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尔。如何(此定亦复)名无心定。
  
  此亦更破有心王而无心所之执也。意。即是根。法。即是尘。二缘生识。三和生触。有触。则必有受想思。如何但有心王而无心所。若谓下。转救。若尔下。转破。次若谓下。又转救。次既尔下。又转破。既受想二灭。则余心所皆灭。而谓心王独存。可乎。
  
  又此(灭尽)定位。(设许有)意识(者。为)是何(性)。不应是染。或无记性。(以)诸善定中。无此(染与无记)事故。余染无记(之第六识)心。必有心所(与之相应)故。(本为厌有漏善而修灭定)。不应厌善(而反)起染等故。(本为厌患劳虑而住寂定)。非求寂静翻起散故。若谓(此灭定中意识)是善。(则必有)相应善故。应(与)无贪等善根相应。
  
  此更约三性破也。若执定中有第六识。为是何性。若云是染。则尚厌有漏善。岂得反起于染。若云无记。则本求胜寂静。岂得反起于散。若云是善。必有诸善心所相应。何得名为灭受想定。以无受想等徧行心所。不能引生诸善心所。设有诸善心所。亦必有徧行别境诸心所故。
  
  此(灭定中第六识)心不应是自性善。或胜义善。违自宗故。(以第六识)非(信及无贪)善根等(之自性)。及(非)涅槃(之胜义)故。
  
  此亦破转计也。恐彼救曰。灭尽定中之第六识。非相应善。但是自性善。或是胜义善耳。然无贪等善根。名自性善。涅槃名胜义善。今若谓第六识即无贪等。或即涅槃。非但大乘不许。虽汝自宗。亦所不许。岂不相违。
  
  若谓此(灭定中第六识)心。是等(流引)起(之)善。(以是)加行善根所引发故。理亦不然。违自宗故。如余(位之)善(第六)心。非等起故。(以)善(第六)心无间(必灭。后便随缘)起三性心。如何善(第六)心。(可云)由前等起。故(大凡第六识)心(若)是善(者。必)由相应(心所之)力。既尔。必与(无贪等)善根相应。宁(可)说此(灭定中第六善)心。独无心所。故(若此定既)无心所。(则第六识)心。亦(必)应无。
  
  此破转计等起善也。然据后文有云。无想定者。又唯是善。彼所引故。况今灭定。宁非加行善根所引。宁非等起善耶。须知谓灭定及无想定为等起善则可。谓灭定。及无想定。尚有第六识心。则断不可。以第六识。必相应善。非等起善。即彼余乘自宗。亦所不许。亦相违故。
  
  如是推征。眼等(六种)转识。于灭定位。非不离身。故契经言不离身者。彼识即是此第八识。(以)入灭定时。(但为止息粗动劳虑)。不为止息此极寂静执持识故。无想等位。类此应知。
  
  结示可知。九灭定有识竟。
  
   (子)十染净心。此总收上文染净九法而言之也。
  
  又契经说。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若无此(第八)识。彼(经所说之)染净心不应有故。谓染净法。以心为本。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心受彼熏。持彼种故。
  
  此引经先总略释也。因心而生。即是起义。依心住故。即是集义。所谓集起名心。故为染净诸法本也。心受彼熏。即所藏义。持彼种故。即能藏义。故亦名为阿赖耶也。
  
  然杂染法。略有三种。烦恼。业。果。种类别故。
  
  此下先释心杂染故有情杂染之义也。烦恼。谓见思二惑。性是烦动。恼乱有情。故名烦恼。业。谓善。恶不动三业。体是造作。有为之事。故名为业。果。谓三界。五趣。四生升沉苦乐。皆是酬答业因。故名为果。种。谓烦恼业果现行所熏种子。类。谓各别差殊不同。此中烦恼及业。即是集谛。果。即苦谛也。
  
  若无此(第八)识(以)持烦恼(之)种。(则三)界(九)地。(离染而)往。(报尽而)还。(先在上界已)无(下地)染心(之)后。(重来下界)。诸烦恼起。皆应无因。(以)余法不能持彼(下地烦恼)种故。过去未来。非实有故。若诸烦恼无因而生。则无三乘学无学果。(何以故)。诸已断者皆应起故。
  
  此正释烦恼种子。非第八识不能持也。
  
  若无此(第八)识(以)持业果(之)种。(则)界地往还。(上下优劣)。异类法后。诸业果起。亦应无因。余种余因。前已遮故。若诸业果无因而生。入无余涅槃界已。三界业果还复应生。(即彼招业果之)烦恼。亦应无因生故。
  
  此复释业果种子。亦非第八识不能持也。由烦恼故。造善恶不动三业。由此三业。故感三界五趣果报。约因果。则烦恼与业属因。果属于果。约能所。则烦恼为能招。业果皆为所招。故今业果合辨。意指业所感果。须知第八识中所藏业果种子。是业果之亲因缘。现行烦恼。是业果之胜增上缘也。
  
  又行缘识。应不得成。转识受熏。前已遮故。结生染识。非行感故。应说名色行为缘故。时分悬隔。无缘义故。此不成故。后亦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