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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以九门释第三能变识之相而先举前六门颂也。一云差别有六种者。谓依六根而住。由六根而发系属于六根。助六根了别如六根之各缘一尘。故有六种识也。二云了境为性者。六识皆以了别尘境为自性也。三云了境为相者。六识即以了别尘境为行相也。四云善不善俱非者。谓此六识若与信等十一相应。即善性摄。若与无惭等法相应。不善性摄。俱不相应即非善非不善无记性摄也。五云此心所徧行等者。谓徧行有五别境、有五善、有十一烦恼、有六随烦恼、有二十不定、有四共、有五十一心所法。皆得与第六识相应若前五识。但除慢疑见三种根本烦恼。亦除四不定十小随烦恼。余皆得相应也。六云皆三受相应者。谓前六识皆能领纳顺违。俱非境相领顺境相。名为乐受。领违境相名为苦受。领非顺非违境相名不苦不乐受。亦名舍受也。
  
  初徧行触等。次别境谓欲胜解念定慧所缘事不同。
  
  此覆解徧行别境二种心所也。触等已如初能变释别境。则一欲二胜解。三念。四定。五慧。欲缘所欲。观境胜解。缘决定境。念缘所曾习境定。慧缘所观境。故云所缘事不同也。余如百法中释。
  
  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此覆解十一善心所也。一信、二惭、三愧、四无贪、五无嗔、六无痴此三名为三善根者。以能生一切诸善法故。七精勤、八轻安、九不放逸、十行舍、十一不害。俱如百法中释。及之一字显余翻染诸善心所。谓一欣、二不忿、三不恨、四不恼、五不嫉、六厌、七不悭、八不憍、九不覆、十不诳、十一不谄、十二不慢、十三不疑、十四不散乱、十五正见、十六正知、十七不忘念。然皆不别立者。为显少善能敌多恶。又显悟解理通。不似烦恼之迷情事局故也。
  
  烦恼谓贪嗔痴慢疑恶见。随烦恼谓忿恨覆恼嫉悭诳谄与害憍。无惭及无愧。掉举与惛沉。不信幷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乱不正知。
  
  此覆解六根本烦恼二十随烦恼也。亦如百法中释颂中与字及字幷字显随烦恼。非但二十如邪欲邪解及染污寻伺等。
  
  不定谓悔眠寻伺二各二。
  
  此覆解四不定心所也。悔即恶作。眠即眠睡。寻即寻求。伺即伺察。亦如百法中释。言二各二者。谓悔眠为一。寻伺为一。此二各通善染二性也。
  
  已说六识心所相应。云何应知现起分位。颂曰。依止根本识(七共依门)。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八俱转门)。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九起灭分位门)。
  
  此明第三能变识之后三门也。七云依止根本识者。谓前六转识必以第八根本识之现行而为共依。又必以第八识中所藏前六转识种子为各别亲依也。八云五识随缘现等者。谓前五转识皆仗众缘方得生起现行。如眼识九缘生。耳识八缘生。鼻舌身三识七缘生。缘具则不妨俱起。缘缺则不必俱生。故云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多少无定。水喻第八藏识。涛波即喻前五识也。九云意识常现起等者。谓前五识所藉缘多。缘有具缺故起灭不定。第六意识所待缘少。缘具无却故常得现起。但除五位暂时不行。一者生无想天。二者入无想定。三者入灭尽定。四者极重睡眠。五者极重闷绝也。
  
  已广分别三能变相为自所变二分所依。
  
  三能变相指八识自证分。所变二分即相分见分也。相见俱依自证而起。故自证分是相见二分所依。此结上广明三能变相也。此下有八行颂广明所变唯识。又分为二。初一颂正明所变。次七颂广释外难。
  
  云何应知依识所变假说我法非别实有。由斯一切唯有识耶。颂曰。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此正明所变唯识。而决无实我实法也。是诸识者。指前所明八个心王五十一个心所也。转变者。诸心心所之自证分。皆能变似见相二分也。所变见分名为分别。所变相分名所分别。离此见相二分。则彼实我实法决定皆无。是故一切无不唯识。谓心王有八。即自体唯识心所有五十一。即相应。唯识色法十一即所变影像。唯识不相应行有二十四即分位。唯识无为有六即实性唯识也。此下广释外难。又分为三。初一颂释分别由何难。次一颂释生死由何难。后五颂幷明唯识性之一颂。总释违经三性难。
  
  若唯有识都无外缘。由何而生种种分别。颂曰。由一切种识。如是如是变。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
  
  此先释分别由何难也。谓由第八识中含藏前七识心心所法。一切种子此等种子熏习生长。乃至成熟转变不一。又以此现行互相资助力故。彼彼分别而便得生。何假外缘方生分别哉。
  
  虽有内识而无外缘。由何有情生死相续。颂曰。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
  
  此次释生死由何难也。谓生死相续由内因缘不待外缘。故唯有识。盖界内分段生死。由有漏善不善业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