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烏梅及椒食。堵肉不可雜羊肝。牛腸不可合犬肉。雄雞肉不可合生葱菜。雞、鴨肉不可合蒜及李子、鱉肉等。生肝投地,塵芥不著者不可食。暴脯不肯燥,及火炙不動,并見水而動,并勿食。烏獸自死,口不開者,不可食。
  水中魚物諸忌。
  魚頭有正白連諸脊上,不可食。魚無腸膽,及頭無魫勿食。魚不合烏雞肉食。生魚目赤,不可作膾。魚勿合小豆藿。青魚鮓不可合生胡荽。鱉目凹者不可食。鱉肉不可合雞鴨子及赤莧菜食之。妊娠者不可食鱠魚。
  雜果菜諸忌。
  李子不可合雞子及臨水食之。五月五日不可食生菜。病人不可食生胡芥菜。妊娠勿食桑椹并鴨子、巴豆藿。
  羹半夏、菖蒲、羊肉、細辛、桔梗忌菜。
  甘草忌崧菜。牡丹忌胡荽。常山忌葱。黃連、桔梗忌猪肉。茯苓忌大醋。
  天門冬忌鯉魚。
  附方
  《食醫心鏡》:黃帝云:食甜瓜竟食鹽,成霍亂。
  孫真人《食忌》:蒼耳合猪肉食害人。又云:九月勿食被霜瓜,食之令人成反胃病。
  治卒飲酒大醉諸病方第七十一
  大醉恐腹腸爛。
  作湯於大器中以漬之,冷復易。大醉不可安卧,常令搖動轉側。又當風席地,及水洗,飲水,最忌於交接也。
  飲醉頭痛方。
  刮生竹皮五兩,水八升,煮取五升,去滓,然後合納雞子五枚,攪調,更煮再沸,二三升,服盡。
  飲後下痢不止。
  煮龍骨飲之,亦可末服。
  連月飲酒,喉咽爛,舌上生瘡。
  搗大麻子一升,末黃檗二兩,以蜜為丸服之。
  飲酒,積熱遂發黃方。
  雞子七枚,苦酒漬之,封蜜器中,納井底二宿,當取各吞二枚,枚漸盡,愈。
  大醉酒,連日煩,每不堪方。
  蔓青菜,并少米熟煮,去滓,冷之便飲,則良。
  又方,生葛根汁一二升,乾葛煮飲,亦得。欲使難醉,醉則不損人方。搗柏子仁、麻子仁各二合,一服之,乃以飲酒多二倍。
  又方,葛花,并小豆花子,末為散,服三二匕。又,時進葛根飲、枇杷葉飲,并以雜者乾蒲、麻子等,皆使飲,而不病人。胡麻亦煞酒。先食鹽一匕,後則飲酒,亦倍。
  附方
  《外臺秘要》:治酒醉不醒。
  九月九日真菊花,末,飲服方寸匕。
  又方,斷酒,用驢駒衣,燒灰,酒服之。
  又方,鸕鷀糞灰,水服方寸匕。
  《聖惠方》:治酒毒,或醉昏悶煩渴,要易醒方。
  取柑皮二兩,焙乾為末,以三錢匕,水一中盞,煎三五沸,入鹽,如茶法服妙。
  又方,治酒醉不醒。
  用崧菜子二合,細研,井花水一盞,調為二服。
  《千金方》:斷酒法。以酒七升著瓶中,朱砂半兩,細研著酒中,緊閉塞瓶口,安猪圈中,任猪搖動,經七日,頓飲之。
  又方,正月一日,酒五升,淋碓頭杵下,取飲。
  又方,治酒病。
  豉、葱白各半升,水二升,煮取一升,頓服。
  葛仙翁肘往備急方卷七竟
  #1喚:原作『噌』,據萬曆本改。
  #2凹:萬曆本作『向』。
  #3為,原作門『有』,據目錄及萬曆本改。
  #4種:疑當作『腫』。
  #5六十一:原作『六十』,據萬曆本改。
  #6帶:據前後文義當作『席』。
  葛仙翁肘後備急方卷之八
  治百病備急丸散膏諸要方第七十二
  裴氏五毒神膏,療中惡暴百病方。
  雄黃、朱砂、當歸、椒各二兩,烏頭一升,以苦酒漬一宿,猪脂五斤,東面陳蘆,煎五上五下,絞去滓,內雄黃、朱砂末,攪令相得畢。諸卒百病,溫酒服如棗核一枚,不差更服,得下即除。四肢有病,可摩。廱腫諸病瘡,皆摩傅之。夜行及病冒霧露,皆以塗人身中,佳。
  效方,并療時行溫疫,諸毒氣,毒惡核,金瘡等。
  蒼梧道士陳元膏療百病方。
  當歸、天雄、烏頭各三兩,細辛、芎藭、朱砂各二兩,乾薑、附子、雄黃各二兩半,桂心、白芷各一兩,松脂八兩,生地黃二斤,搗絞取汁,十三物別搗,雄黃、朱砂為末,餘□砠,以釅苦酒三升,合地黃漬藥一宿,取猪脂八斤,微火煎十五沸,白芷黃為度,絞去滓,內雄黃、朱砂末,攪令稠和,密器貯之。腹內病,皆對火摩病上,日兩三度,從十日乃至二十日,取病出差止。四肢肥肉、風瘴,亦可酒溫服之如杏子大一枚。
  主心腹積聚,四肢痺躄,舉體風殘,百病效方。
  華佗虎骨膏,療百病。
  虎骨、野葛各三兩,附子十五枚,重九兩,椒三升,杏仁、巴豆去心皮、芎藭各一升,甘草、細辛各一兩,雄黃二兩,十物苦酒漬周時,猪脂六斤,微煎三上三下,完附子一枚,視黃為度,絞去滓,乃內雄黃,攪使稠和,密器貯之。百病皆摩傅上,唯不得入眼,若服之,可如棗大,內一合熱酒中,須臾後,拔白髮,以傅處即生。烏猪瘡毒風腫及馬鞍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