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我即無為。無為即我。無為豈異。異自我耳。
  法合甚明。謂眾生同出生死。所證涅槃是一。但根有大小。智有淺深。故證有高下。此是異在人。不在法也。
  所以無患雖同。而升虗有遠近。無為雖一。而幽鑒有淺深。無為即乘也。乘即無為也。此非我異無為。以未盡無為。故有三耳。
  此喻法雙結生死涅槃本來不二。但出生死之人。未盡無為之理。故有三乘之分。非有三法以待人也。此論正義。特顯生死涅槃不二之旨。學人不可以迷悟三一求之。
  詰漸第十二
  詰。難也。由前云未盡有三。是為漸義。故此詰之。
  有名曰。萬累滋彰。本於妄想。妄想既祛。則萬累都息。(此言三乘斷惑同)二乘得盡智。菩薩得無生智。(此言三乘智同)是時妄想都盡。結縛永除。結縛既除。則心無為。(此言三乘證理同)心既無為。理無餘翳。
  此詰三乘斷惑證智證理皆同。同則不應取果有異也。萬累指枝末煩惱。妄想指根本煩惱。根本既斷。則枝末不生。故云都息。二乘盡智等。新疏引大品說三乘之人共十一智。第九名盡智。謂苦已盡見等。第十名無生智。謂苦已見而不更見等。則前之十智聲聞皆有。盡智在已辦地得之。今云菩薩得無生智者。二地已上。第九菩薩地。阿[鞥-合+(白-日+田)]跋致。如實知諸法本自不生。今亦無滅。名無生智。不共二乘也。上引聲聞亦證無生。今言菩薩不共者。以二乘但盡生死名為無生。菩薩乃達諸法寂滅無生。故不共耳。通言三乘斷惑證理皆同。而取果不應有異。此乃名家約義以難。其實三乘斷惑不同。以二乘斷見思。菩薩斷塵沙。伏無明。霄壤有異。豈可同哉。學者不可不知也。
  經曰。是諸聖智不相違背。不出不在。(應作生字)其實俱空。又曰。無為大道。平等不二。
  此引證三乘證理不異也。疏引放光云。聲聞辟支佛。菩薩佛世尊。是諸聖智不相違背。乃至云不出不在其實空者。無有差殊。今在字宜是生字。智論解云。因邊不起。名為不出。緣邊不起。名為不生。又曰下。亦義引大品三慧品。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無為法中可得差別不。佛言不也。故義言大道平等無二。
  既曰無二。則不容心異。不體(證也)則已。體應窮微。而曰體而未盡。是所未悟也。
  言既所證之理不二。則能證之心又何容異。以不異之心。證不二之理。不證則已。證則窮微徹底。而曰體而未盡。是所未悟也。
  明漸第十三
  言結習不可頓盡。無為不可頓證。譬如磨鏡。垢盡明現。
  無名曰。無為無二。則已然矣。(領難理無差)結是重惑。可謂頓盡。亦所未喻。(經云。理須頓悟。乘悟併消。事因漸除。因次第盡)經曰。三箭中的。三獸渡河。中渡無異。而有淺深之殊者。為力不同故也。
  二喻疏引毗婆沙論之義。云猶如一的。若木若鐵。眾箭所中。一無為體。為三想所行。又云。於甚深十二因緣河。能盡其底。是名為佛。二乘不爾。如三獸渡河。謂象馬兔。兔則騰擲而渡。馬或盡底。或不盡底。香象於一切時。無不盡底。
  三乘眾生。俱濟緣起之津。同鑒四諦之的。絕偽即真。同升無為。然則所乘不一者。亦以智力不同故也。
  此法合也。緣起十二因緣。乃廣四諦而說。故四諦有生滅。無生無作。無量。四種不同。故是三乘同觀。故云俱濟同鑒。
  而斷惑證真。同升無為。亦各證自乘。故所乘不一。亦以智力不同故也○下舉例難盡。
  夫羣有雖眾。然其量有涯。正使智猶身子。辯若滿願。窮才極慮。莫窺其畔。
  此舉有為之法難盡。以例無為不可頓窮也。言萬物難多。各有涯量。直使智慧如身子。辯才如滿慈。窮其才。極其慮。亦莫能窺其邊。有為如此。況無為乎。涅槃云。佛言。我與彌勒等共論世諦。舍利弗等都不識知。何況出世第一義諦。
  況乎虗無之數。(妙也)重玄之域。其道無涯。欲之頓盡耶。
  此法合也。虗無重玄。用老子文。玄之又玄。故曰重玄。皆況涅槃無為之義。言有為之數。二乘之智。尚不能窮。況涅槃無為之道乎。譬如大海無涯。而操舟有里數。太虗寥廓。而翔翮有遠近。三乘之人。於涅槃之道。亦猶是也。
  書不云乎。為學者日益。為道者日損。為道者為於無為者也。為於無為而曰日損。此豈頓得之謂。要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損耳。經喻螢日。智用可知矣。
  引老子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至於無損以明漸斷漸證之義。至於無損者。至無可損為極證耳。螢日。放光義云。二乘之智如螢火虫。不敢作念徧照閻浮。菩薩之智譬如日出。徧照閻浮。生盲之人。皆得利益等。
  譏動第十四
  如前所云。既以取捨為心。損益為行。是則尚求之心擾動未息。何以動擾之心。證不動無為之理乎。故譏以詰之。
  有名曰。經稱法身已上。入無為境。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象測。體絕陰入。心智寂滅。(上明無為之理)而復云進修三位。積德彌廣。(此明好尚之心)夫進修本(因也)於好尚。積德生(起也)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