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乃至为治六蔽。施设六度名等。
  
   (庚)后释第三句又二。初征起总释。二约义别释。(辛)今初。
  
   (征曰)。如是诸相。若由假说。依何得成。(释曰)。彼相皆依识所转变而假施设。
  
   (辛)二约义别释二。初释圣教假说所依。二释世间假说所依。(壬)今初。
  
  识。谓了别。此中识言。亦摄心所。定相应故。变。谓识体转似二分。相见俱依自证起故。依斯二分。施设我法。彼二离此。无所依故。
  
  先释八识皆是了别之义。谓眼识了别色。耳识了别声。乃至第八识了别根身器界种子也。识之为言。亦摄心所。以心王决定与诸心所。恒相应故。自证是识体。相见二分。皆依体起。依此相见二分。施设种种我法。故彼我法二名。离此相见二分。更无所依。夫我法但依相见施设。则我法非有。相见不无。即遣虚存实观也。相见俱依自证而起。则用不离体。体外无用。即摄末归本观。及舍滥留纯观也。识言亦摄心所。即隐劣显胜观也。
  
   (壬)二释世间假说所依。
  
  或复内识转似外境。(谓由)我法分别熏习力故。诸识生时。(遂即)变似我法。此(似)我法(之)相。虽(复仍)在内识。而由(虚妄)分别。(故)似外境(幻)现。诸有情类。无始时来。(遂妄)缘此(似我法之相分)。执为实我实法。(譬)如(病)患(及睡)梦者。(由于)患梦力故。心似种种外境相现。(虽无外境而患梦人)缘此(种种似相)。执为实有外境。
  
  前文圣教假说所依。通于八识及诸心所。此中世间假说所依。局在第六意识。前是依他起性。由依他故。得起徧计。此是徧计执性。由徧计故。亦熏依他也。故宗镜云。护法正义。一切心心所。四分皆依他起。于中妄执为决定实者。方名徧计执性。乃至于圆成性。及五尘性境。若坚执为实者。亦名徧计所执。然本来无体。龟毛兔角等。不对执心。即非徧计性。今亦多有妄认龟毛等为徧计性者。非也。初正释竟。
  
   (己)二结判又二。初判假实。二判有无。(庚)今初。
  
  愚夫所计实我实法。都无所有。但随妄情而施设故。说之为假。内识所变似我似法。虽有而非实我法性。然似彼(我法而)现。故说为假。
  
  初即无体随情假。次即有体强设假也。
  
   (庚)二判有无。
  
  外境随情而施设故。非有如识。内识必依因缘生故。非无如境。由此便遮增减二执。
  
  非有如识。谓非如识之有。非无如境。谓非如境之无也。执境为有。是增益谤。执识亦无。是减损谤。今成立唯识。遣虚存实。故能遮止二执。
  
  境依内识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识是假境所依事故。亦胜义有。
  
  识外我法。固如龟毛兔角。决定非有。识内相分之境。亦如水月镜花。但约世俗假名为有。非实有也。若夫识体。则是假境所依事体。义通真俗。故约胜义。亦得名有也。胜义。即四真谛中第一体用显现谛。此更约二谛以判有无。即舍滥留纯义。初略释前三句竟。
  
   (戊)二广释三。初征答总标。二征答别释。三总结无实。(己)今初。
  
  云何应知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答)。实我实法。不可得故。
  
   (己)二征答别释二。初破我执。二破法执。(庚)初中三。初假问征起。二正破我相。三问答释妨。(辛)今初。
  
  如何实我。不可得耶。
  
   (辛)二正破我相三。初叙破外小所执。二立量以显唯识。三结判俱生分别。
  
   (壬)初中三。初别破六师三计。二别破小乘三计。三总约识根尘破。
  
   (癸)初又二。初叙计。二破斥。(子)今初。
  
  诸所执我。略有三种。一者执我。体常周徧。量同虚空。随处造业。受苦乐故。二者执我。其体虽常。而量不定。随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执我。体常至细。如一极微。潜转身中。作事业故。
  
  第一执。即胜论计作者名我。数论计受者名我。第二执。即无惭及尼犍子所计。第三执。即兽主及徧出所计。故名六师三计。
  
   (子)二破斥为三。初破常徧。次破不定。后破至细。(丑)今初。
  
  初且非理。所以者何。执我常徧。量同虚空。应不随身。受苦乐等。又常徧故。应无动转。如何随身。能造诸业。
  
  此先约受者作者。以破非常遍也。动乃有业。故无动转。则不能造业。
  
  又所执我。一切有情。为同为异。若言(一切有情)同(一我)者。(则)一(有情)作业时。一切(有情亦)应作(业)。一(有情)受果时。一切(有情亦)应受(果)。一(有情)得解脱时。一切(有情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