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亦令人死。苾刍当知。若多犯罪。即生恶趣。若少犯罪。亦生恶趣。菩萨如是正思惟时。惊怖违犯。 又云。菩萨成就十种法。能持毗奈耶藏。一能了知毗奈耶。二能了知毗奈耶义。三能了知毗奈耶甚深理趣。四能了知毗奈耶微细。五能了知应作不应作。六能了知自性违犯。七能了知施设违犯。八能了知所学波罗提木叉缘起。九能了知声闻毗奈耶。十能了知菩萨毗奈耶。诸法无行经云。以无持戒性。是知持戒法。如是知戒相。终不毁于戒。

大萨遮经云。一切功德助道之行。举要言之。以戒为本。持戒为始。若不持戒。乃至不得疥癞野干身。何况当得功德之身。以戒净故。不断佛种。成等正觉。不断法种。分别法性。不断僧种。修无为道。以持净戒相续不断故。功德无尽。

思益梵天经云。问曰。世尊。谁能亲近于佛。佛言。乃至失命因缘。不毁禁者。

月灯三昧经云。无物能将此定来。必由净戒之所起。 又云。俗人处居家。善护持五戒。况得出家已。弃舍一切禁戒不完具者。弃舍我道教。毁谤于正法。阿鼻狱为家。 又云。菩萨净戒。有十种利益。一为满足一切智。二如佛所学而学。三智者不毁。四不退誓愿。五安住于行。六弃舍生死。七慕乐涅槃。八得无缠心。九得胜三昧。十不乏信财。 又云。常行乞食。有十种利。一摧我慢幢。二不求亲爱。三不为名闻。四住在圣种。五不谄不诳。不现异相。又不傲慢。六不自高举。七不毁他人。八断除爱恚。九若入人家。不为饮食而行法施。十住头陀行。有所说法。为人信受。 又云。不以无身手。故名阙身分。若不持戒者。是名身分缺。

师子月佛本生经云。戒为甘露药。服者不老死。戒德可恃怙。福报常随己。持戒得安隐。生处无患难。亦当见诸佛。受法得解脱。

法集经云。菩萨修持净戒。不破不漏。不点不污。智者赞叹。住彼如是持净戒中。所作大愿。皆悉成就。又云。世间出世间一切胜妙果报。皆由持戒而得。依因净戒根本力故。譬加一切草木丛林。依地为根本。菩萨住于持戒。能与一切天人。作大福田。复能满足施者功德。复次。菩萨出家。修持净戒。则能远离一切世务之事。著于染衣。则能满足舍一切所爱之物。受持净戒。则能满足身口意清净。爱念持戒。则能满足六通。宴坐持戒。则能满足菩提分法。闻于妙法。修持净戒。则能满足四无碍智。推求多闻智慧。修持净戒。则能满足不自高心。亲近善知识。修持净戒。则能满足一切功德。修持施波罗蜜戒。则能满足一切智智。如所闻法。如说修持净戒。则能满足为大法师。如所闻法。思惟持戒。则能满足得陀罗尼。念菩提心。修持净戒。则能超过一切诸恶。得满足戒。不生害心。修持净戒。则能满足不失菩提心。不失菩提心。修持净戒。则能满足不失三宝心。若有能护修持戒者。世间所有可护之者。皆悉能护。是名菩萨念戒。

菩萨处胎经云。夫人欲出家。禁戒以为首。不著饰好法。行权菩萨道。毕命不惜身。不犯如毫厘。 又云。八关斋者。诸佛父母。

央掘摩罗经云。沙门法者。不多积聚。乃至盐油亦不受畜。是沙门法。奴婢田宅若卖若买。诸不净物。非沙门法。是在家法。

商主天子所问经云。若自有犯。而不覆藏。如是菩萨当得直心。若见破戒。乃至为命。不舍菩提心。如是菩萨。得名持戒。

大迦叶问经云。有二种法。增出家热恼。一受持袈裟。心怀不净。二恃己戒德。呵责非行。

○大般若经第四云。若染色欲。于生梵天尚能为障。况得无上正等菩提。是故菩萨断欲出家修梵行者。能得无上正等菩提。非不断者。 又云。菩萨于五欲中。深生厌患。不为五欲过失所染。以无量门。诃毁诸欲。欲为炽火。烧身心故。欲为秽恶。染自他故。欲为魁脍。于去来今常为害故。欲为怨敌。长夜伺求。作衰损故。欲如草炬。欲如苦果。欲如利剑。欲如火聚。欲如毒器。欲如幻惑。欲如闇井。欲如诈亲。旃荼罗等。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以如是等无量过门。诃毁诸欲。既善了知诸欲过失。寍有真实受诸欲事。但为饶益所化有情。方便善巧。示受诸欲。 第八云。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应学清净身语意业。 又云。从初发心。常乐受持十善业道。不起声闻心。不起独觉心。于诸有情。恒起悲心。欲拔其苦。恒起慈心。欲与其乐。 第四十七云。若菩萨生如是心。我应从初发心。乃至证得无上菩提。于其中间。誓当不起贪欲心。嗔恚心。愚痴心。忿心。恨心。覆心。恼心。诳心。谄心。嫉心。悭心。憍心。害心。见慢等心。亦复不起趣向声闻独觉地心。如是名为菩萨殊胜广大心。 第五十一云。发应一切智智心。大悲为上首。以无所得而为方便。自住十善业道。亦劝他住十善业道。持此善根。与一切有情。同共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为菩萨净戒波罗蜜多。 第五十四云。菩萨作是思惟。此十恶法尚碍善趣。二乘圣道。况大菩提。故应远离。 又云。于所学戒。坚守不移。而于其中能不取相。是为菩萨于诸学处未曾弃舍。 第七十五云。若菩萨虽受持戒。而有所依。谓作是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