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也。沈羲曰#15:服神藥,勿向北方;大忌亥子日;不得唾,損精失氣,减折年命也。
  樂巴口訣第二十九
  樂巴口訣:行經山野,及諸靈廟惡神之門,存口中有真人,字赤靈丈人,侍以玉女二人,一女名華正,一女名攝精,丈人著赤羅袍,玉女二人上下黃衣。所存畢,乃叱#16吃曰:
  廟中鬼神,速來使百邪詣赤靈丈人,受斬死,眾邪卻走千里。此是三天前驅使者赤靈丈人捕鬼之法也。
  服食忌第三十
  女仙,程偉妻曰:服食靈藥,勿食血物,使三尸不得去,乾肉可耳。《鳳綱訣》曰:道士有疾,內視心,使生火以燒身及疾處。存之要精,如彷佛疾即愈。凡痛處加其火#17,必驗也。
  雲笈七籤卷之四十五
  #1 然: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均作『方』。
  #2 《登真戒忌》:此起至『可不慎乎』三段計一百二十三字,四庫本、輯要本均無。
  #3 其咒在別卷: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均作『咒曰:北斗七真,天中大神,上朝金闕,下復崑崙,調理綱紀,統制乾坤。貪狼巨門,錄存文曲,廉貞武曲,破軍輔星,大周天象,細入徹塵,。何灾不滅?何福不臻?玄黃正氣,來合我身。天罡所指,畫夜常輪,隔居小人,好道求靈。常見尊儀,願賜長生,高上玉皇,紫微帝君。』
  #4 几前,畢:叢刊本、四庫本、輯要本均作正文。
  #5 有疾言之:疑誤。叢刊本、四庫本均作『百骸委頓』。
  #6 豐:四庫本作『焚』。
  #7 形:四庫本作『刑』。
  #8 十:輯要本同,叢刊本、四庫本作『九』。
  #9 《真誥》曰:此下三段共一百四十字,四庫本、輯要本皆無。
  #10 潔盛:此下原衍一『盛』字,據四庫本、輯要本刪。
  #11 明辰:四庫本、輯要本同,《登真隱訣》作『明晨』。
  #12 二神:四庫本、輯要本均作『三神』。
  #13 芒:原誤作『若』,據四庫本、輯要本改。
  #14 在所:四庫本、輯要本均作『所在』。
  #15 沈羲曰:此起至『减折年命也』二十七字,四庫本、輯要本均置卷末。
  #16 叱:四庫本、輯要本均無。
  #17 加其火:輯要本作『如其法』。
  雲笈七籤卷之四十六
  祕要訣法修真旨要
  黃素內法第一
  凡精誠密向,耽味玄真,清齋苦志,感慕神仙,忽自遇此三品之經,而不師受者,其人皆玄會宿感,列籍帝鄉,真人密授應得此經,其人異挺以標世功,依《太上黃素四十四方》,聽得隱盟玄誓神科也。當以甲子之日,清齋入室,夜半生氣之時,眠坐任意,臨目髣髴,叩齒二十四通,心拜四方。畢而微祝曰:
  太上九靈,三素元精,仙都大神,四極三清。昔奉法化,遇會上經。玄師冥遠,靡覽真形。乞山隱盟,誓以神明,玉童侍衛,玉華扶生。八願九合,妙慧通靈,願神願仙,飛行上清。祝畢,又叩齒二十四通,嚥液十過,心拜經前,因此而寢。亦可起坐誦經,必有吉感。常能行之,三年之中,得為經師,成其真人大夫之任矣。此是黃素內法,不煩復經營師及歃血之盟也。真人雖已受經,亦常行之。
  八朝三元內禮隱法第二
  凡為道士,受三真品經雌一、洞玄、隱玄羽章者,當勤慕上契,感會神明,精心齋净,專道固生,孜孜不替,味景玄清。若此人者,必獲上仙。依《太上黃素四十四方》,得行八朝三元內禮隱法,當以甲寅、丙寅、戊申、庚申、丁巳、己巳、癸亥、乙亥之日,平旦入室,燒香左右,臨目髣髴,叩齒二十四通,心拜四方。微祝曰:
  太上太靈,三素元精,謹以吉日,內朝真經。神童玉女,散香虛庭,使我神仙,天地相傾。祝畢,疾閉兩目,使內外冥合,不相聞見。又叩齒三七通,嚥液三過,開目,都畢也,此名為八朝三元內禮隱法。常能行之,令人通靈徹視,精應三元真會,妙感陟降太玄。侍經玉女,奏子求生,神仙不死,天地相傾。諸未受經者,行之三年,得為經師,靈瑞吉祥。
  內除罪籍第三
  凡修受《大洞真經》雌一奇文者,皆當別寢一室,不交人物,常置經於朹格#1潔净之處,旦夕燒香禮拜,陳願人間,內除罪籍。常#2以月三日、七日、二十一日,侍經玉女乃奏人罪過於三元與太一帝君#3,共詳子之云為,是其日也,當入室燒香,叩齒三七通,冥目,微祝曰:
  太上神方,《大洞真經》,昔以有幸,遭遇神明,啟蔭七圖,受會三清。若有陰罪,帝君散靈,二象開明,上帝合形,令我飛仙,神真長生。祝畢,又叩齒二七通,心拜四方,開目,都畢。常當行之者#4,則三元#5密感,帝君赦過,諸有奏子之罪者,皆不見用也。
  三元隱謝解穢內法第四
  凡道士存思上法,及修學太一之事,皆禁見死尸血穢之物。若兆見之者,得聽三元隱謝解穢內法,當以朱砂一銖散內水中,因以洗目、漱口,並洗手足。畢,入室正寢,交手心上,叩齒二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