍黎。唐言軌範。
  菩提資糧論。阿遮利夜。隨言正行。
  南山鈔。能糾正弟子故。
  四分律。五種阿闍黎。一。出家阿闍黎。即剃度之師也。謂出家必依師剃度。所以得出家是也。二。受戒阿闍黎。謂既得出家。必依師求受戒法。於受戒時。得作羯磨是也。三。教授阿闍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