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十惡。若盜將他家,相緣路告訖,又取物入己,被八門長考,萬劫無出。
  科曰:盜十方齋供眾物,或為頭首,私自入己,入火坑獄,萬劫方出,更入酆都,六十年考,長為餓鬼。
  科曰:若有惡口赤舌,凶徒惡黨以相羣聚,常懷遠離。設使偶會,情不獲已,須要口順心。若不能行,災為切害。
  科曰:凡人為道,威儀不足,皆為犯科。以此示子,子明審之。仙公奉科,稽首而退。
  洞玄靈寶千真科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