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起五蘊身名生。生已衰變為老。終歿為死。於老死時生諸熱惱。因熱惱故憂愁悲歎眾苦皆集。
  次辨六入等八支當起。如後段明。然此一段意欲答於受生所以。故具出諸惑。隱顯等殊。不在顯相。顯在後文。
  此因緣故集無有集者。任運而滅亦無滅者。
  二正智逆觀。結酬無我。初二句約生明無我。但曰無明等集。非由我集。又上句揀無因。下句揀邪因。後二句約滅明無我。剎那性滅無使之然。
  菩薩如是隨順觀察緣起之相。
  三就人結觀。如是觀者即隨順緣起之理。
  上明答。
  下明相。
  大文迷真起妄緣相次第者即論明相差別也。論云若因緣無我以何相住因緣集行。謂當相名住。生後為行。故經云迷諸諦理起相集耳。然成答相通是有支相續。而兩重緣相差別云何。略有五異。一前約妄我起緣即迷我執。此約迷諦起緣即迷真實義。二前約緣起。此約緣次。故前通取十因一處共起名色。此中一向單說次第。三前通三世二世。以許十因通一世故。義取亦通五世。此唯三世。以名色等唯約現故。義取亦通一世。四前文欲明三世並備。於無明中說有愛取。故於現在中說無明故。此中三世互有隱顯。不許相通。五前為答難。此為辨相。如論意故有斯五異。兩處辨緣。共明相續。總破癡倒。故但束為十。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復作是念。於第一義諦不了故名無明。
  三明迷真起妄緣相次第明相。文中亦二。初順後逆。順中初無明支。言於第一義不了者。然十二支皆依真起。無有自性。故下偈云觀諸因緣實義空也。而無明最初親迷諦理而起於行。既橫從空起不可復原。故令無明特受迷稱。論經云諸諦第一義者即四諦也。故對治云真實義愚者謂四聖諦。所迷即是實義。能迷即愚。別有暗法名為無明。非但遮詮明無而已。
  所作業果是行。
  二行支也。業即罪等三業。是彼無明所起果故。故偈云所作思業愚癡果。論云是中無明所作業果者。所謂名色者此出果體。體謂行體。即名色故。遠公釋論云行有三義。意業為名。身口為色。故婆沙云名色有二。一方便名色。二報名色。若云名色緣識即方便名色。若云識緣名色即報名色。今以行為方便名色。
  行依止初心是識。
  二識支。論云於中識者彼依止故。彼即是行。此中語倒。應云依彼。故論經云依行有初心識。謂由行熏心。有當果體。乃至現行。
  與識共生四取蘊為名色。
  四名色支。初一識字。即是現行識支。識為種邊。唯是賴耶。在現行位。通於六識。今揀現非種。故云共生四蘊。識蘊已屬所依識故。
  名色增長為六處。
  五六處支。謂四七日後諸根滿位。六處明盛名增成意處色。增成餘五。俱舍云從生眼等根。三和前六處。
  根境識三事和合是觸。
  六觸支。謂觸對雖有三和。於三受因尚未了知。但能觸對。
  觸共生有受。
  七受支。分別三受。領納於觸。名觸共生。此前四生唯餘現行。
  於受染著是愛。
  八愛支。以三受中樂受纏綿希求。故云染著。即是中下品貪。此雖通緣內外二果。諸論多取緣外境。外增上果生。
  愛增長是取。
  九取支。雖屬餘惑而愛潤勝故。說是愛增。然上二支。通現及種。謂以愛種子增成於取。取即愛種之現行故。故同一貪。初心為愛。轉盛名取。即此愛種便是取種。是故二支皆通現種。
  取所起有漏業為有。
  十有支。由內取心內所起諸業。故名有漏。此業親能招當果故。名之為有。此約三世。不同前愛取合潤業等名有。此前三業。已隔現行名色等故。
  從業起蘊為生。
  十一生支。約增上緣云從業起。始從中有。未衰變位皆名為生。
  蘊熟為老。蘊壞為死。
  十二老死支。即諸衰變位名為蘊熟。故上二支體通五蘊。唯是現行。
  上順觀竟。
  死時離別愚迷貪戀。心胷煩悶為愁。涕泗咨嗟為歎。在五根為苦。在意地為憂。憂苦轉多為惱。如是但有苦樹增長。
  後逆觀中有四。一結成苦。二結無我。三結於空。四結勝義。今初。謂無明行引識至愛為苦芽。愛緣引受至有是守養。生老死是苦樹。從芽守養是增長義。又初二為根。次二為身。次二為枝。次三為華。後二為果。
  無我無我所。
  無我無我所結成無我。
  無作無受者。
  無作無受者結成於空。
  復作是念。若有作者則有作事。若無作者亦無作事。第一義中俱不可得。
  四以我況法結成勝故。瑜伽說由十種相緣起甚深。六義依無常。一義依苦。一義依空。二義依無我。今言六義者。一從自種子生。亦待他緣。二從他亦待自。三俱從無作用。四此二因性非不是有。此四義即前段中但因緣故集。無有集者。五雖無始其相成就而剎那滅。六雖剎那滅而似停住。此二即前任運而滅亦無滅者。一義依苦者。一味苦相而似三相故結云苦樹。一義依空者。謂離有情作者受者然似不離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