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檀波羅密。每於清晨及一切時。取一鉢盂盛以淨水。置少飯麵及餅食等。右手按器。作無量威德陀羅尼法。誦變食真言二十一徧。後稱五如來名號。謂多寶。寶勝。妙色身。離怖畏。廣博身。稱名號已。彈指七徧。至晚取其食器。傾之淨處。作此施已。諸鬼神等皆獲充足。捨此身已。必生天上。如是供養。與佛無異。復增名者。彼佛願力接引眾生往生極樂。故加增之。重在戌亥二時。若遇是時。於事無益。凡持戒居山者。亦可作此法。結來生緣。每於清晨以鉢盛水。安置佛前。持大悲呪二十一徧。至午供佛飯一器。持變食真言二十一徧。至晚持尊勝真言二十一徧。稱七如來名號。然後散食。次與彼受三皈。發菩提。受佛戒。施法食。圓滿行人利生之事也。
  次與汝等皈依三寶(至)三菩提。
  皈依三寶。能免三塗。自受之後。當如法護。遠離邪徑。直趨覺岸。越此無由矣。婆龕亦云步欠。即實相義。所謂一切法等同虗空。離諸色相及障礙也。實相無相。無相不相。故名實相。即有一性一體三寶之義。次與彼發菩提心。發有二義。一開發。二顯發。行者則云顯發。眾生當云開發本有覺心也。故下申偈云。
  今所發覺心(至)能取所取執。
  此偈即理趣六波羅密經發心之偈。覺心者即菩提心。遠離性相等者。若依於性。則平等寂靜尚無生佛之殊。焉有上求下化之事。依相發心。恐墮二乘。相有生滅染淨。千差萬殊。楞嚴云。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以世間相。體非常住。依此發心。恐墮凡夫。揀此二過。故不依也。乃至不依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能取所取。即心境惑業根緣等而發其心。謂但有依。即是取捨生滅之心。非無住真心。故曰遠離諸執也。
  諸法悉無我(至)空性圓寂故。
  云何要離一切諸法。以一切法無實主宰。本來平等猶若虗空。豈虗空而復有所依耶。經云虗空無所依。云何知如空耶。謂自心昔本不生。今亦不滅。一相無相。週徧清淨。名為自性涅槃。空寂如之。故取為喻。非謂虗空即涅槃性。何也。以虗空是頑然無知之物。豈比靈覺之性昭昭不昧了了常知。古人云不同虗空性自神解者是也。
  如諸佛菩薩(至)是故志心禮。
  諸佛菩薩既必依如上等法而發其心。我今亦以此而發心。以故至心頂禮也。
  次與汝等發菩提心汝等諦聽。
  諸佛與我皆發是心。是故汝等亦當依此法式而皈依三寶發菩提心也。華嚴云。欲見十方一切佛。欲施無盡功德藏。欲滅眾生諸苦惱。宜應速發菩提心。
  假使熱鐵輪(至)菩提心。
  上來藉偈開導彼岸。欲其速發大心。今正教彼誓發大心也。如世尊發菩提心時。有大力魔王逼佛皈降。若不爾者。即飛熱鐵輪摧碎汝頭。佛即誓曰。假使熱鐵輪。在我頂上旋。終不為此苦。退失菩提心。魔聞已。讚曰。日可令冷。月可令熱。無上道心。難可退轉。若得成佛。先應度我。故今借此偈以儆其堅固道心。不可遇緣即退也。出報恩經。
  次結發菩提心印。
  誦真言時。應想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於一念間。融成一廣大月輪。如中秋夜中霄無雲之時。極甚清涼皎潔。與虗空齊等。於月輪中想一金色阿字。如秋毫之末非有非無。當爾之時。不得加於了知。上無佛可成。下無生可度。中無行可修。煩惱菩提等若知花。生死涅槃猶如昨夢。此為大要。學者於此宜用心焉。不惟為鬼神作利。行者不久亦就此中了解者矣。四食之中。識食之義。見在此處。何者。謂開發眾生本有覺性。頓同諸佛妙明真性。
  今為汝等(至)不被染壞。
  當知此心是成佛正因也。行願品云。諸佛如來以大悲心而為體故。因於眾生而起大悲。因於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覺。從三皈至此。方是破煩惱障。何則。以諸煩惱。非定不伏。非智不破。智慧一起。諸惑自除。猶如明生暗絕。今發大心。智慧從茲而起。一受大戒。禪定因之而生。定慧具足。何患無明煩惱而不能破乎。此名斷惑。足可徵矣。
  次與汝等受三昧耶戒(至)得佛法分。
  上來既發大心。堪受三昧耶戒。而入佛子數也。先申梵網經偈。汝等受佛戒。即光明金剛寶戒也。一受此戒。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矣。何也。夫行與佛同。受佛氣分。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十身靈相。一時具足。豈非佛子乎。即圓教十住位。金剛三昧耶經云。明悟佛性者。如是之人。不存二相。雖不出家。不住在家。雖無法眼。亦不具戒。能以自心無不自恣而獲聖果。大乘千鉢大教經云。如來心法。金剛自性。本來清淨。究竟寂滅。名之為戒。果悟此戒體性。一切寶戒自圓。頓入如來位。名為。佛子也。次結印誦呪者。是平等義。除障義。警覺義。金剛頂經云。如入壇輪。證三摩地。一切義法。皆悉具足。三聚淨戒。俱時圓滿。應想印中有白色[鋄-又+ㄆ]字放大光明。普照所召一切有情。蒙光照觸。三世諸佛戒波羅密一時圓滿。法界善法。想為光明。流光灌頂。貯彼身中。身同普聖。坐大月輪。紹諸佛職。為佛嫡子。次以舍利弗自肯之詞而喜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