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言攝十。不攝餘二。此即色心而別說也。所以而言五蘊。即是性用別論中收。又有二釋。一云。五根境各各別處。即是別論。一云。色者心家之用。今色蘊攝十處。今不言於識。即是性用別論。
  章。一真如二無相者。
  此之二種如何別耶。
  章。又有四重等者。
  此諸現行出法體也。
  章。升攝波葉瑜經等者。
  經中所明有升攝波葉喻事。名升攝經。一切經中別無此經。今助釋者或西方有。未流至此。或復西方而今散滅。不流至此。談實別有。
  章。佛皆教置如是我聞等者。
  言如是聞已親從佛聞。若言佛不說法。如何得如是我聞。既是得聞。明知佛說。
  章。推功歸本仍言應化非說法等者。
  此中意云。推功歸本法身說法。應化非說。推功歸本無法可說。意在於是。
  章。金剛般若至我法是記者。
  此論破外人難云。若持名句文以為教體者。此名句文既唯無記。如何受持無記名等而得無量百千功德耶。天親答云。我法是善。汝唯無記。此意欲證云聲名句文俱是教體。
  章。佛地論說至二善。
  字之與聲俱非能詮。是能詮依故。又下所引經唯聲名等體者。此並能詮語之體是聲名等。反證是善而成善故。可知。
  章。若十地菩薩至唯是有漏者。
  自所發聲。第八變故。是第八相分。故是有漏。問。二乘有漏理即無疑。菩薩唯有漏。於理難悉。十地菩薩妙觀等智。能變化身為他說法。化身所發聲名句文豈非無漏。答。化有即質。離質不同。即質有漏。理亦應悉。離質之者。由妙觀等擊發。自第八亦起化身。化身聲等。故亦有漏。故佛地論云。平等性智擊發圓鏡起化身故。非妙觀等變為化身。問。何故菩薩變金酪等即是無漏第八。變作所變化身即是無漏第八。變作所變化身即是第八有漏。答。佛意難知。聖教自說。不可徵詰也。問。能說之心既是無漏第六意識。如何所說亦以第八有漏聲等而為體。答。如彼絃管聲由心而發。雖非即心又內外異。然成音韻得有詮表。故無漏識發有漏聲。理亦何違。或為增上緣擊第八識而起於聲。不違唯識。雖第八識不緣名等。由意識故。今於聲上而有名等。屈曲之相理亦無違。如彼聲等有屈曲相。一切說法皆亦爾也。准此相例。妙觀亦變化聲等而是無漏。
  章。言有漏者。
  且佛地論約第八說。若爾如何會佛地文。答。今且言者。佛地本言第八變不障妙觀亦能變也。道理甚難應用。因論菩薩無漏第六識。通果等類自第八識。亦變彼不。答。杖自六變以為本質而又變之。然他受用第六所變之者。論實變通果等。亦但說彼第六變者。以其本心以第六變令他用故。以此知妙觀變身於理應好。更思。
  章。若一切二乘至皆唯無漏者。
  問。二乘無漏後得之智功用既微。何得聽法。若能聽法。羊鹿車體何故不許。答。但許聽法而不說彼功用有多。故羊鹿車而無體。
  章。然同所教至無漏三寶等者。
  問。菩薩說經既是有漏。應非法寶。答。由佛加被故亦名法寶。若爾。無性云。我亦如是。何故難我無法本質。答。不例。我許佛說。汝即不許。復同菩薩。佛即有別。
  章。依前第四至義用殊故者。
  謂即第四相別論出體之者。唯取如來能說法者等。何以故。是根本故。如來識上聲與名等。假實異故。名義用殊也。若是菩薩等名能說者。此論中不取。非根本故。
  章。即一一法各各有四種體等者。
  此之四種。釋一切法。思之可知。
  章。故說名等非小乘義者。
  此名句字等。彼非不立。依聲上屈曲義。說名等薰習聚集。此蓋大乘宗。非彼知見聞。
  章。聚集顯現者。
  總有五翻。第一翻中字一名一。第二翻中字三名四。第三翻中字六名十。第四翻中字十名二十。第五翻中字十五名三十五。相續為數。第一翻。身及多身合說。思之。
  章。論雖二說。今取三字。名多名身多者。
  
  章。梵云阿耨瑟多掣陀即八字成句等者。
  此阿耨瑟多掣陀用八字。句非此句。非此即八个字也。依梵但有六个字。故此方言八字偏句。
  章。此中且依至不可為難者。
  不可難前所作之法義。或有聚集得為教故。前難云如何說者。識上聚集等者。句故不可為難。顯結前難理。
  章。字名句聲都合總有五十二聚集者。
  問。字名及句即五十一。更有五聲即五十六。何故今言五十一體。答。雖有五聲。意在名等。聚集顯聲不詮義。故不說之。所以但有五十一也。又解。合五為一念。并有句合五十二。恐文錯也。或有本言五十者。亦是錯也。或復除彼句之與聲。且約字名結數也。
  章。及諸聽法者亦在因中者。
  問佛豈聽法。
  章。若是佛說至亦聚集生者。
  問。凡夫等有薰習。可於識上連帶解生。佛無薰習。如何聚集顯現耶。答。佛智如鏡。任運自現。一切文義不假熏習連帶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