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綱躡地紀之法,六式九符之經,皆以財帛金銀納某乙。某乙與奏名上仙,訖然後寫書。寫畢,隨楚人葛越,而同壇授受,畢而去。使者七人齊問夫人,與署否。夫人心思,記得他忽去,不令仙署。使者曰:只此便是罔師盜道之罪,天令伐之。夫人全得不署之力,況他受了,有心反師,即罪傍累及夫人,身被責退何一階,更一百年,在人間不得。如今以是他自取其罪,稱我是李司命仲甫,不受此法,我豈師於女子之下受法,但是王侯之家,皆此言也。我等七人,又往嵩高山,勘問葛越,對亦如夫人之言。我等上奏後聖君,君大嗔,豈然當時下膝,拜女人為師。今以反師,是罔師盜道之罪。令與之病,又恐夫人與他署此經籙,法以正圖,即涉他罪累。太上故令問夫人。夫人對曰:實不與署。天使臨去之,次云:我是北斗君,及二十八宿官之使也。太平金關帝晨後聖玄元上道君告命,差我下勘,事非輕小。夫人且得不押署俱之人,助喜助喜。言訖而去。後不逾半年之間,張山子居太白之山,全家染瘟瘴病而死,乃至雞犬馬牛,亦被鬼之所殺。故風於《阿母小女內傳》中尋,尋求得撰出,將教世人。世人慎勿此為行心,下負於師,上罔於道,而被天殺也。
  何況更求其道,道法無私,不容人過。大道無偏,取人之無過。大道無黨,不今人相罔。道法無欺,不許輕師。
  見前注具不再。
  如此之罪,學人慎之。
  太上老君告上品四十九真人曰:此北斗君者,為四方宿之長也。主管一十八宿事,事皆北斗君先知之,不許衆宿下主。有不孝逆道,背師反君,不孝父母,雖即一時來報,而日月深罪重報,即速於水火,皆不得其死。慎之慎之。
  北斗二十八宿醮祭日月時法
  老君曰:夫修道之人行醮祭,
  五斗君法。
  皆須依科儀,行用月日時。
  《明真科》曰:春正月有本命日,秋七月有本命日,冬十月中有本命日,夜可二更時,星月明朗,以為上。如無,即移歸屋下作壇,黃土布地為壇,隨地關挾長短曲直而為之,明數十燈照壇,如月星之意也。後聖君告天師曰:卿欲祭醮,道法籙中將軍吏兵仙靈官,并太一二儀,三元四時,五行六甲,七星二十八宿等,皆於此春秋冬孟之月,而取本命日,或揀吉日,與命相合利之日。當以晴明為上,風雷雲雨星宿不見日者,是凶。卿前剋日定,恐其夜風雨雲暗者,以躡地紀,順、倒、反三遍,天綱順、倒、反三遍。訖散為禹步三步九跡,配衣,斜指雲雨之處,應時有開,捻訣,在火刀支,左手第二指第三節右邊。咒曰:吾欲修行,祭醮五斗三十五星,某日是吾本命日,即仰雲收雨靜風靖,七曜朗明。急急如律令。須臾即晴。此法祕要,勿妄傳其非人。妄為天地責罪,罪及於師也。
  日與命相宜利者為上,不利者凶,不可用。凡取日者,一年之中取三本命日,春正月,秋七月,冬十月,此三月中得日為上,餘月為之妄行,不依科儀,卻被天地責罪。後聖君曰:若實有疾病,人命若風燭者,任覓吉日,潛自身為之祭醮。
  如自身不能,道友及師。如無,夫為婦,婦為夫,子為父,父為子,總得。外人不得妄為,恐王皇知,北斗君為之得罪也。北斗尊嚴,及七宿官者,是女身不得往看視潜拜。如看之者,北斗君大惡之,皆身受生考,官中口舌,短促筭命,不得其死。慎之。如不能,師弟父子任為,天師具撰一元中也。
  本命日醮北斗,及二十八宿儀圖,述之於此書中。
  金鎖流珠引卷之二十一竟
  金鎖流珠引卷之二十二
  中華總真大仙宰王方平張道陵趙升王長司命李仲甫茅盈許玉斧等係代撰述
  中華仙人李淳風註
  醮七星二十八宿法
  餅果十一盤,
  餅子須新潔,果子取棗栗時新。
  酒罇杓各二杯四十五,鹿脯四十五楪,
  今併脯安果拌。
  香爐三具,監豉各一,拌燈八盞,
  各安纂上。
  三台三盤,九杯一燈,九兩脯作一楪,茶十片,熟十四盞,席八領,銀錢二千二百貫,
  或只醮,即不用。
  小經案一面,安置訖,即解穢如法,步至壇,如常法。
  起平立。
  先叩齒一十二通。
  小醮,若三十六通,著大醮。
  次發爐。
  太上玄元,五靈老若。當召功曹使者,左右龍虎君,捧香使者,三一正神,速上關啟三天玄元太上老君。臣今正爾燒香列案,設醮行道。願得太上十方正真生炁,來降臣身中。為人醮即某人臣等。所啟速達,逕御至真無極玉皇上帝几前。畢,乃平坐。
  次三上酒。
  次讀醮儀。
  次思存,見將軍吏兵一半,從天門西北來,赴醮筵座。一半從額間出赴醮。
  泰玄都云云,臣則云今於某處,奉設醮禮。
  謹上請北斗七星尊神君,再拜。
  謹請貪狼陽明星尊神君,
  謹請巨門陰精星尊神君,
  謹請祿存真人星尊神君,
  謹請末回玄冥星尊神君,
  謹請廉貞丹元星尊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