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眾若不存法將誰寄及至塵生高座苔覆脩廊牽復無門空嗟來口故立制數章冀存長久願將來法主秉而行之各念因佛出家依法得住反壞佛法非魔而誰靜靄引腸但恨弗能護法常啼破骨豈非志在聞經況乎 遺囑勤勤忍違於慈誨長夜杳杳忍滅於法燈固宜一哉其心牢秉正法後後相屬燈燈繼明苟心之不欺則天龍幽贊。
  天聖八年歲次庚午正月十五日沙門 遵式製
  法主既德學愽富堪可為眾依止必先忍衣被體無遣聲利破心慈室安人無使恚慢當念然後空座則虗心等說功報兩忘苟三軌失御於中十過遂形干外法流致壅何莫由斯(禪法律三師不過出觀心論)。  法師雖內專三軌外無十過若其徒眾數起惱乱亦妨講說當常行五事以肅外緣一者攝僧財法均平觀以淨戒務在進修此則名極好攝亦名僧安樂住二者莫置房舍深僻處令德行者居之堂內僧不得無故入主事頭首等房舍違者對眾罸仍須法主頻行按察勿使起過三者差僧出外并緣化切在慎選無使有辱教門四者嚴禁吊慶及以別請餘時約束無使頻出城市此皆置患之門五者勗眾不得互相背說長短及他人好惡同一師學法無殊途或領解不同當就師決擇不得私諍。  諸來投出家者祇許法主一人得度餘一切不得度亦不得寄籍他寺及帶領外悵行者入寺聽學其法主所度除先在寺者此後並須年二十已上者已還不得受設有豪勢及檀越知識家送眷屬子息出家年幼者悉不得受經云不得畜年少弟子沙彌小兒亦不樂與同師此非正是弘經者之明誨乎及年五十已上者亦不應受。  法主所度徒弟唯有三事一者入堂聽學二者僧事營福三者持誦焚修俱[隋/心]者給與祠部任從所適勿令在寺其習學營福持誦者復須察其所由有但作名目庇身在寺察得實者仍須驅出其素有勳勞今或老病即終身在寺勿令他適除犯堂制及在外別有過失輕者罰重者出一準堂制治之不得以功庇過更置滋彰一法主頻須撫愛輔贊住持者隨其勞役合與房舍仍誡眾僧勿無辜觸惱主事除前人[怡-台+龍]悷不調有惱眾者當罷其主執別求能者或老病不任隨眾食者當以常住物供給勿令有乏堂中僧有病亦然。  法主所度行者盡為供眾學習般若餘復何用凡來者多是貧乏當隆寒盛暑夙興夜寐衣被不足襪履不供理須眾僧分減衣鉢而供濟之今後僧若在寺若次請所得施利無管多少並十文抽一入庫內并[出/(企-止+水)]賣糠碎麩滓等錢並入供行者用仰首座維那同収掌一處不得權時借貸與人凡出入上曆封鎻同著字每至春冬各給與錢壹貫文足給剩者留備後闕欠者現前僧歛添令足(同僧利者盡歛莫違)。  不得畜養馬牛驢騾曉鷄猫犬傷慈違戒計損非少并不得買置田莊裁種桑柘停貨出息出入計秤燒屍相塚種種惡求雖欲供僧豈悟邪命大凡法主及輔佐者以慈為本無令損僧害物彼我無益。  講堂內牀榻諸殿堂供具此並三寶受用法物不得雜用多見聖前花果盤盂等私將筵席待賓供僧等用深為不可其常住倚卓椀器等一事已上並置悵目法主親自撿校令前後主事逐一交點破損者令前次人修補全破者填備新置者旋增悵曆不得私昧并誡房舍受用牀倚眾物並須愛護一則損施二則破壞十方僧物其諸殿堂浴室等處各置簿歷交代一準常住。  此寺素是靈迹多官僚遠客無擇高下一種承迎凡百供待務在周旋并點撿僕馭茶飯臥鋪令足常令知客僧看直不得一事闕失或客入寺知客失候餘僧見者急往迎接請陞堂命坐後報法主知事等無令闕失一此寺當法主之位務在行教非徒然也須備有德有解堪為軌範雖有德解須備福緣縱備福緣須善勗眾德解不全則四方不歸亦將何訓物緣寡則學人不附福鮮則百一不供眾慢則日致弊濫有一於是化導不行況二三四耶當人須自量可否否則舉賢者而求退若不自知遜仰眾僧舉過請退更不肯者仰告公令退不得各惜面情坐看張敗非佛弟子非聽法人是佛法旃陀羅耳既退不能請能者代之不得請異宗講者備如 勑文。

  別立眾制

  解行二科學者所志豈在他制然後乃勤後生無知於己德學事同公役既不獲已須行嚴治略示條件後旋增損。
  晨朝禮佛十念諷經堂頭鳴小鐘子二十下內須起洗漱畢鐘絕都維那時復巡案猶臥不起者七拜至眾集磬絕後到者七拜至一半到二七拜金闕一番二十拜一昏黃禮誦參後小磬絕不到者七拜餘同前此上下二番禮誦眾若未敢潛却者二十拜。  集眾看讀鳴鐘子二十下並須畢集如後到罰七拜中間及全闕准禮佛例未打隨意前却二七拜。  開講點讀實有緣并有疾當須親白知上座都維那直日隨闕一人不白七拜若俱不白輙自寢伏者四七拜除卒重病者得寄語上下座并告都維那知如受囑不告者准病者罰。  臥病經一日已上瘥後並須先白首座都維那直日參堂隨闕七拜全闕三十拜。  禮佛看讀隨有急緣求免一番先抽同利錢十文二番二十文仍須白知首座都維那直日或隨闕及全闕准誦罰。  堂內喫粥食匙筋相觸鉢鳴作聲喧眾犯者一七拜。  堂內例皆不得接對語話及議論教文如有請對當出堂外犯者二七拜。  堂內不得非時於床位上喫果食犯者三七拜齋後犯者一百拜。  堂內僧如有外客相訪不得於堂內及床位待賓犯者三七拜。  堂內僧往別床位坐三十拜臥者出寺。  堂內僧須迴避上座都維邪及外處賓客不得無禮及僧堂前後架諸處不得語笑喧雜高聲犯者二七拜。  直日維那粥食二時須為施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