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入此三昧。能令法界普妙莊飾。斯即頻申淨土一義。餘定例然。於百門中。前九十九。別別業用。以多別定入佛之總。猶如百川皆入大海。最後一定。亦名頻申。總相同果。以總入總。如海入海。若不冥同。何以能究佛境大用。諸門別義。說者隨宜。恐繁不釋。皆云菩薩者。揀非果定故。三彼諸菩薩以如此等下。總結能所中如上之例。多剎塵數。方能入佛神變大海。三昧既爾。解等九門。例皆深廣。文略不結。
  第二其諸菩薩住逝多下。廣前所入。於中三。第一總明。第二別顯。第三總結。
  今初。即廣前總句。然下別句皆滿總句。故於總句不全廣說。
  第二已住寂靜下。別顯。有十一門。如次廣前。別中十一句義。一智位圓極德。二色身隨應德。三智身了法德。四願行久成德。五究竟彼岸德。六二利圓滿德。七證入諸地德。八正覺智圓德。九三昧自在德。十智力無畏德。十一四辯益生德。
  今初至無有所依。即智位圓極德。廣前法身。此即斷於智障。已淨法身。文中二。一明因位法身。二辯果位法身。今初。因位所成。即十地中。成十法身。故初句云。已住寂靜諸菩薩地。此為總句。乍觀此句。似廣前文所證諸地。諸地下文次第別有。次二句別。明利智慧即根本智。普遍智行即後得智。十地法身依此成故。從佛智慧種性而生者。顯不離果。故十地經云。菩薩十地。依佛智故而有差別。二已證現前下。果位法身。種智已圓。顯現法身。智純淨故。亦大圓鏡智。善巧調御下。果位後得。亦成所作智。住平等性。正證法身。亦平等性智。已能觀察下。即法身用。亦妙觀察智。四智已圓。法身已淨。此即如智契合。為法身也。
  第二普詣十方下。色身隨應德。皆即體之用故。詣而無著觀而無住等。教化成熟。是色身用。
  第三恒以智身下。智身了法德。初句為總。義兼實智。超越下別。多皆權智。定力堅固。二智所依。於諸眾生下。大悲起用。即雙行智。故如幻等。非有非無。
  第四善能積集下。願行久成德。故前文云。入於如來過去所修清淨行海。積集即是過去所行圓滿清淨。其文甚顯。善入總持。則總攝諸行。具無畏力。即利他行。勇猛精進。總策諸行。遍修諸行。結無餘修。
  第五住法界際下。究竟彼岸德。由住法界。方到彼岸。法界無界。故稱為際。此句亦即證理彼岸。修習已下諸行彼岸。得般若下。能導萬行到於彼岸。神通度生即大用彼岸。禪定自在即所依彼岸。證一切佛真實境界究竟彼岸。
  第六以善巧智下。二利圓滿德。故上文云。莊嚴行輪摧障圓滿。故名為輪。初利他行。常樂觀察下明自利行。見生真實。利他行滿。福智堅固。自利行滿。
  第七增長一切智慧根下。證入諸地德。初句通明加行已具。勇猛已下總明大用。得一切法無[得-彳]智下。顯智證如。善巧圓滿諸菩薩行。後得成行。一地之中滿一度故。此之一段。雖無地名。地義無缺。
  第八以無二下。正覺智圓德。初句總。謂以菩提智覺法界故。次知諸眾生下。覺他已滿。得圓滿下。以智斷障。菩提菩提斷。俱名菩提故。普放法光下。智光普周。為諸世下。堪為應供。廣大願下。勝因已圓。福德超下。明果已滿。
  第九已得諸佛自在威力下。三昧自在德。文相可知。
  第十決了佛地甚深理趣下。智力無畏德。初之一句。即證智力。知諸世間文字已下。即教智力。於一句中演一切法。故無所畏。總持多劫無有忘失。何所畏哉。
  第十一一念能了三世一切諸眾生心下。四辯益生德。於中。初知根器。與諸眾生下。正明授法。令諸眾生生大智慧。是說法意。入佛境下。彰其四辯。具一切智即法無[得-彳]智。分別法句即詞無[得-彳]智。於法無著即義無[得-彳]智。最勝智慧自在遊戲下。樂說無[得-彳]智。觀察一切下。說法之身。知諸剎海下。彰說法處。現成正覺下。是為究竟說法益生。略依文次。具為此配。似有條流。文義包含。難以曲盡。
  第三其諸菩薩具足如是下。總結可知。
  △第四爾時彼菩薩下。荷恩興供。於中三。初總。次所謂下別。後是諸菩薩下結。結其所因。由得前列十種德故。
  ●大文第九。爾時文殊師利菩薩下。文殊述德分。文殊主智故。光後述德。放光本令證三昧用。智慧本為顯法界德。尋智得理故。讚林中。又前普賢以行顯理。此中文殊以解顯理。解行無二。方證入故。若通相說。即以文殊權實無二之智。解普賢體用無二之理。行此二無二。方顯如來頻申三昧果德體用。文中二。先述意。後說偈詞。有十三偈。通讚一會三種世間自在之用。文分為六。初二總歎園林。通三世間。前一普遍。後一廣容。二有一偈。別讚眾生世間。即通前諸來及向得益諸菩薩眾興供之事。三有二偈。讚其園林依正互在。前偈依中有正。後偈正中有正。四有三偈。述上林空。五有三偈。述於正覺依正無盡。六有二偈。總顯普收。
  ●大文第十。爾時彼諸菩薩下。大用無涯分。開必成益。益必利生。於中二。先總顯用因。謂由佛三昧成悲門故。後以得如是下。依體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