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现于一毛。故随现一毛。皆即镜之全体功能。非少分镜体也。

 【(申)三喻全事摄理】

是故若举一毛孔像性。即摄其余一切像性。如举一毛孔像性。即摄一切像性。举其余像性。亦复如是。即摄一切像性也。

既一一毛孔。皆举镜之全体所现。则以镜之全体为性。既以镜之全体为性。则以能现一切群像之性为性矣。

 【(申)四喻全事摄事】

又若举一毛孔像相。即摄一切像相。如举一毛孔像相。即摄一切像相。举其余一一像相。亦复如是。即摄一切像相。何以故。以一切像相。即以彼像性为体故。是故一切像性。体融相摄。故一切像相。亦即相融相摄也。

像相别无自体。即以镜性而成其相。镜性本具一切像相。则此全揽镜性所成之一毛像相。安得不全摄一切像相哉。

 【(申)五结显差即无差】

以是譬故。一切诸佛。一切众生。同一净心如来之藏。不相妨碍。即应可信。

如一一像。各揽全镜之性。各摄群像之相。则一切诸佛。一切众生。各揽全体如来藏性。各具法界差别之事。复何疑哉。

 【(未)三引证又三。初引杂华。二引起信。三引契经。(申)今初】

是故经言。譬如明净镜。随对面像现。各各不相知。业性亦如是。此义云何。谓明净镜者。即喻净心体也。随对者。即喻净心体具一切法性。故能受一切熏习。随其熏别。现报不同也。面者。即喻染净二业也。像现者。即喻心体染净二性。依熏力故。现染净二报也。各各不相知者。即喻净心与业果报。各不相知也。业者。染净二业合上面也。性者。即是真心染净二性。合上明镜具一切像性也。亦如是者。总结成此义也。又复长行问云。心性是一者。此据法性体融。说为一也。云何能生种种果报者。谓不解无差别之差别。故言云何能生种种果报也。

此偈出华严经。先引偈。次释。复引长行证成。文并可知。

 【(申)二引起信】

此修多罗中喻意。偏明心性能生世间果报。今即通明能生世出世果。亦无所妨也。是故论云。三者用大。能生世间出世间善恶因果故。以此义故。一切凡圣一心为体。决定不疑也。

先牒华严喻意。但说能生世间果报。然实藏性具生世出世果。故再引起信以证成之。

 【(申)三引契经】

又复经言。一切诸佛法身。唯是一法身者。此即证知一切诸佛。同一真心为体。以一切诸佛法身是一故。一切众生及与诸佛。即同一法身也。何以故。修多罗为证故。所证云何。谓即此法身流转五道。说名众生。反流尽源。说名为佛。以是义故。一切众生。一切诸佛。唯共一清净心如来之藏平等法身也。此明第一圆融无碍法界法门竟。

既言一切诸佛。唯一法身。又言法身流转。说名众生。则众生与佛。决非二体明矣。不二而二。生佛宛然。二而不二。互融互摄。故明圆融无碍法界法门。

 【(巳)二名因果法身名别之义二。初正明。二释疑。(午)初中二。出标章。二解释。(未)今初】

次明第二因果法身名别之义。问曰。既言法身唯一。何故上言众生本住法身。及云诸佛法身耶。答曰。此有二义。一者。以事约体。说此二名。二者约事辨性。以性约体。说此二名。

事者。十界染净之事。体者。如来藏也。藏体无别。但以染净之事皆从藏体而起。故约事以名体。即有因法身果法身之别也。性者。十界染净之性。藏体既能成染净事。便可验知。具染净性。故云约事辨性。体实非染非净。但以染净之性。皆即藏体所具。故约性以名体。亦有因法身果法身之别也。约事即事造三千。约性即约理具三千。事理两重三千。同居一念。故知二种法身义别。总一如来藏心。

 【(未)二解释二。初释约事。二释约性。(申)今初】

所以言事约体。说二法身名者。然法身虽一。但所现之相凡圣不同。故以事约体。说言诸佛法身众生法身之异。然其心体平等。实无殊二也。若复以此无二之体。收彼所现之事者。彼事亦即平等。凡圣一味也。譬如一明镜。能现一切色像。若以像约镜。即云人像体镜。马像体镜。即有众镜之名。若废像论镜。其唯一焉。若复以此无二之镜体。收彼人马之异像者。人马之像。亦即同体无二也。净心如镜。凡圣如像。类此可知。以是义故。常同常别。法界法门。以常同故论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以常别故经云。而常修净土。教化诸众生。此明约事辨体也。

文中先正明。次立喻。三法合。正明中。先不二而二。次二而不二。喻合可知。

 【(申)二释约性】

所言约事辨性以性约体。说有凡圣法身之异名者。所谓以此真心。能现净德故。即知真心。本具净性也。复以真心能现染事故。即知真心本具染性也。以本具染性故。说名众生法身。以本具净性故。说名诸佛法身。以此义故。有凡圣法身之异名。若废二性之能以论心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