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谷、陰都、石關、商曲、肓俞六穴,左右則十二穴也。幽門俠巨闕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半寸陷者中,下五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衝脈足少陰二經之會,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此云各刺入一寸,按《甲乙經》云幽門、通谷刺入五分。
  俠齊下傍各五分至橫骨寸一,腹脈法也。
  謂中注、髓府、胞門、陰關、下極五穴,左右則十穴也。中注在肓俞下同身寸之五分,上直幽門,下四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衝脈足少陰二經之會,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壯。
  足少陰舌下,厥陰毛中急脈各一,
  足少陰舌下二穴,在人迎前陷中動脈前,是日月本,左右二也。足少陰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急脈在陰髦中,陰上兩傍相去同身寸之二寸半,按之隱指堅,然甚按則痛引上下也。其左者,中寒則上引少腹,下引陰九,善為痛,為小腹急中寒。此兩脈皆厥陰之大絡通行其中,故日厥陰急脈,即睪之系也。可灸而不可刺,病疝少腹痛,即可灸。○新校正云:詳舌下毛中之穴,《甲乙經》無。
  手少陰各一,
  謂手少陰郵穴也。在腕後同身寸之半寸,手少陰郵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左右二也。
  陰陽嬌各一,
  陰踏一,謂交信穴也。交信在足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間,陰踏之郵,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踏一,謂附陽穴也。附陽在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陽前少陽後筋骨問,饉取之,陽踏之郵,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左右四也。
  手足諸魚際脈氣所發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經之所存者多,凡一十九穴,此所謂氣府也。然散穴俞,諸經脈部分皆有之,故經或不言,而《甲乙經》經脈流注多少不同者以此。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三竟
  #1與:『與』下原有『注」字,據顧本刪。
  #2三:顧本作『二』。
  #3二:顧本作『三』。
  #4二:原作『三』,據顧本改。
  #5三:顧本作『五」。
  #6彼:原作『上』,據顧本改。
  #7在太乙下同身寸之一寸,天櫃在滑肉門:此十六字原脫,據顧本補。
  #8孫:原作『係』,據顧本改。
  #9二:顧本作『一』。
  #10一:原作『下』,據顧本改。
  #11少:頗本作『太』。
  #12法:原脫,據顧本補。
  #13一:原作『二』,據顏本改。
  #14二:顧本作『三』。
  #15穴:原作『陽』,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四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骨空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風者百病之始也,以針治之奈何?
  始,初也。
  岐伯對曰:風從外入,令人振寒,汗出頭痛,身重惡寒,
  風中身形,則勝理閉密,陽氣內拒,寒復外勝,勝拒相薄,榮衛失所,故如是。
  治在風府,
  風府,穴也。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督脈足太陽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風府注,《氣穴論》、《氣府論》中各已注,與《甲乙經》同,此注云督脈足太陽之會,可灸五壯者,’乃是風門熱府穴也。當云督脈陽維之會,留三呼,不可灸。乃是。
  調其陰陽,不足則補,有餘則寫。
  用針之道,鈴法天常,盛寫虛補,此其常也。
  大風頸項痛,刺風府,風府在上椎。
  上椎,謂大椎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
  大風汗出,灸誼譆,諱譆在背下俠脊傍三寸所,厭之令病者呼諱譆,誼譆應手。
  請譆,穴也。在肩膊內廉俠第六椎下兩傍,各同身寸之三寸,以手厭之,令病人呼請譆之聲,則指下動矣,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諱譆者因取為名爾。(膊,音博。)
  從風僧風,刺眉頭。
  謂鑽竹穴也。在眉頭陷者中脈動應手,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失枕在肩上橫骨間。
  謂缺盆穴也。在肩上橫骨陷者中,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刺入深令人逆息。○新校正云:按《氣府》注作足陽明,此云手陽明,詳二經俱發於此,故王注兩言之。
  折使偷臂齊肘正,灸脊中。
  褕讀為搖,搖謂搖動也。然失枕非獨取肩上橫骨間,亦當正形灸脊中也。欲而驗之,則使搖動其臂,屈折其肘,自項之下,橫齊肘端,當其中問,則其處也,是日陽關,在第十六椎節下問,督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陽關穴,《甲乙經》無。
  紗絡季脅引少腹而痛脹,刺誼譆。
  炒,謂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