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曰:體王其罔害,公乃納冊于金朦之匱中。王翼曰乃廖。武王既喪,管叔得其群弟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避,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束二年,則罪人斯得。公乃為詩以貽王曰:鷓鵲鴉鵲,既取我子,無毀我室。恩斯勤斯,齋子之閔斯。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調繆牖妒戶。今女下民,或敢侮予。予手拮鋸,予所將荼,予所蓄租,予口卒店。曰予未有室家,予羽譙譙,予尾偷修,予室翹翹。風雨所漂搖,予維音曉曉。
  錄曰:王與叔雖有君臣之分,公以手足視之,則皆同也。王死,則代叔誅,則忍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夫暝眩之與悖亂,雖有親疏遠近之殊,其動搖王室則一也。是故丕子豫,則民罔不衹,幫子通,則民罔不侮。然則植璧秉珪,與破斧缺戕,聖人寧有異心哉。其哀我人斯易地,則皆然也。
  又曰:貽者流傳,致達之稱,流言之起,茫昧無根。夫苟默而不言,王室忽然有難,誰其知之。又誰其使之。仁者固如是乎。若但苟且而言,懿親忽然無愁,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仁者,不如是也。今觀其詞不迫切,而意已獨至。設使五尺之童聽之,豈不知鴉鵲之惡不可追,而拮鋸之苦為可信哉。此其感人之切,奚翅忠誠懇。至其於屬詞比事之問,真如風之動物。然則天之雷電以風,豈無由而致之乎。
  《左傳》:晉以驪姬之難詛,無畜群公子。自是晉無公族。及成公立,乃宦鄉之適而為之田,以為公族,又宦其餘子亦為餘子,其庶子為公行。晉於是有公族,餘子公行至是。趙宣子請以括為公族,曰;君,姬氏之愛子也。微君姬氏,則臣狄人也。公許之,以宣子為旎車之族,使屏季,以其故族為公族大夫。
  錄曰:趙宣子之請族,其感於姬之請嫡乎。雖然宣嫡而趙族世括,族而趙嫡亡。然則腌車安在哉。公族安在哉。是以君子貴於有子。
  韓獻子告老,將立公族穆子。穆子有廢疾,辭曰:《詩》云:弗躬弗親,庶民弗信。無忌不才,請立起也。起與田蘇游,而稱好仁。《詩》云:靖共爾位,好是正直,神之聽之。介爾景福,恤民為德,正直為正,參和為仁。如是則神聽之,介福降之立之,不亦可乎。使宣子朝遂老。晉侯謂韓無忌仁,使掌公族,為公族大夫。
  錄曰:韓與趙,三晉之巨臂也,故獻子不背趙孟以為知義。起與盾,巨室之大木也,故無忌不先韓起以為伏仁。雖然義立而後仁,顯嫡宣孟所以化穆子也,族屏季所以感悼公也。《詩》曰:世之不顯,厥猷翼翼。其斯三晉之所由盛,而曲沃之所由分歟。
  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曰: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群臣願奉馮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之,命以義夫。
  錄曰:宋宣之致國於穆公,左氏以為知人,公羊以為首禍,將何所拆衷乎。夫堯薦舜,舜薦禹,既聽命於天矣,而朝覲、訟獄、樞歌未嘗不取信於民,以至益之。與啟則又不然,朝覲、訟獄、樞歌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蓋堯舜禹益之事,由於自然之命,天理之公耳;此所以萬世而無弊。穆宣夷馮之事,出於好樂之情,爾我之私耳;此所以再傳而不終。雖然孔父之受命,賢於趙普之再悅;而子馮之居鄭,愈於德芳之負約。穆公可謂不負其初心矣。
  宋桓公疾,太子玆父固請曰:目夷長且仁,君其立之。公命子魚。子魚辭曰:能以國讓仁,孰大焉,臣不及也。且又不順遂,走而退。宋襄公即位,以公子目夷為仁,使為左師以聽政。於是宋治。故魚氏世為左師。
  錄曰:穆公舍馮而立與夷。父子之分紊矣,所以卒致篡弒之禍。目夷固請以立玆父,兄弟之倫正矣,所以獲成宋治之美。然則何鈴晞讓以為
  義。好名以相高乎,要之父死子繼者,萬世之常也。兄終弟及者,一時之變也。非常非變,亂而已矣。
  公孫敖娶于莒,曰:戴己生文伯,其姊聲己生惠叔。戴己卒,又聘于莒。莒人以聲己辭,則為襄仲聘焉。登城見之美,自為娶之,盡室奔莒以從己氏也。魯人立其長子穀,是為文伯。文伯疾而請曰:穀之子弱,請立難也。許之。文伯卒,立惠叔。
  錄曰:魯文之世,殺嫡立庶,而乃有穀與難之讓。君子可以愧襄仲矣,而卒不免於底埋之難者。《傳》曰:君以此始,亦以此終,慶父之殺般及閔,襄仲之殺惡及視;一也。然則雖欲不死,烏得而不死。
  《漢書》:河間王德,武帝兄也。脩學好古,實事求是。從民得善書為好,寫與之,留其真加以金帛縣。是四方道術之人,不遠千里,或有先世舊藏多奉以奏。故得書多與。漢朝等悉皆先秦古文,若《周官》、《尚書》、《禮》、《禮記》、《孟子》、《老子》之屬,皆經傳。說
  記七十子之徒,所論其學,舉六藝,立《毛氏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