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氣;鍊神者鍊元神,非心意念慮之神。故此神炁與天地同其根,萬物同其體,得之則生,失之則死。聖人之意,如日月之炳也。然不有此身,誰知為道。不知其道,徒有此身。須是人符於道,道合於人,故曰神形俱妙,與道合真。紫陽恐世人不明是玄牝一竅,止以嚥精服氣,搬運揣摩,執著色身,保固屋宅,以為大道。所以方便言之,破後人之執。此也,身也,此道也,豈可須臾離乎哉。
  或問:年中取月,月中取日,日中取時,時中取刻,片餉之間,丹道凝結。審如此,則周天火候皆虛作也。答云:聖人之機,疾如掣電,一呼吸間,神功可驗。然須如是片餉中間可以凝結,又不可片餉中間便得金丹,須用時時究竟,日日行持,綿綿若存,用之不勤,以至歸根復命,曰靜曰常處可也。又不可止求片餉工夫,賺過一生,又不可泥文執象,徒自昧矣。
  或問:河洛之書皆一數法也。然大道無形,炁數有象,金丹亦範於數乎?答云:太極未形,則象數冥於大道,太極既肇,則象數依一而生。一者,三才萬物之本,五行八卦之先也。蓋大道無形,寄形於象,寄位於數,始自太極,降而為數,終於象數,反而為道。聖人以象數論金丹者,出乎不得已也。聖人必超出於象物之表,氣數之外,豈區區模範於象數之內哉。
  或曰:金丹之道必以數言,何也?答云:在太極之先者,不論以數。在太極之下者,必以數言之。上士則忘象數得其一,中士必因象數守其一,下士必學象數求其一。苟不以數,無以開後學之來,所以立象為權教也。
  或問:坎與離對,相尅相合;震與兌對,相尅不合,何也?答云:乾兩中爻為離,坤一中爻為坎,坎與離合,乾坤之體復全也。《易》曰:水火相射,故得為既濟。惟乾坤坎離四卦為中正之合,震巽艮兌皆為偏合。金丹以乾坤為鼎器,坎離為藥物,蓋取中正之合以為道也。遇震兌射為間隔,在卦為歸妹,艮巽在卦為之蠱,皆不正之象也。
  或問:何謂金液還丹?答云:坎一與六對為七,七者,火之成數,是為坎中之真火也。離二與七對為九,九者,金之成數,乃離中真金也。金受火鍊,化而為液,降至于腎,名之曰鉛。火受水制,化而為精,升之于心,名之曰汞。還丹之妙,在乎金火。交合之妙,在乎坎離。以心中金液下還於腎,謂之金液還丹也。
  或問:有不知大藥火候,惟積功作福,可長生上仙否?答云:三界神仙,十方諸佛,未有不積功累行,作福修因,而能證果者。五輪之中,惟人能學道。若欲長生上仙,必甩明識大道火候因緣,苟不知其妙,雖作福積功,當來止享人天福報,福盡還受輪迴,非不生不滅之道也。
  或問:佛氏教戒可謂嚴明備細,丹書止說修鍊,其於齋戒尚略,何哉?答云:智慧生戒根,不齋戒何以為道。天尊有九戒、四十九戒,西山有修真十戒,又有二十四戒,非不嚴明備細,豈特佛氏有也。學道之士,不齋則殺心不斷,不戒則慾意不斷。一戒不修,則百非亂意。一慾不遣,則眾邪煩心。六慾不除,三毒不滅,心蛇不死,意馬長馳,可謂道乎。言止在識道,不在齋戒者,鬼魔之流也。何足齒哉。
  或問:老君曰執著之者,不明道德,丹法無乃近於執著乎?答云:執死蛇頭不知變動,著五慾膠不能解脫,貪嗔癡不知回頭,殺盜淫不知醒悟,凡所有作貪福希功,此為執著,故不名道德也。金丹之道,默運水火,真合玄元,為而無用而〔無〕不用。始之於無,終之歸有;終亦不有,始亦不無。如秋月之流空,若閑雲之出岫,赤灑灑,活潑潑,此金丹之妙也。何執著之有哉。
  或問:下手工夫,願得聞乎?答云:運一心而無雜,專一炁以致柔,如斗柄之周天,若兩輪之轉轂,古仙曰:炁是添年藥,心為使炁神,若知行炁穴,便是得仙人。能調心炁,真合汞鉛,又知炁穴出處,則知下手工夫也。此道千金不傳非容易。
  或問:採藥結丹,烹鍊、固濟、溫養、防危、守城、野戰等事,能無隱乎?答云:《悟真篇》、《金丹四百字》、《還源》、《復命》、《辯惑》等論,《陰符髓》 、《入藥鏡》,諸仙祖師吐前金玉,昭昭如日,各無覆藏,開發世人,不為不多矣。如覷得破,悟得徹,吾子所問諸經莫不備說,又奚待逐一開坐也。
  或問:金木間隔,其義云何?答云:金配於肺,為鼻,為魄,為香臭。木配於肝,為眼,為魂,為色象。眼役於色則魂飛,鼻役於香則魄散。木東金西,二者不能自相媒合,故曰間隔。夫欲合之,必藉戊己。金得土生,故能尅木,木受金制,則歸於土,非相制伏,故不能成丹。如眼、耳、鼻、舌、意,為自奔馳,皆名間隔,非特金木也。
  或問金丹大意。答云:即是中理五炁,混合百神,然後忘形養炁,忘炁養神,忘神養虛,大意畢矣。
  或問溫養大意。答云:即是調理中和,盡矣。
  或問火候大意。答云:以心馭炁,以精合神,前後二弦,周行無怠,火候備矣。
  或問歸真大意。答云:神形俱妙,與道合真也。
  或問保任大意。答云:保之如保王位,任之如任大臣,首末不傾,中邊不墮,雖蹈湯火、臨刀鋸,此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