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業。以無漏智。除身邪命。住於清淨。正身業中。
  【■記】身邪現奇特等。
  【□註】正精進。勤修涅槃。善入正諦。正定。正住於理。決定不移。正念。心不動失。正直不忘。正命。以無漏智慧。通除三業中五種邪命。見他得利。心不熱惱。而於己利。常知止足。住清淨正命。
  
  【■記】四種別在口業。五種通乎三業。
  △三結歸。
  已上七科即是藏教生滅道諦。
  【□註】輔行一下(十一)云。菩提煩惱。更互相傾。故名生滅。
  △二通論四諦二。初論隨機施教勝劣不同。
  然如前所列四諦名數。通下三教。但是隨教廣狹勝劣。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不同耳。故向下名數。更不再列。
  【□註】釋籤三(八)云。問。何故立四種四諦之殊。答。諦本無四。諦秪是理。理尚無一。云何有四。故知依如來藏同體權實。依大悲力。無緣誓願。物機所扣。不獲已而用。機宜不同。致法差降。從一實理。施出權理。權實二理。能詮教殊。故有四種差別教起。涅槃實後。暫用三權助圓。故須具用偏圓事理。故今引之。以顯成證。三偏一圓。界內。界外。各一事理。故成四種(文)。
  【■記】物機所扣者。釋上依大悲力無緣誓願。由眾生根器千差。如來聲教萬別。如言如來為眾生。隨機應量說也。從一實理等。解前。界內外各一事理者。藏事。通理。別事。圓理也。
  【□註】廣狹等者。以藏通造六。故狹。別圓造十。故廣。藏別不即。故劣。通圓談即。故勝。於廣狹境。各論勝劣。則成四種四諦。迷真有重輕。故論生滅無生。迷中有重輕。故論無量無作。不可作尋常迭論勝劣釋也。
  【■記】謂當以藏對通。別對圓。各論勝劣也。
  【□註】生滅。妙玄二(二十)云。迷真重故。從事受名。如前釋。
  【■記】前釋者。苦則三相遷移等。雖世出世。四皆變易也。
  【□註】無生。妙玄(二十)云。迷真輕故。從理得名。苦無逼迫相。集無和合相。道不二相。滅無生相。
  【■記】苦無逼迫者。謂五蘊皆空。豈有空能逼空。集無和合者。謂因果俱空。豈有因空與果空合。歷一切貪嗔癡亦如是。道不二者。謂無能治所治。空尚無一。云何有二。滅無生者。法本不生。今則不滅。不生不滅。名真無生。
  【□註】無量。妙玄云。迷中重故。從事得名。苦有無量相。十法界不同故。集有無量相。五住煩惱不同故。道有無量相。恒沙佛法不同故。滅有無量相。諸波羅密不同故(文)。
  【■記】苦無量者。謂一法界苦尚若干。況十法界。非二乘所知。謂地獄種種剝割燒煑剉切。不可稱計。況復餘界種種苦相。菩薩智眼。乃通達也。集無量者。謂無明塵沙見思諸惑若干。道無量者。謂析體拙巧。權實正助等。滅無量者。如是方便。能滅見思等。均是菩薩。乃能明了也。又即空。方便若干皆無若干。雖無若干。而分別若干。無謬無亂。又如是方便。能滅見思。如是方便。能滅塵沙無明。又三悉檀分別有若干。第一義悉檀無若干。雖無若干。從多為論。名為無量。
  【□註】無作。妙玄云。迷中輕故。從理得名。止觀一(三)云。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文)。
  【■記】無作者。皆實相不可思議。四念處釋無作四諦云。一念心具十界苦。名苦諦。具十界惑。名集諦。苦即涅槃。名滅諦。惑即菩提。名道諦。所謂即事而中。無思無念。無誰造作。名為無作。
  △二示二世麤妙因果有異二。初明因果差殊。
  然四諦之中。分世出世。前二諦為世間因果。(苦果集因)後二諦為出世間因果(滅果道因)。
  【□註】釋籤三(八)云。苦集只是世間一切法。道滅只是出世一法。世出世法因果性殊。而因必趣果。因果類異。故使四殊(文)。
  △二明差殊所以。
  問。何故世出世前果後因耶。答。聲聞根鈍。知苦斷集。慕果修因。是故然也。
  【□註】聲聞根鈍。苦為初門。支佛以集。菩薩以道。通菩薩以滅。別菩薩以界外道。圓菩薩以界外滅。
  【■記】註中補明四教所修初門。謂聲聞根鈍。約界內苦為初門。支佛以界內集。菩薩以界內道。此藏教三乘。修生滅諦分利鈍也。通修無生空理。故以界內滅。別修無量不思議事。故以界外道。圓修無作不思議理。故以界外滅也。
  【□註】慕果修因。且據凡位。若初果去。則云帶果行因。支佛不立分果。乃云望果行因。
  【■記】此揀明慕果修因句。唯約聲聞凡位說。
  【□註】四諦果前因後。此且一途。餘亦不定。
  【■記】不定如下示。
  
  【■記】籤云或說世諦。謂苦集。第一義。謂道滅。復有說世諦。謂苦集滅第一義。謂道。評者曰。四是世諦。亦第一義諦。如苦集是世諦。苦空無常集因緣生是第一義。滅是世諦者。佛說如城園林。是第一義者。盡止妙離。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