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者,依声闻缘觉之教厌患有为诸苦之方便,唯求自利解脱,或兼利他方便之道,知彼必是中士,或共大乘(次等)之中士
  以修佛乘一切种种智之方便,依秘密大乘及波罗密大乘,由大悲故为尽一切有情诸苦,希得成佛,学修六度及二次第者,知为上士。
  复有殊胜下士者,不以现生为重,希求后世,善起圆满成就二利。
  三士之定名者,依摄决择分云:“谓有成就正受非律仪非不律仪所摄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律仪,亦有成就正受菩萨(三聚)净戒律仪。其中初者为下,第二为中,第三为胜。(对法大同)”。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此中次第引导之义者,是以上士道摄纳余二之事理。先必作起悲心大乘愿欲摄持其心。并解刹那无常不净病老苦痛集合之身,犹如芭蕉聚沫不坚之体。而为众苦巢穴。恶业烦恼之所生田。从汝如何保爱养育,终无满足,常不如意。令汝毁善造恶,虽非所愿,亦必勉从使命,而其最后终结,老死朽败,厌恶不净,究竟不保,弃舍方休。我今何不以此大患无用之身,而作利他有用之行,不令白白唐捐,而趣上士之道。
  复次,若其不知自利乐善识知三宝,明了苦乐无常因果之理,戒定般若无为解脱之道,虽云利他,究因何故利他,又以何法利他。是故上士利他应当先有下中自利之道,而为趣发正等无上菩提之坚固支分。
  如上二义,展转相依,发生定解,极要殷重爱护,不致诸道分割,不了一乘之义,而生大小各各之见,妄作取舍之论。修中下时含摄大乘之理而修,修上士道包括中下之事,理事互融,故成有义不空双运之真菩提心。如是再再殷重相续无间修习培养而令坚固。
  此时应当诚心修习不共归依而摄愿道,于其学处持心励力修学。次乃发心受行六度四摄菩提行戒,受得戒已,舍命护持勿令有犯,随时净治,安住律仪,为令六度诸善所缘心得安住,应善学习止观静虑,或亦以此发生通慧。或亦以此增进毗钵舍那。为欲断除二种我执,慧见决定无我空义,此应调摄无谬修法,而起慧体毗钵舍那。
  于此所说三学依定数量,以智慧方便精进成之。仅依一分不成菩提,发大定解,鹅王渡海必依双翅,俱有力故。
  如是共同道相续清净成就,应当趣入金刚总持。所谓总持者,总摄诸乘诸道一切珍妙,中间法要,依念持法,合摄圆满次第,种种方便而修习之。以是速成二种资粮,但贵依止如法,三味耶戒严护。若不乐修密道者,应将道中次第渐渐学习,久则开明其妙。
  复次,密传四部随依一类修法,得坚固已,余皆不难。又复最要不离三士道次第法要也。
  问:上士大乘既已并摄中下,何须别立中下。答:断增上慢故,上士亦须增上生缘及解脱故。下品补特伽罗有次追究追寻故。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一终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二

                极尊上师宗略巴造论
                比丘能海集

  戊二、此中显示道中心要之正理,即是摄持正行之方法,分别三士道修行之次第也。已一、明与中上共同之下士道。内分三科:庚一、正修下士意乐。庚二、发生意乐之量。庚三、破除邪执。
  庚一、正修下士意乐。分二
  辛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
  辛二、后世依止安乐之方便。
  辛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分二
  壬一、观现生无常念最后必死。
  壬二、观死已当入何趣及苦乐。
  壬一、观现生无常念最后必死。分四

  癸一、不修无常道理之过失。谓吾人内自思维过去未来,外观山河人事情境,日日相续,似若存在,而且年月往来时季变迁悉有定序。然而静观此之存在与定序等。又非实有存在与定序,反是不实无常之证明也。
  复次,有情必死之理虽知,而未常念观修对治之故,久之乃成不死之惯性,随起现法之计执,眼前求乐避苦,不遑念及将来后世,何况解脱正真之道,及大义利他成佛之事,更属难知难行。
  又虽近教法,时趣闻思修学,而以注心目前苦乐之故,致令所修善力微弱,复有恶行罪犯杂沓而转,正行反成恶业恶趣之因。
  又不修无常,虽说必修来世。而因现前苦乐取舍之计,必致修行推延缓怠,不能精进,废忘大事,驰入倒境迷途,邪业邪命终成退堕。
  又若不修无常之念,希望身命长住之心,谋取生存久远之方,遂于利养恭敬等事起猛利贪。或于贪不遂欲,转起嗔恚,不见贪嗔过失,蒙味痴愚,而自以为是更复随增我慢嫉妒等诸大烦恼及随烦恼,犹如瀑流,日夜相继不息,由此能引身语意摄十种恶行,乃至成就无间随近谤正法等诸恶业行。
  又复由此渐渐弃舍正法甘露,断绝现生增上生缘及决定解脱之命根。死后为诸恶业之引导,令赴粗猛燃烧苦痛非爱之诸恶趣中。
  癸二、多修无常道理之功益云何?譬如有一稍知佛法之人,决定今后当死,于诸上妙五欲受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