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六十四天子,而上昇為上清太平金闕帝晨後聖玄元玉皇上道君,豈在山林之中,棄拾妻子,絕穀隱世而得也。
  初受及修求門戶,
  具前註。
  初受上清法引。老君曰:夫上清法者,是上清高上至真至聖太上大道君內玉籙金籙大法也。以管上清太上諸君丈人、諸天帝君、大神之官、上仙真官、上靈官將軍兵士吏等,百千億萬衆,皆上清經法籙之部使也。初受時可齋戒七日,告盟天地日月星宿。訖仍令別一道者,啟告於保舉師,請保某身心,謹直節志,虔懇奉慕大道,萬里尋師。
  註:如近,即云負笈尋師。
  伏乞尊師,慈仁見照,與某保舉。凡身進啟某尊師門下,進受上清玉籙,云云。等二十四階,或三十六階,得恩賜許。敢負違盟約,七祖為盟誓。敢輕師負道,身謝三官,以死無恨。謹陳口啟,未敢冒辭,再拜。
  註:如許即於傳度儀上,具辭投辭訖,一一依師所破用。而力所不辨,即拜告請言,此物辨力所不及。尊師放得,即立壇三日三夜,陳告十方,奏啟太上道君、太上老君、太平金闕帝晨後聖玄元玉皇上道君、三聖天尊,皆黃表赤文。得告報後,方始得授傳,授傳皆依儀法。
  初受三
  註:上中下三元也。
  五。
  註:五星,五靈,五行,五聲,五形,五藏,五指,五頭,五炁。《金鎖流珠經》云:在天為五星,在道為五靈,在神為五行,在樂為五聲,在地為五嶽,在人為五藏,在手為五指,在法為五頭,在禁術為五炁,故為之三五一十五。人之性命,屬此五行也。後聖君告尹真人口訣云:人知受三五者,各有其功,隨師指受也。志人依師,師與依儀不違,署付法訣投授,如此之志,皆得成道。經云:至道為師,志人受道,受極三元,億劫長存。受畢,五星迴出,長生神仙,度世飛昇,上清之法。
  法在他國,亦往他國。
  註:經云:明師上法,在他方國土,欲求尋受者,身不遠千里而求師,不可苦請師來,來亦非法也。如若有王命,身不由心,即禮請。禮請不違科律。
  法在靈山,亦往靈山。
  註:後聖君告後聖大司馬曰:卿學道仰貴輕賤,不可得道,備卿之身。夫道在於山,事須依山而受。道在城市,事須依城市而受。道在下愚微賤之人,亦須依指示而授。不得輕師慢道。言似有輕,即失人身,而為下鬼者,更不復人身。輕浮雖是下人之妻身,且有道德,卿曾關膝下拜為師,何忽失言輕笑他,自責己身,駡以小年,无知於庸下女人,受三五及上清等法,痛之甚,卿豈不有此言。孟司馬對曰:卻是詢凡愚庸下,及笑於師,且術輕浮。今得上真之位,稱上天夫人,詢至愚至凡,肉眼无識死罪。伏願天尊大通道力見念,令作何法禮謝,見拾其罪。後聖君再告:卿但於三五正法帶佩於身,本命日悔過,謝其言之,及甲子日亦須謝過,二年之內,必當得道。詢依言謝之,二年後聖君召為後宮南府大司馬,主教十天合得仙,莫輕師之道。後聖君再告尹真人:一師并凡常其理,亦不得言其師有過失。況其師有志道,更不得失言,亦便為試不過。太上遙見,必加其罪。罪書輕師,師弟失神仙之品,退仙二階,師亦退階。慎之慎之。
  老君曰:夫為師傳受大道之法,若自未究其道源,通靈通天地,濟世之術有功,即不合二為人師,妄傳至道,令其繼代失道宗元,彼此得罪不輕,此等天曹判輕泄之罪者。黃帝時有南山君,
  註:姓南名山君,隱山有學,知儒禮樂之典甚深。
  稱積德積仁,深入大道之教。棲山四波十餘載,不出人間,傳弟子一千人,以名多。忽聞上帝勑令侍仙真人,下勘其南山君曰:責卿學道,師何人,今傳道法於衆。山君對曰:師西山君。
  註:姓西名山君,今改姓白,取白西義,名西番地。
  於是真人令司命召西山子到,又青曰:卿輒稱有道,何德於天,何德於地,何功於人。忽榭至道於南山子,傳衆百姓,多以洩露天文,熏濁真聖,炁穢天文。且子身未通靈濟身,未得老病垂死,忽爾度人。太上大道君令我召汝,問其妄度人之由,速須一一具說其由,我當上奏,亦與子開正方便,出過減罪。西山子對君,以志心學道,久隱山中,本自修行,後當濟民。而被南山子苦以膝行,求受炁術并五帝靈符,
  註:今真文是。又五符是。《三皇內籙金經》,
  註:《金鎖流珠》是也。
  玉籙,
  註:二十四道君玉籙也。
  參等三十六卷。且臣昔於吳天氏邊受得,以代相繼,不許妄為。伏願天真哀救西君洩露天書之過。非敢妄不受而則,自傳不相代,伏受正盜傳度之罪。真人曰:不道,君妄傳為受法,自已未得通靈,年限未滿,何積違科,別無盜用之名,據此罪,亦合退仙。子但育得保舉人廣成君,保無洩露,即身得無過。西山君再拜,稱死罪再謝。真人上天宮,啟太上適罪也。
  註:若據如此,即不可妄傳,傳須得其理依科也。
  後聖君告天師曰:卿繼代傳三五正法、上清真經內籙等,周三元五靈。
  註:五靈法中法,周備中謂之五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