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也。
  方則一念,便得感應,天地為之感通。如未得通神,事須步躡,具備圖訣,思神配衣,咒誦行用。亦存周將軍主在心。心至則得通,神一起念,心皆自合,願願善而無不應,立在須臾。
  天師受訣圖,有五等用之,三將軍皆同一用。一者自身在外修長生,思存將軍,來山林精舍道場中,遣惡人惡鬼,存衛身,令無患害。二者或身在外,思將軍歸本住道場,檢校辟除人鬼患害。三者思辟凶惡逆流。四者存思,與人治疾病急救,遣截鬼祟,應時得平差,立限應心,在於須臾。五者存念助國助君,收捕凶賊,及善道友被枉謀害。已上五事,非志道之人,不可妄令知見,莫道妄傳,殃及九祖,非獨子身。
  周將軍禹步綱法
  經云:不步不使,使之皆步綱也。如行之年月歲深,自得通神感靈,不必在步綱躡紀,使心念便是。天地為之紀綱,神靈為之走使。昔禹皇妹飛仙娘,
  註:一云名。
  見兄步綱,因而學之。一年,小疾除。
  註:一云:百病除。是定本洞中大仙所注言也。相承本即小疾也。
  二年,身輕。三年,入軍辟兵。四年,名入仙籍。五年,通靈。六年,道術成。七年,能隱形。八年,履水行。九年,上朝中清,封為女聖仙姑,如仙卿之位也。皆按此圖,為法甚妙。訣在左手第三指中節,以五色絲縛之。訖即配衣,存使周將軍如圖,存使兵吏師子猛火,燒彼凶惡鬼賊之宅。事事如圖思存,使之神驗。
  存使葛將軍法圖
  天師曰:將軍是右部將軍,使之為第二,何也。太上老君言:為其周為前部,屬陽,合居陽數,即第一次。即合陰數,第二,合其雙數之義也。即言唐將軍居左,亦屬陽數,即第三也。
  註:據先師常先思唐將軍,次即葛,次即周。今以周將軍為第一,是表心神之大也。故於巷中為第一,以應上元神將之像,人神將也。若用即先是唐將軍居前。即松呼有應驗之憑也。
  又按《三元肘後靈書》 云:唐將軍為第一,又屬上元。次即葛將軍第二,屬陰數,又屬中元。次即周將軍第三,又屬下元。此兩說不同。何也。《太上老君祕錄枕中記》云:不用法術,即依三元之法。次唐將軍為上,即第一,順天道數而行。若修行及用諸法,賞罰善惡,遍行天下,收錄鬼神,即周將軍,居心屬下元,為人,又且是下元之中,即周將軍居前為第一,逆行天道,攻伐惡逆,遷賞善道,即可依《流珠》行用,有驗之,可憑也。若依陰陽,《太一太醫神仙方》云:左為腎,右為命門。即可依此言也。且唐將軍為左腎之將軍,葛將軍為男子命門也。故以步綱使法,皆存為第二之將,各領三千萬兵,以防護命門,後從西方而逕衛臣則玄身。訖,即從右發陣行法領兵,如圖。訖,即步圖兵-綱。訖,即又存使之,如圖捻訣行用,无不驗也。步綱。
  註:步葛將軍禹步法,右腳為先,以象陰也。常初起即如此,勿令失錯。此綱不同周、唐等二將軍之法也。
  後聖君告張天師曰:步綱,書符吞之,後即步綱,有上中下三符。
  太上告命文令,先步三元綱,後即配衣存使之。昔有道士劉根,常行此三元之步,後散為九跡禹步。如此三年,一切神鬼敬而受使,力能移山河。一旦被郡主
  註:郡主,古之太守官也。
  追而欲害,令使我自日見鬼,我即放汝生命,若不令我見鬼,汝即為鬼。根大嗔,以腳行中作綱步,向郡主廳上,借郡主按打之數下,心存配衣在手,以魒星指郡主本州縣鄉里住處地界社廟,及塚侯墓伯,先追禁郡主某亡父母。訖,即以左手捻訣,使三將軍往取郡主父母,以繩縛手,送從南門邊壁中入,郡主見,下牀迎拜。罵郡主,吾生汝身,為官不解與父母,為福祐於亡人,何忽觸犯仙官,令使追捉吾於此,汝火急拜謝仙官,放去。汝得生命。如不肯,汝須立死。郡主再拜謝根,根即云:汝去。須臾之間,一時與根,俱不見也。此是三將軍禹步之功也。訣亦在左手中指中節,是皆以初學人,五色線縛一年。
  存使唐將軍法圖
  老君告羅天師曰:經中使存三將軍,以唐將軍為第一,主上元,皆是尋常修行用之,即依上元為先。若有急難,及心有事,故用以擊伐,先以心起,即周將軍為先起下元。吾聞天尊言,修吉善道,起於上元;救治人病,起於中元;攻伐惡逆,起於下元。其《金鎖流珠》本天尊太上等始置者,皆為天魔《人神龍鬼》障人修道,不許道者修行成道。故以立此《流珠》之經一百五十卷,分為三元。一元各有五十卷。五者,主其五行之數。
  註:昔天尊告太上道君:每元五十卷,一元皆管五行,金木水火土之數。以令學道之子,身履流珠,出五行,去百邪,通神靈,上為國,中為身,下為家,志心修求,無有不成也。
  吾
  是太上老君也。
  併略除繁取要,為九十一卷。以令初學易為,曉悟其理,得道成仙者,皆五轉用之也。
  夫使上元唐將軍,擊正西方鬼賊,先步南方禹步,等唐將軍起人左腎,男子左腎屬木。先步木入火,火即入金,即剋伏彼人神龍鬼之災害賊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