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名也。於物者對物之相也。用名對相所有之物必可名之也。
  以物物非物。故雖物而非物。
  以物之名向於無物。雖有物名定無物體如云。兔角有名無體。下明不相到。
  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實。
  釋上所物而可物顯體不到名即者是也。就實者得實名也。物不是名故物上不得名之。實詩云。見人空解笑弄物不知名蓋物上無名如嬰兒得物而不能知名。此顯物不到名。
  名不即物而履真。
  履真者到物實體也。名不是物故名不能到物之真體。如人言火不熱於口。蓋名上無體也。此顯名不到物。
  △二顯至理絕言思。
  然則真諦獨靜。於名教之外。
  世之名物可言可見。尚不相到。況乎真諦非言思所。及獨出於名教之外。豈容言議故下云。
  豈曰文言之能辨哉。
  此二段之為論主既排諸宗異說。未知正義理合如何。故今汎敘世間名相尚不相到。況出世深理無相無名非言可及下寄之於言詮者。但欲令人解正知邪非謂虗宗言解可到。
  △三謙陳擬述意。
  然不能杜默。
  然者牒上理。雖不可言而世多惑異故。不能杜默絕言論也。
  聊復厝言以擬之。試論之曰。
  復者重前立論故厝致也。擬者未決之詞。蓋謙云聊致其言擬議試。且論之。
  △二正立論古科為六今為三段。一通論諸法直顯即真。二別指色心因緣推釋。三推窮名實結責迷情。然夫真理隨緣成諸事法。凡夫不了執事迷真。或生異見故。今先顯即真統論諸法未知因何即理故。次約因緣別指色心推釋色心既總萬法萬法不過因緣因緣故空。空故即實。若謂因緣本空。何以名能召體。體上立名故。後推窮名體。由執故生情。執本無名體。何有故此三科。後則離徧計中。則了依他初則證圓成文。雖從深之淺義。則以後釋。前良由不達名體因緣焉。了諸法真實。今初。三。初引教標宗。
  摩訶衍論。
  摩訶云大。衍者云乘。
  云諸法。
  俗諦事法不一故云諸。
  亦非有相。亦非無相。
  亦者重又之語非唯至虗之理。非有非無俗諦諸法。亦非有無故。又上云。諸法即有無法也。有而非有故云。亦非有無而非無。故云亦非無也。然真非有無者有二義。一無狀無名故非有體用真常故非無。二不可以常見而取故。非有亦不可以斷見而求故。非無今俗諦諸法。亦不有無者。仗緣而生故。非實有不壞緣相故。非實無若了緣生非實有。即知真本無名狀。故不可以常見求。若達緣相非實無即見真體具妙用。故不可以斷見取。今此正明俗諦有無不實。次引中論以顯即真。
  中論(中觀論也)云。諸法不有不無者。
  牒上俗諦諸法雙非有無故即真諦者。
  第一真諦也。
  此明真俗不二顯中道妙理絕諸對待不墮數量。故云第一。法鼓經云一亦不為一為。破諸數故。然相宗多明俗諦是有為。則不過有無生滅真諦屬無為。則非有無不生滅未了。即俗是真絕待第一。今此論所宗正為會權入實。所以先推俗諦。後顯真俗不二。又真故不有俗故。不無第一義諦。雙非有無。又俗諦諸法具三句。一有。二無。二亦有無。真諦當第四句非有無真俗相。即則四句同時良以對俗之真。豈越數量。若達不二永絕對待。故云第一。此論所詮不過於此。故標為義宗。
  △次推釋宗義二。初明即俗之真文三。初反覆推釋文三。初牒前。
  尋夫。
  以上衍論言教為量。研窮諸法因緣道理。故云尋夫。
  不有不無者。
  正牒衍論也。
  △二反推。
  豈謂滌除萬物。
  豈謂者反責之辭。滌除萬物者。泯染淨名相之境也。
  杜塞視聽。
  杜塞視聽者。絕耳目鑒照之心也。
  寂寥虗豁。然後為真諦者乎。
  寂兮無聲寥兮無色牒上泯境也。太虗豁爾無知無用牒上泯心也。豈謂泯絕染淨心境諸法。後為不有不無。真諦之義非如此也。
  △三順釋。
  誠以即物順通。故物莫之逆。
  誠實也。論之實意即萬物順通。不有不無因緣之理。物不能逆於理也。此推俗諦不有不無。
  即偽即真。故性莫之易。
  偽假也。真實也。俗諦因緣故假真諦本性自實了。因緣不有不無。即真性不有無故。不待易俗為真此推。即俗之真真諦不有不無也。
  性莫之易。故雖無而有。
  雖真空常寂而幻有宛然。
  物莫之逆。故雖有而無。
  雖幻有森然而真空不隱。
  雖有而無。所謂非有。
  幻有即真空真性湛寂。故同一非有。
  雖無而有。所謂非無。
  真空不礙有真性常住。故同一非無此上明即俗之真。不有不無之義已顯。
  △二就俗結顯。
  如此則(隨上所推)非無物也。
  不壞緣相故上云亦非無也。
  物非真物。
  緣生非真故。上云亦非有也。
  物非真物。故於何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