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始来法尔相续。不依于智。前六相续。幷依智起。故云相应不断也。只此相续。实无体性。譬如一星之火。旋之成轮。火念念灭。不从此方转至余方。由其相似相续。妄覩为轮。心性亦尔。念念寂灭。无相续义。迷情以为似常似一。名相续相。若能谛观相续无相。即为证得如来智慧也。

三执著相。谓依苦乐觉念相续。而生执著。

执著。即别境中胜解心所。及贪嗔慢等任运诸烦恼也。大凡一刹那心。生已即灭。无执著义。由其前后相似相续。乃有执著功能。此相唯是第六识有。以七八两识及前五识。唯缘现在一刹那境。无执著故。然如实观之。能执著者。即第六识见分。所执著者。即第六识相分。见分刹那不住何能执著。相分亦复刹那不住。何可执著。若能了知执著无相。即为证得如来智慧也。

四执名等相。谓依执著分别名等诸安立相。

此即四不定中寻伺心所。及根本中五见等烦恼也。亦唯在第六识。然能执者。亦即见分。刹那生灭。无能执义。所执者。即若名若义。自性差别。名中无义。义中无名。名义自性。了不可得。名义差别。了不可得。随心生灭。何可执著。若能了知执名等相。即是无相。即为证得如来智慧也。

五起业相。谓依执名等。起于种种诸差别业。

能起业者。即第六识相应之思。所起之业。通前五识。言差别者。或起恶业。或起善业。或禅定业。即是三界诸有漏业。乃至出世无漏业。菩萨利他业。皆名起业相也。然此业性。即是身表语表及与无表。且身表者。既非形量。亦非动作。亦非动因。但是假名。非实有体。次语表者。一刹那声。无诠表义。多念相续。似有诠表。便无实体。表业既无实性。无表又岂有实。若能了知业相无相。即为证得如来智慧也。

六业系苦相。谓依业受苦。不得自在。

既造三界有漏诸业。则为三界业之所系。引业所招异熟总报。满业所招增上别报。通名果报五蕴。乐是坏苦。苦是苦苦。不苦不乐是行苦。无常无我。所以皆不自在。乃至无漏及利他业。所感变易生死。亦名为苦。亦不自在也。然此果报五蕴。色无自性。受想行识亦无自性。既无自性。体即真如。既即真如。便具无边德相业用。是则只此业系苦相。便是不可思议大乘。若能观此苦相无相。即为证得如来智慧也。奈何无明不觉。复依此身心而幻成业相等三相及与六相。轮回是中。自取流转也哉。

是故当知一切染法。悉无有相。皆因无明而生起故。

此正结明三相六相。皆无实也。依于觉故而有无明。无明已自无实相矣。况依无明所生染法。岂有实哉。言染相者。智等四相是染惑。五起业相是染业。此二幷是染因。业系苦相。幷苦果上所起三相。即是界内界外依正。为染果也。若因若果。皆因无明生起。譬如一瞖在目。空华乱舞。瞖病若除。华元非有。无明不起。则苦即法身。惑即般若。业即解脱。何一非大乘耶。二依义各释竟。

【(癸)三总辨同异二。初标。二释。(子)今初】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一同相。二异相。

前明阿赖耶识有二种义。所谓觉与不觉。今故约此辨同异也。真如不变随缘。既举体而为阿赖耶识。即举体而为觉与不觉。觉与不觉随缘不变。既举体依于阿赖耶识。即举体便是真如。今约随缘不变。生灭即真如故。名为同相。约不变随缘。真如即生灭故。名为异相。故上文云。二门展转不相离也。

【(子)二释二。初释同相。二释异相。(丑)今初】

言同相者。如种种瓦器。皆同土相。如是无漏无明种种幻用。皆同真相。

无漏。即指觉义。无明。即不觉义。种种幻用。双指依无漏智所起不思议用。及依无明所起三相六相也。皆同真相者。幷是真如不变随缘所成。是故随缘不变。一一无非全体真如。如土作瓦器。无一器而非全体是土也。

是故佛说一切众生。无始已来。常入涅槃。菩提非可修相。非可生相。毕竟无得。无有色相而可得见。见色相者。当知皆是随染幻用。非是智色不空之相。以智相不可得故。广如彼说。

此引经以证真如同相也。无始已来常入涅槃者。即唯识论所谓自性清净涅槃。一切有情平等共有也。菩提非可修相非可生相者。即大佛顶经所谓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也。无有色相而可得见者。即前文所谓亦无不空相。以非妄念心所行故。唯离念者之所证故也。见色相者以下。释疑难也。难曰。若约同相。定无色相可见者。如何现有色相可见。亦见如来种种色相。释曰。当知皆约生灭门中。随染幻用。见有差别色相。非谓真如门中智色不空之相。亦可见也。以智相同于真如。虽实不空。亦无不空相可得故。广如彼契经中佛所说也。初释同相竟。

【(丑)二释异相】

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此亦如是。无漏无明种种幻用。相差别故。

不唯无漏觉相。与有漏无明。其相各别。即就无漏法中。四智菩提三身四土。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