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境耶。今释之曰如第二月。纵令此眼识上似亦有彼相状。由无实性不能生眼识。故决定不名斯是眼识现量之境。何以故。此由二月非实事故非有性等。当知总聚亦尔。不是眼识之生因。亦复非实事故非有性故同喻如第二月。
  
  由斯方立非因性故不是所缘还如二月。又复将此第二月喻于彼相因。应知说其不定之过。复由识义理成就故过是相违。
  
  谓始则设许所缘。但遮非缘。然既成立非是因性之量。则亦不是所缘还如二月。非眼识境矣。又复将此第二月喻于彼带相之因。应知说其不定生识之过。复由此第二月。唯是意识妄见之义理成就。故显彼妄立总聚为有法者过是自相相违。盖余乘以识带彼相成立总聚为所缘之宗。大乘以彼体实无成立总聚。设所缘非缘之宗是余乘犯共不定过。又余乘立总聚为有法大乘。以总聚同二月。二月岂可立为有法是余乘犯有法自相相违过也。
  
  复缘眼识不缘青等聚集极微。为由彼体非生性故如余根识。此喻共许故不别言。
  
  此亦别叙有余大乘作如是量。以破外执。今不用也。量云。眼识是有法不缘青等聚积极微。宗因云。为由彼聚集体全是假法。非是能生性。故同喻如耳根等识。乃至身识是有法不缘触等聚集极微。宗因云。为由彼体非生性故同喻如眼根识等。此亦有夺无纵恐不能定彼宗。今此二月之喻。乃是明他共许。若彼余根识喻。则于设所缘之言反为无用。故不别言也。
  
  第二月喻非实事故。应知此是于非因性而成立之。如所说云。纵有相性然非彼缘斯言复是非彼因义。
  
  此正明今之第二月喻。但显非实事故。应知此是。且于总聚定非因性而成立之。如所说云。纵有带相之性。然非彼识生缘斯言。复是非彼识生因义。且先出其缺能生义之过耳。
  
  若言无有第二月者。如何现见有二相生。谓从内布功能差别均其次已。似相之识而便转生。犹如梦时见有境起。由此令似妄作斯解。于其月处乘更覩余。
  
  此更问答以明二月之虚妄也。内布功能即胜义眼根也。差别即损害也。问曰。若言无第二月。如何现见有二相生耶。答曰。谓从第八识内安布色之功能有损害差别。故非二似二。均其次已似相之散昧意识而便转生。犹如梦时见有境起。由此令似妄作斯解。于其一月之处乘之。更覩余月何尝有心外之实境哉。嗟嗟。苟知二月惟心所现。则知根身器界一切总聚之相。亦惟心所现矣。
  
  诸有说云而于眼识双现之时。此二次第难印定。故将作同时于斯二种相貌之后意识便云我见月之第二月也。或复有云于共许月数有错乱。由根损故。
  
  此叙不达唯心之人。更于二月妄起二种戏论也。一云而此月相于彼眼识前后刹那双现之时。此二次第难印定。故将作同时故彼刹那前后眼识于斯二种相貌之后。意识便云我见月之第二月也。二云但于共许天上一月数有错乱。由根损故别见有二。
  
  若望不许外境之宗如斯众见但是妄执。
  
  此总斥二说下方别破也。
  
  由非眼识所缘无间引生意识。能于一时双缘二相作如斯解见二月耶。又于声等缘彼之识不知其次。应有二声等见同时起耶。好眼之人意识次第尚多难解。何况依于色根之识。测其差别便成多有二相等见。
  
  此破第一家戏论也。谓此二月之相。岂由眼识所缘无间引生明了义识能于一时双缘二相而作如斯之解。以为见二月耶。当知二月不惟非眼识境。亦非明了意识所缘境矣。又若执二月是意识不知其次。则耳识于声。鼻识于香。舌识于味。身识于触。缘彼意识不知其次。亦应有二声二香二味二触之见同时起耶。假如闻一声钟更闻一声。纵复刹那前后决不作二声齐鸣之解。何独于月而作二月齐现之解也。况好眼之人意识次第尚多难解。故于刹那生灭法中。仍作似常似一之见。何况依于色根之眼识而反能测其刹那前后差别。便成多有二相等见哉。
  
  一旃达罗若时离识许实有者。斯乃何劳妄增二月。而言于数有其错乱。
  
  此破第二家戏论也。一旃达罗即天上一月也。天上之月秖是吾人共相识耳。离识之外何尝实有一月。一月尚无何劳妄增二月。而言于数有错乱哉。盖二月固是别业。妄见一月。亦是同分妄见。故不惟妄见一月名为错乱。即妄执心外实有天上一月。亦错乱也。一既非真则二亦不得言数有错乱矣。
  
  【(论)故外二事于所缘缘互阙一支俱不应理】
  
  (余乘)离识之外执有二种(所谓或执)极微(后执)总聚。此皆阙其一分义故。又如所说能立(今以)能斥道理力故。以之为境成不相应(以各)阙一分故(盖必)自体相现及能生性具斯二分方是所缘。于极微处。即阙初支。于第二边便亡。第二若如是者。如向所论二种过失重更收摄令使无差。
  
  文幷可知。
  
  【(论)有执色等各有多相于中一分是现量境。故诸极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