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准此釋知。
  五問釋名中云。若即業名道。皆悉能趣地獄等者。何故餘三。非是業道。此問意云。貪無貪等善惡趣。何非業道。
  答云如彼七業。此三能作彼根本故。以相應故。不能如彼業故。不名善道。此意為因發業能往趣。非造作故。不名業道。
  六問曰。如身業思得彼名。由思動身。令行殺等。動意之業。名意業者。為當動意。令起貪等。思得彼名。如身業等。為不爾耶。
  答設俱何過。答二俱有失。若思動意。令起貪等。何故彼說由貪等起。若不是。何故說思。名為意業。答如殺生。雖思動發。亦以貪等為方便。此亦如是。近遠異故。遠貪等。近即在思。又思正動。貪等助緣。
  七問若以貪等為貪等方便。此貪起時。非業道耶。
  答加行不定。又復加行。或有或無。俱舍說無。說意地三。三為加行者。無間生故。據體加行亦成業道。不同殺等有三時。
  八問業道相中。且殺生罪。色無實命。如何可殺。
  答雖無實命。斷和合體。名為殺生。令彼五蘊。此期不續故。
  九問何者名生。
  答俱舍二說。一云息風名生。二即命根名生。准理命根名生為勝。四定已上。雖無息風。由名生故。由此命根。連持色心。令實命根。不能連持。或談生體。雖是命根。今言殺生。據總相說。由此云斷和合體。名為殺生。若爾滅不待因。彼命自滅。豈由於殺命方斷耶。答二十唯識云。令他違害命根事起。此意由殺力故。令他身違害事起。令後不續故。
  十問於三世中。為殺何蘊。過去已滅。未來未至。現在不住。
  答有說。住現在壞未來。復有說言。壞未來現在。以現在陰刀杖能倒。能作害事故。論二解中。不分邪正。准道理說。害未來故。如斷煩惱。
  十一問於五蘊中。殺何蘊耶。
  答有云唯壞色陰。以刀杖等。能割觸故。有說五陰。自餘四陰。雖不可觸。而依色陰住。色陰壞故。彼亦隨壞。如破瓶故。水乳亦失。
  十二問遣使仙瞋。令殺生時。何時成根本。
  答依彌勒問論說。無表根本。使及夜叉殺彼生時。始成無表根本業道。
  十三問既口動心念。成殺業者。何非屬此語意業耶。
  答亦彼論說。口說心念成根本業。可是語意。此時未來。非語意業。若是語意。說言心念。彼命應斷。既不如是。故屬身業。
  十四問語動心念。此時此處。此等方便。而行殺彼。使等違此。成業道不。
  答殺者得罪。教者無過。彼時處越期心故。不限時處。隨殺即成。
  十五問若殺生時。能殺所。俱時命終。若所殺後死。得殺罪不。
  答不成。所依別故。餘身中無加行故。
  十六問於餘業道。心念遣使皆得成不。
  答邪欲不成。餘六許成。意三業道。雖無文說。亦無遣使。要自起故。
  十七問邪見如何撥善惡行。以見好施。而貪不施。而福等。此意福由施得。貪由不施。今應有習。何故相違。
  答久習慳人。忽遇良田。小施獲福。久習性故。今不能施。於非福田。無信心故。不至心故。為名稱故。為求事故。求尊重故。不約富報習施成故。今生猶施。餘准此知。
  十八問離殺生者。為於可殺邊離。為於不可殺邊離。為通二邪。
  答於可殺不可殺眾生邊離。若唯於可殺邊。於不可殺邊。得離殺生福。不應理故。此同俱舍。以共發故。
  十九問輪王亦能十善化人。成別解不。
  答得是業道。非別解戒。別解戒。要由佛所成故。
  二十問業道別解。有何差別。
  答業道據性罪。別解亦通遮。又善惡業。不由受得。善律儀者。要由受得。
  二十一問。十善別解。與十善業道。體性皆同。二有何別。
  答處中律儀。二種別故。輪王化世。處中業道。佛所說受。即律儀故。輪王若依佛教受法。即律儀攝。以通七眾。為他受故。除出家戒。
  二十二問。開合廢立。何不立眼等業。
  答如前說。
  二十三問。飲不飲酒。禮懺打縛。何不立身語業道。
  答以彼輕故。
  二十四問。不飲酒等為身業。為心業。若是心業。相翻有違。如殺不殺。俱身業故。若身業者。何故彌勒問論。云是心業。
  答在思能防。不起身故。名為心業。理實身。定不定業。於何極重。於何現報。一思一業。一思多業。破僧五逆。三業何重。如是多問。
  所有問答。廣如上引經中說。略舉應知。

  大乘法苑林章補闕卷第八(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