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泰之极也。凡物极则反,此亦自然之势耳。故物或行而在前。或复随而在后。或呴而暖。或反吹而寒。或强而壮。或又尪羸而弱。或正载而成。或即隳颓而毁。此何以故,是皆用力过甚,而奢泰之极也。此皆圣人所不处。故曰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炒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注】此承上言圣人不为已甚,故诫之不可以兵强天下也。凡以兵强者,过甚之事也。势极则反,故其事好还。师之所处,必蹂践民物,无不残掠,故荆棘生。大军之后,杀伤和气,故五谷疵疠而年岁凶,此必然之势也。然于济弱扶倾,除暴救民,盖有不得不用之者,惟在善用。善用者,果而已。已者,休也,此也。果,犹言结果。俗云了事便休。谓但可了事令其平服便休,不敢以此常取强焉。纵能了事,而亦不可自矜其能。亦不可自伐其功。亦不可骄恃其气。到底若出不得已。此所谓果而不可以取强也。取强者,速败之道。且物壮甚则易老,况兵强乎。凡物恃其强壮而过动者,必易伤。如世人恃强而用力过者,必夭死于力。恃壮而过于酒色者,必夭死于酒色。盖伤元气也。元气伤,则死之速。兵强亦然。故曰是谓不道。不道早已。已者,绝也。又已者,止也。言既知其为不道,则当速止而不可再为也,亦通。孟子言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其有闻于此乎。
三十一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居上势、则以丧礼处之。杀人众多、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注】此承上言不以兵强天下,故此甚言兵之不可尚也。佳兵,乃用兵之最精巧者,谓之佳兵。凡善用兵者,必甘心于杀人。兵益佳而祸益深,故为不祥之器。历观古今善用兵者,不但不得其死,而多无后。此盖杀机自绝,而造物或恶之者。以其诈变不正,好杀不仁,故有道者不处。不但有道者不处,而苟有仁心者,亦不处也。何以知其然耶。观夫君子所居则以左为贵,用兵则以右为贵,然右乃凶地,由是而知兵者,乃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也。万一不得已而用之者。老子诫曰,当以恬淡为上。恬淡者,言其心和平,不以功利为美,而厌饱之意。既无贪功欲利之心,则虽胜而不以为美。纵不贪功利,而若以胜为美者,亦是甘心乐于杀人。夫乐于杀人者,必不可使其得志于天下。所谓造物或恶之也。若使此辈得志于天下,将为残害而无涯量矣。且世之吉事必尚左。凶事则尚右。凶事,谓丧事也。所以用兵则贵右,言其可哀也。故兵家以偏将军居左,以上将军居右者,盖上将军司杀之重者。言居上势者,则当以丧礼处之也。故杀人众多,则当以悲哀泣之。即战胜,亦当以丧礼处之。甚言其不得已而用之,即不得已而处之也。上二章,通言人臣不能以道佐人主,而返以兵为强者,故切诫之。
三十二章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也。

  【注】此承上章不以兵强天下,因言人主当守道无为,则万物宾而四海服,天地合而人民和,自然利济无穷也。常者,终古不变之义。凡有名者,必迁变。道之所以不变者,以其无名也。故曰道常无名。朴,乃无名之譬。木之未制成器者,谓之朴。若制而成器,则有名矣。小,犹眇小。谓不足视也。且如合抱之材,智者所不顾。若取径寸以为冠,则愚者亦尊焉。是以名为大,而以无名为小。甚言世人贵名,概以朴为不足视。故以道曰朴曰小也。然道虽朴小,而为天地万物之本。即愚夫愚妇,而亦知所尊。故曰天下不敢臣。但侯王不能守耳。藉使侯王若能守,则万物自然宾服矣,奚假兵力哉。然兵者凶器,未必宾服一国。且上干和气,必有凶年。若以道服之,不但万物来宾。抑且和气致祥,天地相合以降甘露。兵来未必尽和民人,若以道宥之,则民莫之令而自然均调,各遂其生。无名之朴,利济如此,惜乎侯王不能守之善用耳。若散朴为器,始制则有名矣。始,犹方才也。谓朴本无名,方才制作,则有名生焉。且从无名而有名。既有名,而名又有名,将不知其所止矣。庄子所谓从有适有,巧历不能得,故曰名亦既有。而殉名者愈流愈下,逐末忘本,不知其返矣。故老子戒之曰,夫名者,不可驰骛而不返。亦将知止而自足。苟不知止足,则危殆而不安。知止所以不殆也。由是而知道在天下,为万物之宗,流润无穷,犹川谷之于江海也。然江海所以流润于川谷,川谷无不归宗于江海。以譬道散于万物,万物莫不宾服于大道。此自然之势也。意明侯王若能守,其效神速于此。
三十三章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