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巳亥屬丁。一言得之者,宮與土也。三言得之者,徵與火也。五言得之者,羽與水也。七言得之者,商與金也。九言得之者,角與木也。若本命屬土,不宜服青色藥;屬金,不宜服赤色藥;屬木,不宜服白色藥;屬水,不宜服黃色藥;屬火,不宜服黑色藥。以五行之義,木尅土,土尅水,水尅火,火尅金,金尅木故也。若金丹大藥,不復論宜與不宜也。
  一言宮。庚子庚午,辛未辛丑,丙辰丙戌,
  丁亥丁巳,戊寅戊申,己卯己酉。
  三言徵。甲辰甲戌,乙亥乙巳,丙寅丙申,
  丁酉丁卯,戊午戊子,己未己丑。
  五言羽。甲寅甲申,乙卯乙酉,丙子丙午,
  丁未丁丑,壬辰壬戌,癸巳癸亥。
  七言商。甲子甲午,乙丑乙未,庚辰庚戌,
  辛巳辛亥,壬申壬寅,癸卯癸酉。
  九言角。戊辰戊戌,己巳已亥,庚寅庚申,
  辛卯辛酉,壬午壬子,癸丑癸未。
  禹步法:前舉左,右過左,左就右。
  次舉右,左過右,右就左。
  次舉右,右過左,左就右。
  如此三步,當滿二丈一,後有九跡。
  小神方,用真丹三斤,白蜜一斤,合和日曝煎之,令可丸。旦服如麻子十丸,未一年,髮白更黑,齒墮更生,身體潤澤,長服之,老翁還成少年,常服長生不死也。
  小餌黃金方,火銷金內清酒中,二百出,二百入,即沸矣。握之出指間,令如泥,若不沸及握之不出指間,即復銷之內酒中無數也。成復如彈丸一枚,亦可汁一丸外為小丸,服三十日,無寒溫,神人玉女下之。又#16銀亦可餌,與金同#17法。服此二物,可居名山石室中,一年即輕舉矣。人間服之,名地仙,勿妄傳也。
  兩餌銷黃金法,豬負革肪#18三斤,醇苦酒一斗,取黃金五兩,置器中煎之,出爐,以金置肪#19中,百入百出,苦酒亦爾#20,飡一斤金,壽#21弊天地,食半斤金,壽二千歲,五兩,千二百歲,無多少,便可餌之。當以王相之日,作之神良,勿傳人,傳人,藥成不神也。欲食去尸藥,當服丹砂。餌丹砂法,丹砂一斤,搗簁#22下淳#23苦酒三升,淳漆二升,一本和蜜二升。凡三#24物合,令相得,微火上煎之,令可丸,服如麻子二丸,日再。四十日,腹中百病愈,三尸去;服之百日,肌骨堅強;服之千日,司命削死籍,與天地相保,日月相望,改形易容,變化無常,日中無影,乃別無光矣。
  抱朴子內篇卷之十一竟
  #1『為』原脫,據王明校本補。
  #2『佳』原作『甚』,據王明校本改。
  #3括號內的文句原脫,據王明校本補。
  #4『石』原作『名』,據王明校本改。
  #5『即』原脫,據王明校本補。
  #6『塗』原作『射』,據王明校本改。
  #7『曰』下原衍『日』,據王明校本刪。
  #8『紫』原脫,據王明校本補。
  #9『再』原作『體』,據王明校本改。
  #10『度』原脫,據王明校本補。
  #11『井』原脫,據王明校本補。
  #12『如』原脫,據王明校本補。
  #13『中』下原衍『瞿』,據王明校本刪。
  #14『聞』原作『閱』,據王明校本改。
  #15『令』原作『冷』,據王明校本改。
  #16『又』原作『下』,據王明校本改。
  #17『同』原作『內』,據王明校本改。
  #18『肪』原作『方脂』,據王明校本改。
  #19『肪』原脫,據王明校本補。
  #20『爾』原作『示』,據王明校本改。
  #21『壽』原脫,據王明校本補。
  #22『篵』原脫,據王明校本補。
  #23『淳』原作『從』,據王明校本改。
  #24『三』原脫,據王明校本補。
  抱朴子內篇卷之十二
  辨問
  或問曰,若仙必可得,聖人已修之矣,而周、孔不為之者,是無此道可知也。
  抱朴子答曰,夫聖人不必仙,仙人不必聖。聖人受命,不值長生之道,但自欲除殘去賊,夷險平暴,制禮作樂,著法垂教,移不正之風,易流遁之俗,匡將危之主,扶亡徵之國,刊詩書,撰河洛,著經誥,和雅頌,訓童蒙,應聘諸國,突無凝煙,席不暇煖。其事則鞅掌罔極,窮年無已,亦焉得閉聰掩明,內視反聽,呼吸道引,長齋久潔,入室煉形,登山採藥,數息思神,斷穀清腸哉?至於仙者,唯須篤志至信,勤而不怠,能恬能靜,便可得之,不待多才也。有入俗之高真,乃為道者之重累也。得合一大藥,知一養神之要,則長生久視,豈若聖人所修為者云云之無限乎?且夫俗所謂聖人者,皆治世之聖人,非得道之聖人,得道之聖人,則黃老是也。治世之聖人,則周、孔是也。黃帝先治世而後登仙#1,此是偶有能兼之才者也。古之帝王,刻於泰山,可省讀書者七十二家,其餘磨滅者,不可勝數,而獨記黃帝仙者,其審然可知也。
  世人以