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天王并眷屬  心生歡喜住空中  散寶成雲持供養  讚言佛子快宣說
  次一天王。
  無量天女空中住  共以樂音歌讚佛  音中悉作如是言
  後五頌半天女。於中初三句集經序述。標讚供果。
  佛語能除煩惱病  法性本寂無諸相  猶如虗空不分別  超諸取著絕言道  真實平等常清淨  善能通達諸法性  於有於無心不動  為欲救世勤修行  此佛口生真佛子  不取眾相而行施  本絕諸惡堅持戒  解法無害常堪忍  知法性離具精進  已盡煩惱入諸禪  善達性空分別法  具足智力能博濟  滅除眾惡稱大士
  佛語下正讚。此句讚教。次一偈讚理。次三偈讚行。於中初一偈讚悲智無礙行。後二偈十度圓修行。本絕諸惡者見惡可除非真持戒。善達性空即般若度。分別法即方便度。智力即二度。博濟兼願。
  如是妙音千萬種  讚已默然瞻仰佛
  後半結默。
  解脫月語金剛藏  以何行相入後地
  後半結請。
  第二正說。亦分為二。初地行。後地果。前中同於前地。亦有三分。一勝慢對治。二佛子至如是觀已下明不住道行勝。三佛子至以如是十種下明彼果勝。亦初分即入住心。住中前即攝正心住。後即攝善現行。及隨順善根迴向。至文當知。今且依論。然三分雖同而漸超勝。勝相云何。謂前四地說眾生我慢。解法慢。治第五地說心淨慢治。今第六地說取染淨相慢治。所以漸細故曰勝也。所治既細。後二亦過。染淨慢者前觀四諦苦集名染。滅道為淨。又十平等隨順如道但約淨說。染相未忘。對染有淨。亦名取淨。今以十種染淨平等法而為能治。下觀緣起雖有染淨悟空深故。不名取慢。
  爾時金剛藏菩薩告解脫月菩薩言。佛子。菩薩摩訶薩已具足第五地。欲入第六現前地。當觀察十平等法。
  今初勝慢治中分四。一牒前標後。二何等下徵列十心。三菩薩如是下結其行能。四得明利下辨行分齊。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法無相故平等。無體故平等。無生故平等。無滅故平等。本來清淨故平等。無戲論故平等。無取捨故平等。寂靜故平等。如幻如夢如影如響如水中月如鏡中像如燄如化故平等。有無不二故平等。
  列中十句。初總。餘別。總云一切法者論云是十二入。以三科中蘊不攝無為。處界攝盡。而處次於蘊又名生門。順無生義故偏舉之。言無相者論云自性無相故。謂十二入緣成之相。有來即無。非推之使無。故云自性無也。故瑜伽云由有勝義自性無相平等性故。亦同淨名不念內外行於平等等。別中九句明九種相。皆自性無。故論云相分別對治有九種。謂離生等九是其所治。無之一字是自性無。以為能治。論以初自性無貫下九句。故但顯所治相之差別。一無體故平等者論經云無想。論云十二入自性想。謂內六根取外六塵之相總名為想。即十二入之體。故今經云體。謂想取相以為體故。亦自性無。故經云無體故平等。下皆準此。上遣分別心。二生者念展轉行相。謂諸入苦果虗妄分別為本故。三滅者生展轉行相。謂生即苦果。從果起因故云展轉。上二遣染分依他。但舉緣滅已顯無滅無生義矣。四即淨相。謂本來自淨。非滅惑方淨。故云平等。五戲論者遣分別相。謂道能分別揀擇滅惑。若有分別則有戲論。今本無戲論故無分別。上二遣淨分依他。六遣出沒。謂真如之性在妄為沒。離垢為出。今妄體即真故無可捨。真體即空故無可取。七遣染相。即由上義染本寂靜。即是真如。無別真矣。上二遣圓成。即十二入之真性。八遣我非有相。此有二意。一類前釋。謂有執言但我非有。不無於事。故云如幻等事。有亦不實。二者此句遣無。由上以無遣有。恐便執無。故遣云如幻夢等。但無其實非是全無。故不應執我非有相。諸喻雖異大旨無殊。九遣成壞相。成即是有。壞即是無。緣起為成。無性為壞。緣成即無性故有無不二。上之九句。初七以無遣有。次一以喻遣無。後一不二俱遣。則雙非入中矣。又此不二則不壞有無。謂說空遣於有執。說有為遣空迷。有是不異空之有。空是不異有之空。無別空有以為二也。斯乃四句百非。諸見皆絕。方為般若現前之因。
  菩薩如是觀一切法自性清淨。隨順無違。得入第六現前地。
  第三結得入地。文有五句。一牒前所觀十平等法。二自性清淨者遠離前地染淨慢垢。三隨順真如十平等法。四以無分別心無違所觀。五由前四能得入第六地。
  得明利隨順忍。未得無生法忍。
  第四辨行分齊中二句。得明利忍對前顯勝。未得無生對後彰劣。仁王經中說有五忍。謂伏信順無生寂滅。前四各有下中上品。地前但得伏忍三品。九地如次配次三忍。十地及佛得寂滅忍。今四五六地皆得順忍。此當上品。治於細慢故云明利。言隨順者順後無生忍故。若約實位。初地得無生。今約寄位。當七八九。
  上治慢竟。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如是觀已。復以大悲為首。大悲增上。大悲滿足觀世間生滅。
  第二不住道行勝中分三。初總顯心境。二作是念下別明觀相。三佛子菩薩至如是十種下結成觀名。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