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三兩,□咀,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適寒溫,頓服即愈。又自當呼蠱主姓名。酋草即染絳草也。《小品》并姚方同也。
  又方,巴豆一枚,去心皮,熬,豉三粒,釜底墨方寸匕,合搗為三丸,一丸當下毒,不可者,更服一丸,即下。
  又方,盥一升,淳苦酒和,一服立吐,即愈。《小品》同。支方,苦酒一升,煮令消,服愈。又方,取蚯蚓十四枚,以苦酒三升漬之,蚓死,但服其汁。已死者,皆可活。
  又方苦瓠一枚,水二升,煮取一升服,立即吐,愈。《小品》同。支方,用苦酒一升,煮令消服,神驗。
  又方,皂莢三梃,炙,去皮子,酒五升,漬一宿,去滓,分三服。《小品》同。
  療飲中蠱毒,令人腹內堅痛,面目青黃,淋露骨立,病變無常方,取鐵精搗之,細篩,又別搗烏雞肝以和之,丸如梧子大,服三丸,甚者不過十日,微者即愈。別有鐵精方。
  又方,猪肝一具,蜜一升,共煎之,令熟,分為二十服,秘方。《小品》同。支方分作丸,亦得。
  又方,取棗木心,剉得一斛,著釜中淹之,令上有三寸水,煮取二斗,澄取清,微火煎得五升,宿勿食,日一服五合,則吐蠱毒出。《小品》、姚同之。
  又方,雄黃、丹砂、藜蘆各一兩,搗末,旦以井華水服一刀圭,當下吐蠱蟲出。
  又方,隱荵草汁,飲一二升。此草桔梗苗,人皆食之。治蠱已食下部,肚盡腸穿者。取長股蝦蟆青背一枚,雞骨,支方,一分燒為灰,合,內下部令深入。
  《小品》同。支方屢用大驗,姚方亦同。
  又方,以猪膽瀝內下部中,以綿深導內塞之。
  又方,五蠱黃丸 最為療蠱之要,其方在備急條中。
  復有自然飛蠱,狀如鬼氣者,難。
  此諸種得真犀、麝香、雄黃,為良藥,人帶此於身,亦預防之。
  姚氏療中蠱下血如雞肝,出石餘,四藏悉壞,唯心未毀,或鼻破。
  待死方。
  末桔梗,酒服一匕,日二。葛氏方也。
  支太醫有十數傳用方。
  取馬兜零根搗末,水服方寸匕,隨吐則出,極神驗。此物苗似葛蔓,緣柴生,子似橘子。
  凡畏已中蠱,欲服甘草汁。
  宜生煮服之,當吐疾出。若平生預服防蠱毒者,宜熟炙煮服,即內,消不令吐,神驗。
  又方,甘草炙,每合嚥汁。若因食中蠱反毒,即自吐出,極良。常含嚥之,水不慮藥及蠱毒也。
  又有解百毒散,在後藥毒條中,亦療方。
  桑白汁一合服之,須臾吐利,蠱出。
  席辯刺史傳效二方云:并試用神驗。
  斑貓蟲四枚,去足翅,炙,桃皮五月初五釆取,去黑皮,陰乾,大戟,凡三物并搗,別篩,取斑貓一分,桃皮、大戟各二分,合和棗核大,以米清飲服之,訖,吐出蠱。一服不差,十日更一服,差。此蠱洪州最多,老媼解療一人,得縑二十疋,祕方不可傳,其子孫犯法,黃花公若於則為都督,因以得之流傳,老媼不復得縑。席云:已差十餘人也。
  又方,羖羊皮方寸匕,蘘荷根四兩,苦參、黃連各二兩,當歸、犀角、升麻各三兩,七物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三服,蠱即出。席云:曾與一人服,應時吐蜂兄數升,即差。此是姚大夫方。
  附方
  《千金翼方》:療蠱毒。
  以檞木北陰白皮一大握,長五寸,以水三升,煮取一升,空腹分服,即吐蠱出也。
  又,治蠱毒下血。
  猬皮燒,末,水服方寸匕,當吐蠱毒。
  《外臺秘要》:教急治蠱。
  以白鴿毛、糞燒灰,飲和服之。
  《楊氏產乳》:療中蠱毒。
  生玳瑁,以水磨如濃飲,服一盞,自解。
  《聖惠方》:治小兒中蠱,下血欲死。
  搗青藍汁,頻頻服半合。
  治卒中溪毒方第六十四
  姚氏中水毒秘方。
  取水萍曝乾,以酒服方寸匕,差止。又云:中水病,手足指冷,即是。若暖,非也。其冷或一寸,極或竟指,未過肘膝一寸淺,至於肘膝為劇。
  葛氏,水毒中人,一名中溪,一名中灑東人呼為蘇駭切,一名水病,似射工而無物,其診法:
  初得之惡寒,頭微痛,目注疼,心中煩懊,四肢振浙,骨節皆強,筋急,但欲睡,旦醒暮劇,手逆冷,三日則復生蟲,食下瘡,不痛不癢不冷,人覺視之乃知。不即療,過六七日,下部膿潰,蟲食五藏,熱極煩毒,注下不禁。八九日,良醫不能療。覺得急,當深視下部,若有瘡,正赤如截肉者,為陽毒,最急。若瘡如蠡魚齒者,為陰毒,猶小緩。要皆煞人,不過二十日。欲知是中水毒,當作數升湯,以小蒜五寸,□咀,投湯中,莫令大熱,熱即無力,捩去滓,適寒溫以浴。若身體發赤斑文者,又無異證,當以他病療之也。
  病中水毒方。
  取梅若桃葉,搗絞汁三升許,以少水解為飲之。姚云:小兒不能飲,以汁傅乳頭,與之。
  又方,常思草,搗絞,飲汁二升,并以綿染寸中,以導下部,日三過,即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