徧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
  此二句。言五識心所。徧行有五。別境有正。善心所十一。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根本煩惱六。今止有貪瞋癡三。共心所三十四。皆任運無分別者。
  五識同依淨色根。
  白淨色根者。指勝義而言。惟天眼能見。葢落形質者。是浮塵根。豈能照物。以有勝義根在。故能緣境。言五個識。同依勝義根而起也。
  九緣七八好相隣。
  九緣者。空。明。根。境。作意。分別。依染淨。依根本。依種子也。眼識具九緣而生。耳識惟從八。除明緣故鼻舌身惟七。除空明二緣故。
  合三離二觀塵世。
  鼻舌身三識。合中取境。眼耳二識。離中取境。觀。即能緣見分。塵世。即所緣相分。
  愚者難分識與根。
  此言小乘愚法聲聞。不知根之與識。各有種子現行。以為根識互生也。不知根之種現。但能導識之種現。謂根為生識之緣則可。謂生識則不可。以識自有能生之種子故也。小乘未破所知障。於法不了。故難分耳。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詮真。
  佛有根本智。有後得智。根本智。乃實智。能親緣真如。後得智。乃權智。但能了俗。不能親緣真如。果頭佛已破見思惑。能六根互用。變起相分。復觀相空。以不知前五。及七八等識。遂自認為後得智。不知後得智。乃從根本智而得者。小乘雖有如理如量二智。特其名耳。豈真後得智耶。即後得智。在佛果中。猶不詮真。況因中乎。詮。契也。根本智無分別。所以親緣真如。後得智。從色根起。是有分別的。所以不能親緣無分別理。
  小乘以無我為真如。斷了六識分別執。便能六根互用。以為能親緣真如。
  偈曰。小家果頭佛。理量徒有名。迷名不知義。疑大而起諍。五識同一覺。是以眼可聞。耳不能見色。實非本根咎。咎在分別者。以故見思破。六根即互用。彼小不知此。未究七八五。三者曉然了。橫計渠自破。既破棄舊法。悲哀歸大乘。羅什首初師。疑什亦有辨。一朝悟大理。仍復師羅什。
  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前五識隨八識轉。佛位中。第八識轉為無漏白淨識。而相應心所。即成大圓鏡智。歘爾現前。故云初發。則前五識即成無漏。三類身者。法報化。三身中之化身也。千丈大化身。被大乘四加行菩薩。丈六小化身。被大乘三資糧位。菩薩及二乘凡夫。隨類化身。則三乘普被。六趣均沾。以止息眾生苦輪也○前八句明有漏。後四句明無漏。

  第六識

  俱頌其造善作惡不定之功能。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
  善。惡。無記。三性。現。比。非。三量。性。獨影。帶質。三境。俱通也。比者。比類而知。非者。情有理無。比度不著也。帶質境有二。以心緣心。中閒相分。從兩頭生。帶本質生起。名真帶質。以心緣色。中閒相分。惟從見分一頭生起。變帶質起。名似帶質。獨影亦有二。一有質獨影。五根種現。皆托質起。一無質獨影。緣空花兔角。及過未等所變相分。是五塵落謝影子。止緣過去五塵。與未來變起五塵影子。不緣見在五塵也。
  前生六識。攬法塵影子。以成今生形種。今生又因形起影。是來生受形種子。今生若能六識作觀。破了我執。不攬法塵。則不受分段身矣○六識輪轉三界。顯易可知。
  相應心所五十一。
  此句是標數。性界二句是立名。欲令眾生因名以闡義。因義以會理。會理以致用。致用在作觀上說。致用以體道。體道以立德。
  善惡臨時別配之。
  六識遇善境時。與善心所相應。遇不善無記境時。與不善無記心所相應。故曰別配之。此特平平緣耳。若增上緣。則善心勇猛。惡心所。俱轉而為善矣。
  性界受三恒轉易。
  六識於三性。三界。併憂喜苦樂捨五受。恒常轉變改易也。
  根隨信等總相連。
  根本煩惱六。隨煩惱二十。善十一。等餘徧行五。別境五。不定四。共五十一。亦相連性界受等轉易也。
  動身發語獨為最。
  動身發語時。於八箇識中。行相最勝。以有情故也。
  引滿能招業力牽。
  引。引起也。滿。圓滿也。言六識能造業招果。
  發起初心歡喜地。
  歡喜地。因斷分別我法故。
  此識於初地初心。轉成無漏。以斷有分別我法二執故。
  俱生猶自現纏眠。
  無分別我法二執。與生俱生。此時尚未斷。猶纏縳眠伏。以所知障未斷故。
  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遠行乃第七地也。此識以前漏無漏閒襍而生。至此地後。則俱生二障。永不現行。而純無漏。相應心所。亦轉為妙觀察智。而圓明照大千矣。

  第七識

  帶質有覆通情本。
  七識於三境中緣帶質境。三性中惟有覆無記性。有覆者。障蔽真性。通六識情故。本八識也。通情本。故曰相分兩頭生。
  七識緣八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