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擾民。是歲作佛事凡七十二會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七年三月。立江南營田提舉司。秩從五品。掌僧寺貲產。六月繕寫金字藏經。凡糜金三千二百四十四兩。九月乙巳。禁諸王遣僧建寺撥民。是歲命帝師西僧。遞作佛事。坐靜於萬壽山厚載門茶罕腦兒聖壽萬安寺桓州南屏庵雙泉等所。凡七十二會。
  至元二十八年。以輦真朮納思為釋教都總統。授吃剌思八斡節兒為帝師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八年春二月癸酉。以隴西四川總攝輦真朮納思。為諸路釋教都總統。五月遣脫脫塔剌海忽辛三人追究僧官江淮總攝楊璉真加等盜用官物。辛亥罷脫脫塔剌海忽辛等理算僧官錢穀十二月宣政院臣言。宋全太后瀛國公母子以為僧尼。有地三百六十頃。乞如例免徵其租從之。辛卯授吃剌思八斡節兒為帝師。統領諸國僧尼釋教事。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區僧尼二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八人。
  至元二十九年。給還楊璉真加。土田人口之隸僧坊者。詔聽僧食鹽不輸課。是歲修佛事七十二會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九年春三月壬戌。給還楊璉真加。土田人口之隸僧坊者。初璉真加重賂桑哥。擅發宋諸陵。取其寶玉。凡發冢一百有一所戕人命四攘盜詐掠諸贓為鈔十一萬六千二百錠。田二萬三千畆。金銀珠玉寶器稱是。臺省諸臣乞正典刑。以示天下。帝猶貸之死。而給還其人口土田。六月戊辰詔聽僧食鹽不輸課。十二月命國師諸僧呪師修佛事七十二會。
  至元三十年。冬十月戊申。僧官總統以下有妻者罷之。是歲作佛事祈福五十一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以合剌思八斡節而為帝師 按元史成宗本紀。至元三十一年夏四月即位。六月以合剌思八斡節而為帝師賜玉印。冬十二月用帝師奏。釋京師大辟三十人杖以下百人。賜諸鰥寢貧民鈔二百錠。
  成宗元貞元年。以國忌飯僧七萬。賜帝師佛冠及玉印。是歲大建佛寺 按元史成宗本紀。元貞元年春正月壬戌。以國忌即大聖壽萬安寺。飯僧七萬。二月製寶玉五方佛冠賜帝師。三月以東作方殷。罷諸不急營造。惟帝師塔及張法師宮不罷。四月丙午為皇太后建佛事於五臺山。以前工部尚書。涅只為將作院使。領工部事。燕南河北道肅政廉訪使宋德柔為工部尚書。董其役。以大都保定真定平陽太原大同河間大名順德廣平十路。應其所需。五月戊寅以魯國大長公主建佛寺於應昌。給鈔千錠金五十兩。九月乙亥用帝師奏。釋大辟三人杖以下四十七人。冬十二月荊南僧普照等偽撰佛書。有不道語。伏誅。甲子賜帝師雙龍紐玉印。
  大德元年。皇太后將往佛寺祈祝。李元禮止之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元年春三月。五臺山佛寺成。皇太后將親往祈祝。監察御史李元禮上封事止之。五月給鈔千錠建臨洮佛寺。
  大德二年三月戊子。詔僧人犯奸盜詐偽。聽有司專決。輕者與僧官約斷約不至者罪之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三年。命補陀僧使日本。罷江南諸路釋教總統所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三年春三月癸巳。命妙慈弘濟大師江浙釋教總統。補陀僧一山齎詔使日本。詔曰。有司奏陳向者世祖皇帝常遣補陀禪僧如智及王積翁等兩奉璽書。通好日本。咸以中途有阻而還。爰自朕臨御以來。綏懷諸國。薄海內外。靡有遐遺。日本之好宜復通問今如智已老。補陀寧一山道行素高。可令往諭。附商舶以行庶可必達。朕特從其請蓋欲成先帝遺意耳。至於惇好息民之事。王其審圖之。五月壬午。罷江南諸路釋教總統所。秋七月庚辰。中書省臣言。江南諸寺佃戶五十餘萬。本皆編民。自楊總攝冒入寺籍宜加釐正。從之。
  大德五年。賜諸寺地仍賜鈔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五年。春二月戊戌。賜昭應宮興教寺地各百頃興教仍賜鈔萬五千錠。上都乾元寺地九十頃。鈔皆如興教之數。萬安寺地六百頃。鈔萬錠。南寺地百二十頃。鈔如萬安之數。七月癸丑。詔禁畏吾兒僧陰陽巫覡道人呪師。自今有大祠禱必請而行。違者罪之。命御史臺檢照。宣政院并僧司案牘。
  大德六年。詔僧犯罪御史臺與宣政院同鞫。以星變命設水陸大會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六年春正月詔。自今僧官僧人犯罪。御史臺與內外宣政院同鞫。宣政院官徇情不公者。聽御史臺治之三月壬寅。太陰犯輿鬼。命僧設水陸大會七晝夜。十一月詔江南寺觀。凡續置民田及民。以施入為名者。並輸租充役。
  大德七年。罷修寺工役禁僧人以修寺擾民。又罷白雲宗攝所仁王寺營田提舉司及僧官有妻者。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七年三月。罷修建僧寺工役。夏四月左丞相答剌罕言。僧人修佛事畢。必釋重囚。有殺人及妻妾殺夫者。皆指名釋之。生者苟免死者負冤。於福何有。帝嘉納之五月辛巳。詔僧人與民均當差役。秋七月禁僧人以修建寺宇為名。齎諸王令旨。乘傳擾民。罷江南白雲宗攝所其田令依例輸租。八月己丑罷護國仁王寺。元設江南營田提舉司。九月丙子罷僧官有妻者。十一月甲子命依十二章斷僧官罪大德八年。以輦真監藏為帝師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八年春正月庚午以輦真監藏為帝師冬十一月丁卯。復免僧人租。壬申詔僧姦盜人者。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