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國是以九五益下之志,至此乃大得。故曰:中正有慶也。利涉大川兩句則又是單指六四一爻為成巽之主。《象》所謂告公從以益志是也。故曰:木道乃行。至言益動而巽,天施地生,則通指一卦,明凡益之道,無不與時偕行者。
  汪本何曰:三與二並受上之益,而得告公用圭,故三亦稱中行,言與二之中為行也。四與五並以益下為志,而得告公從遷,故四亦稱中行,言與五之中為行也。然則下之實受其益者,初九大作之力,而孰知上之所賜,不唯其物,唯其人上之同能益下者。六四遷國之功,而孰知上之惠心不唯其人,唯其志。唯其志大,是以人大。唯其有大人,是以大得志。君子可以知益之所在矣。
  附錄
  程正叔曰:告公而獲從者,告之以益下之志也。志苟在于益下,上必信而從之。
  - - - -一一一乾下兌上
  夬:揚于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庾而和,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象》曰:澤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初九:壯于前趾,往不勝為咎。
  《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九三:壯于順,有凶。君子央央,獨行遇雨,若濡有慍,无咎。
  《象》曰:君子夫央,終无咎也。
  九四:臀元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
  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九五:莧陸央央,中行无咎。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上六:元號,終有凶。
  《象》曰:元號之凶,終不可長也。
  澤天夬
  五陽決斷于下,一陰聽順于上日夬。言陰柔不能決,賴五陽以庾之,故繫之曰央也。然何以知其能庾?以此卦健而能說。是故庾而能和,說則有感通之志而其健得行,和則有兌澤之孚而其庾得入。然此卦一陰在、上,欲央不能,而五陽在下,不庾不可。為五陽者,良亦難矣。夫以一柔而乘五剛,則五陽並進而揚于王庭,至盛矣。孚號有厲· 指上六、九三相應言也。兌為口,上當兌口,有口而元號,上之柔弱可知也。使其有號則必先號,正應俾九三央央然獨行以相遇。三豈患眾陽之慍我#3;而俾上六危厲以及身邪?何也?上能號三,則三必能應上。即其危,乃所以為光故耳,是君道也。故曰:孚號有厲#4;其危乃光。惜乎有口元號,雖欲求厲,不可得也。元號則終有凶,寧直危厲已哉。終不可長。寧直有咎已哉。九三如此,五陽可知上之不足有為明矣。是故二處眾陽之中,自謂不當事任而何恤乎暮夜之戎?夫暮夜之戎,黃昏之盜也。原有主者,故二安于居下之中。雖暮夜有戎,亦且勿恤兢兢然,唯恐上之號已危厲及身。是以聖人贊其得中道焉。曾似初壯前趾,不知往之不能勝而反受其咎者邪?彼九五正所謂揚于王庭之首一人也,中行无咎,以央上事,若諸葛、蔣費等然。諸葛亦難得。今觀九五之中未光,亦大非諸葛之比矣。故上六直至剛長乃終,若漢獻之遇曹丕是已。則知陰弱難扶,雖有伊尹、周公之能,夬#5亦必有太甲、成王之能。孚號君子道其常#6。吾固于央央焉有感也。其日告自邑,不利即戎者,言斯時也,五陽得地,坤之邑土元幾矣。只可告令自邑,誰與興戎哉。所尚乃窮,雖有五陽且奈之何?然猶利有攸往者,以五陽皆君子,次不至遽為篡奪之謀。但一聽其自終而已。故聖人于六爻復明夬決之道焉。初九壯前趾,則有往不勝之咎,是欲決之過也,不可也。九二勿恤是知時而不敢決也,得中者也。九三重剛壯,決之意達于面目,其象為壯,于順然。夫壯于趾猶有咎也,壯于順豈不凶哉。然是三也,履乾含兌,又正當壯庾之時,故眾陽以相應,為我慍我,獨與之遇兩而若濡,則其陰陽和澤,健說相隨。雖央而又次元不可者,此乃君子之夬,而惜乎上六不知求與之夾也。故曰:君子夬夬。若四,非不欲夬也,奈其以陽居陰,有元膚次且之象,勢不能進,隨羊其後,庶幾可免牽羊之悔。然本不中正,故不聰明。偶因次且不前而隨羊在後,非是聞言而信而自能不蹈牽羊之悔也。獨有九五切近上六,孤陰在上,能幾何時?是謂以柔脆之莧生踐踏之陸,不夫央焉亦可也。此時而央央,我知五亦未能為光中之大矣、甚矣,九三之難也。九三相應,尚有與國共戚之心。九五承上,便有待其終凶之意。嗚呼,人臣至是有不垂涎者鮮矣。吾以謂伊尹、周公、諸葛公三大聖人可敬也。
  附錄
  熊南沙曰:坤為邑。五陰皆變,僅存上六,邑土小矣。范大性曰:兵戎用眾也。坤變至五,幾于元眾,故不利即戎。丁氏易東曰:四陽為壯,五陽為央,大壯之初日壯趾,故因大壯初趾而加前以別之。翟玄云:乾首之前為順。獨行者,諸爻皆元應,三獨應上,故曰獨。上六為成兌之主。又上于天之澤,故遇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